第一批全国文明城市(区)
文明城市:张家港市、厦门市、青岛市、大连市、宁波市、深圳市、包头市、中山市、烟台市。
文明城区:天津市和平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北京市西城区。
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
省会、副省级城市(3个):成都市、南京市、南宁市;
地级市(6个):惠州市、南通市、东莞市、马鞍山市、苏州市、大庆市;
直辖市城区(3个):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静安区、重庆市渝北区;
县级市(2个):新疆库尔勒市、内蒙古满洲里市。
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
省会、副省级城市:长沙市、广州市、福州市、长春市、杭州市、郑州市、拉萨市、银川市、贵阳市;
地级市:临沂市、常德市、扬州市、长治市、淄博市、鄂尔多斯市、洛阳市、绵阳市、宜昌市、唐山市、江门市、嘉兴市、常州市、克拉玛依市;
直辖市城区:北京市朝阳区、上海市长宁区、重庆市渝中区;
县级市:绥芬河市;
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区)
省会城市:武汉市、南昌市、哈尔滨市、合肥市、西安市、沈阳市;
地级市:威海市、潍坊市、广安市、许昌市、东营市、镇江市、绍兴市、濮阳市、岳阳市、金昌市、三明市、铜陵市、珠海市、株洲市、芜湖市、宝鸡市、无锡市、佛山市、泰州市、泉州市、温州市、漳州市;
直辖市城区:上海市奉贤区、北京市海淀区、重庆市南岸区、天津市河西区;
县级市:济源市、石河子市。
2016《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报告》显示,青岛、昆明、三亚、大连、威海、苏州、珠海、厦门、深圳、重庆宜居指数排名全国40个被调查城市前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