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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青春的前任凯文杨从英国回来了,青春稍有犹豫就决定和郑秋冬分手投入前男友凯文杨的怀抱。这个“犹豫”与其说是对短暂感情的牵绊,更多的是因为心理负担的压力而犹豫,因为这样的背负感确实不好受。郑秋冬的伤心总是难免的,他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反应是:当青春试图跟他表达歉意时,他毫不犹豫的说你想走可以,我不会死皮赖脸的求着你缠着你回来。一个男人的自尊心和面子体现的淋漓尽致。是的,郑秋冬是喜欢熊青春的,因为在他身价探底的艰苦时期,青春在他事业的起步时期给了他不小的动力,事业上的左膀右臂,夜深时刻的身体和灵魂的双重慰藉,让他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和动力。在一个人脆弱的时候,这种底层的情感安全和生理需求的满足,是郑秋冬选择和熊青春一起的重要原因,同样的理由也适合熊青春。两个同病相怜的人的临时结合,注定了这样的感情是基于人性底端的基本需求而不是高层次的情感共鸣。所以当事业有起色,底层的安全感需求已经满足后,更高层次的情感需求就会触发,熊青春的选择也就能理解了,毕竟,那个前任是让她愿意铤而走险去敲诈一个陌生人20万的人。
02
那么问题来了。当郑秋冬面对同样的选择时,为什么会拒绝罗伊人的投怀送抱?同样是初恋,待遇怎么差这么多的?难道这是一个假的初恋?因为郑秋冬太爱惜自己的羽毛了,他不愿意背负劈腿男的臭名声。即使他心理清楚,从爱情这一个单一角度讲,他爱罗伊人肯定是大于熊青春的。郑秋冬对罗伊人的感情是爱,对熊青春的感情是喜欢。郑秋冬对于人性的敏锐度是毋庸置疑的,当罗伊人一出现,他那个级别的智商和情商,完全能够深度体会伊人的出现意味着什么,可是他一再地暗示甚至明示自己有对象准备结婚。从一个男人的视角来看,我甚至觉得郑秋冬从内心深处是“嫌弃”罗伊人的朝秦暮楚甚至人尽可夫。他是一个偏执有野心的人,从一开始的去尼泊尔做虫草生意,到后来加入传销赚大钱身败名裂,最后到了杭州开了个职介所一种想要CBD里钻。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他难免不会把对事业的偏执的行为模式迁移到感情的选择里。他不能忍受在公众眼中口碑极差的罗伊人做自己的妻子,因为他爱自己的羽毛胜过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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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选择场景,为什么男人和女人的选择会如此不同?真的像畅销书里所说的,一个来自金星一个来自火星嘛?男人更加理性,女人更加感性。郑秋冬把外在的口碑和自尊心在他的选择体系中赋予了很大的权重,而把看不见的爱情看的相对很轻,也许这是事业心上的男人的共同特征吧。相反,熊青春就实在的多,她是女人,她的面子感就不会太强,她关注的是个人实实在在的情感体验以及发展现状。凯文杨在当时的选择场景中确实是一个更加优质的综合选择,无论从情感基础还是经济实用性角度看。不过编剧傻逼就傻逼在,一定要让熊青春把自己的主动自由的选择加上一些合理的外衣从而减轻人物的心理负担。这样的人设定位让熊青春不那么青春。
我很期待接下来的剧情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