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英国人,他的名字叫做鲁滨逊。他天生爱冒险,去过全球的很多地方,有一次他去非洲。船只不幸遇难,只有他一个人被海浪冲到荒岛上,活了下来。于是他便在这座荒岛上建房定居。
鲁滨逊非常的孤独,荒岛与世隔绝,仅有两只猫和一条狗陪他,但所幸的是,大船上的物资甚至够他活一辈子。
鲁宾逊没有忘记回归故乡,他把木头砍下来,做成船,但是无法漂回英国。于是他慢慢忘了回到英国的想法。
鲁滨逊把岛上的山羊捕捉起来,蓄养在一块,这样他就有羊肉和羊奶喝了。他把从大船上被老鼠啃过的麦子随便撒在地上,竟然长出了惠子。反复种植,他就有好几块田的麦子。
鲁滨逊就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在荒岛上。可是有一天,他发现海滩上有人骨与血。鲁滨逊便断定是野人在荒岛上开宴会。鲁滨逊突发奇想:如果我能救下一个野人俘虏,他不就成了我的奴隶了吗?他的想法很快实现,有一天,一船野人带着几个俘虏,来这里聚会,鲁滨逊便用枪打死两个野人,就下俘虏,命名星期五。星期五成了鲁滨逊的好帮手。有一天,他们发现野人竟然带来一个西班牙人。他与星期五救下西班牙人后。得知野人岛上有十几个西班牙人。他们还救下了星期五的父亲,一个老野人。
鲁滨逊便派,老野人与西班牙人,去营救那十几个西班牙人。
几个月后,鲁滨逊被星期五叫醒,一艘大船像荒岛驶来,他们还以为是西班牙人回来了,却发现这是一艘英国的大船,船上发生了叛变。于是,鲁滨逊一伙人救下了船长,抓住了叛变的人,船长变带鲁滨逊和星期五回了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