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非常想见某个人。是因为想念所以想见一个人吗,我不知道。然而,却又怀着一种不敢见的心情。想想会觉得没必要,有时候,你自认为和对方很熟,和别人谈论起来时也是非常了解的语气。事实是,彼此并不是多了解见了面反而像是对脑海中想当然的嘲讽。
我想象见到对方时自然的聊天热情地拥抱善意的调侃。真相是我在意的是我有没有变成对方讨厌的人,刚刚说出口的话是不是不太恰当,下个话题应该聊些什么才不至于彼此尴尬,我们适应着彼此试探着对方,小心翼翼无所适从。
天空阴沉,暮色四合,我们坐在车中说话,手脚冰凉,歌声悠悠。有雨丝飘落在玻璃上,细密轻柔,把窗外小店的灯箱招牌氤氲成大片的红色绿色橙色,像潦草的把各色颜色混在一起的调色盘。
我身体僵硬,好像右臂只能搁在车窗边缘才最舒服,表情稍显严肃,我想我可以轻松微笑或大笑的,但嘴角的肌肉制约着我。眼睛无目的的看着前方说话,极少和对方眼睛对视,对视时也怕被人发现什么似得不经意的移开。期待的见面却又对此毫无办法,因为我们无法把中间六七年未见的时光给压缩或忽视掉。内心觉得多么亲切啊,简直要有个仪式啊,最后皆都化作无限唏嘘和短暂沉默。我们会无端的揣测对方的心意和情绪吗,我们说着话却总觉得没说到点子上,我们认为该说得都说了其实什么都没说。我们不知这小小的见面在以后的时间长河中会不会有它自身的小意义。也许,我们一转身什么都无暇顾忌一概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凡此种种是不是因为我们并没有任何把握保证我们彼此间某种东西坚不可摧,世事的无情变化让我们渐渐不敢相信和期待。最初的热情变成了不可奢求。可即便如此,我也渴盼着彼此的联系,不想轻易丢弃掉在过往的岁月中点滴积累的情谊。长情好过于无情,联系好过于淡漠,尽管不知其意义何在,也许意义就在这一瞬。
奇怪的是,有时你觉得平淡毫无新意的举动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渗进你身体的各处,等你发现时会惊讶于它的深入和稳固。人们往往会忽视一些习惯,甚至已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因为它早已是你生活中的一部分。我对它从无畏惧之心,不担心它会变化或消失, 也从未想过它会不告而别。我从不对它有所想象和期待,也不必对它劳心伤神。潜意识中伴着不自知的小小依赖。我们步伐一致默契十足。我知道它一直在我看得见的地方,我需要时它会来,没有负担和刻意,清爽纯粹。
我们彼此都想见面,我不怕形象不怕没有话题不怕说错话办错事就算我傻得冒泡捅了篓子也有人担着。人群中对方担心我适不适应,挂掉对方的来电后隔着人群我们对视笑笑。 平时或掏心窝子或教育或调侃却从不无端评价我。夜色中,对方站立的身影送了我长长的一程,我倒着走举起左手用力地挥舞,转身走几步后又转过身对着那只剩模糊的黑点挥手告别。这道别的深情让我想起古人的离情别绪。之后的我在无意中得知,在我走掉后对方走了一遍我走过的路才又返回。
我曾收到信息,怕黑怎么办。我回,开灯啊。
前几日,我们四五个人走在夜色中。我穿着笨重的靴子裹着棉衣一路小跑的跟在F后面,之所以这样,是在其他人下车后,他把手挡在门口上方很绅士的等我下车时说了一句话,你说,让我怎么说你好呢。我怔了一下,问他什么意思。同行中,他莫名其妙的说,你也就是女生,你要是男生我就会说你太不爷们了,之后大踏步朝前走去。我追着他,说清楚。他停下,看了我一会,不是怕黑就开灯想念就联系吗,你去联系啊,别一言不发什么都不做。恍惚了一下我说,我本来就不是爷们。他一听气急败坏的朝前走去,我看着他背影笑笑,哪有这么容易啊,谁又能真的做到这么洒脱呢。有时我们需要冲锋陷阵,有时我们也只能躲在安全的壳子中消极的自得其乐。
我们在有意无意中已经和许多人告别了,很多时候都是最后一次。所以每次告别都要用力一些,再用力一些。
若见面,今日就好,别说来日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