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的名字
作者 | 忽耳
1
大作家米开朗比基尼坐在书桌前,面露愁容。他的面前放着一堆文稿,那是他呕心沥血十年的大作——《埃尔莫斯里的终结》。他对它寄予厚望——此前他从未奢望自己能完成它,此后他也无法再写出类似的作品。他刚将它打印出来,打算在中午之前寄出去。但是他突然想把主人公的名字做个修改。
“得把埃尔莫斯里改成艾尔莫里斯。”他想。别觉得没什么两样,区别可大着呢。这关系到未来成百上千年,从政要到市井酒徒,只要能识字的都将记住这个名字。伦敦街头的某个漂亮可人儿或许会盯着那个一见钟情的陌生男人说“你看起来可真有点艾尔莫里斯的感觉”。这时候用“埃尔莫斯里”就完全不行。不像那么一回事。因此,即便送稿时刻即将来临,米开朗比基尼还是决定把名垂青史的机会从“埃尔莫斯里”那儿转移给“艾尔莫里斯”。
2
这原本不算难事。打开Word界面,选择替换,上面输入“埃尔莫斯里”,下面输入“艾尔莫里斯”,用中指轻轻敲击回车键,这事儿就完成了。可现在,公寓停电了,台式电脑也罢工了。这该如何是好?
“发呆可解决不了问题!”他突然振作起来。他决定用钢笔逐页逐页修改。“埃尔莫斯里,划掉;艾尔,艾尔莫里斯……”他边改边低语。第一页他就改掉了十个地方,可不是吗,这是主人公的名字!整部作品里最响当当的一个!米开朗比基尼当初在给主人公取名上花了不少心思。这应该是个顶呱呱的名字,他想。于是他从春天想到冬天,终于在来年开春的时候确定了。就叫埃尔莫斯里。在此之前,他的备选中出现过许多,诸如朗地瓦普、圣地亚米……等等,但是都不够绝妙,和他所想象的主人公不搭调。他笔下的主人公应该独一无二,正如他的作品一样。绝不能与其他的经典重复,否则就会出现滑稽的场景:
“你知道圣地亚米吗?”
“是《老头和后街》的圣地亚米?”、
“不,是《圣地亚米的终结》的圣地亚米。”
3
那可真难为情。并不是说米开朗比基尼的这部小说比不上《老头和后街》,相反,谁的小说他都看不上。他只认同自己的作品。既然如此,首先在主人公的命名上就要标新立异,别具一格。《老头和后街》不算什么小说,如果有人胆敢将他的小说与它相提并论,他将感到难为情——就像人们当着意大利的厨师,将方便面和意大利面放在一起比较。他就是那个意大利厨师。
开春的时候,他把主人公的名字确定为埃尔莫斯里。就是他了,米开朗比基尼当时非常笃定。虽然这名字来得轻巧,或者说是灵机一现。那时,他跟妻子到影院去看《贝利叶一家》,他一眼就看中了那个头发乱糟糟,却把胡须刮得干干净净——简直像屠夫的手笔——的男配角。他的打扮充满矛盾,既不修边幅又干净整洁,富有文学的美感,完美极了。米开朗比基尼事后找到了男配角的名字,埃里克·埃尔莫斯尼诺,没有比这更好的名字了。米开朗比基尼甚至有些嫉妒,埃里克的先祖可真是个奇才,他们想出了这么绝妙的姓氏。没错,他略作修改,埃尔莫斯里的名字就诞生了。不费吹灰之力,来得轻轻巧巧,恍如一片羽毛掉落肩头。但是现在, 他又想把它改成艾尔莫里斯。
他行笔匆匆,一目十行,哪儿出现了主人公的名字,他了如指掌。忙活了一阵,他感到手腕酸痛。而页码不过是从阿拉伯数字1变成了10。剩下的页数起码是五十倍之多。米开朗比基尼有些泄气,但看看翻过去的十页稿纸,又觉得不甘。不过是改改名字而已,比起一穷二白地艰难创作,这不过是简单的手工活计。没什么可抱怨的,只需要专注一些,坚持一阵就行了。顶多再多花点时间,十年都熬过来了,何必在乎一个上午。他看着稿纸上浓黑的涂抹书写,心里突然畅快起来。因为这让他想起了没有电脑那会儿。
4
米开朗比基尼从十五岁就开始写作,那是五十年前,他所能借助的不过是软绵绵的草纸和廉价的、吐水不匀的钢笔。那时他总是在草纸上写作,书写断断续续,思路却如海浪奔涌。一点也不夸张。他就在这样恶劣的境况下写出了《草纸堆里的毛虫》,一部划时代的作品。当时的媒体为他大张旗鼓,记者络绎不绝上门采访。得知这样一部作品竟源于草纸上的书写,年轻的女记者给他起了个外号——“草纸作家”。这算不上雅称,但足以叫二十来岁的米开朗比基尼洋洋得意。
而现在,垂暮之年的米开朗比基尼又开始在纸上书写了。纸面滑溜溜,钢笔走笔顺畅,写出的字也更加漂亮。后来人会如何评论他此刻的行为呢?“大作家米开朗比基尼用钢笔将几百页的稿子逐页修改,只是为了修订主人公的名字”,这没准儿又将成为一番美谈。语文教师会把这件事作为正面案例,教育孩子们认真修改自己的作文。一些年轻的作家也会受到启示,抛掉轻浮的写作态度,逐字逐页去打磨自己的作品吧。
5
想到那些年轻的作家,米开朗比基尼一脸鄙夷。这个时代写作太容易了,有一台电脑谁都可以创作,写个千把来字,就可以对外号称作家。他们根本谈不上是作家,只不过是文字的搬运工、Word上的粉刷匠。他们甚至不肯好好订正使用不当的词汇,只会弄出几个俏皮的句子,取悦同样轻浮的读者。是的,轻浮的读者。他们只追随短小易懂,不用耗费精力的肥皂小说,任何稍微有些深度的文字,他们都避之不及。因为太费脑子。他们通常在拥挤的地铁里,等待友人的吧台旁,用十几分钟看完一部小说。严肃的文学在这样的环境中无法发展,就像沙漠中无法培养强壮的榉木。没人愿意在真正的小说上花费多于一天的功夫,哪怕他们无聊透顶,不停抱怨生活的枯燥。他们宁愿自怨自艾,也不肯走出家门,去书店的文学区买一本真正的小说。——如果书店里还有这么一块区域。
真是叫人费解。米开朗比基尼边改边叹气。他觉得手腕酸极了,脖子也硬得不行。他才修改了一小半的篇幅。终于,他停下来。他发现了一个令人悲伤的事实:如果现在的状况是“更糟”,那么如何巴望未来“更好”呢?如果当下都没人愿意看他的小说,谁能保证千百年后还有人兴致勃勃地讨论小说的主人公呢?他的手腕真的快断了。
算了,他想。他丢开了笔,决定好好睡一觉,然后等电脑开启了再重新打印一遍。管他什么埃尔莫斯里还是艾尔莫里斯,都滚蛋吧。
END
作者简介:俗,特别俗。
故事大概:大作家发稿前的一番心理纠结。
注:文章首发于『萌芽论坛』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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