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10
今天的写作学习主题是灵感,我觉得这个词语真形象,“灵”似乎可以理解为灵性的、通灵的,“灵感”即是神灵的感应。百度百科中关于灵感的解释为:灵感指在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活动中,由于艰苦学习、长期实践,不断累积经验和知识而突然出现的富有创造力的思路。是人们在艺术构思探索过程中由于某种机缘的启发,而突然出现的豁然开朗、精神亢奋,取得突破的一种心理现象。灵感给人们带来意想不到的创造,然而它的产生却是突然而来、倏然而去,并不为人们的理智所控制,具有突然性、短暂性、亢奋性和突破性等特征。基于以上含义,若想获得灵感,必须有长期的艰苦学习、不断实践、不断累积相关经验和知识作为前提,换言之灵感不会或几率相当小的降临到一个对某个领域还是小白的人身上,如若有,那真是就是“老天爷赏饭吃了”。
对于写作我是不折不扣的小白,唯一经历过的能称之为“灵感”的事情,大概是做律师时为顾问单位就某个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时,但这些专业性文章可供灵感发挥的空间又极少。记忆中曾有一次因为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大体逻辑基本确定,但对于某个细节问题的阐述总是觉得有些生硬甚至无法自圆其说,苦熬了半天也找不到好的解决方法。索性暂时放下这个事情,约同事出去散步,当时恰逢春暖花开,到处都充满着生机和活力,加之时有时无的拂面的春风,使得置身其中的我们都身心放松了下来。带我们转悠了一圈回到办公桌前,重新面对之前久久不得解的问题的时候,突然发现找到了逻辑的桥梁。现在回想,那次经历勉强算是灵感吧。如今不做专职律师好多年,每天只是就具体业务相关的合同把关,灵感大概是无处落脚,总之我再也没有感受过那种灵光一闪的奇妙感觉。
对于写作而言,灵感的获取大概也是相似的吧,就像潇洒姐说的那样,通常获取灵感的方式无外乎三种,我遇到的那次应该属于让自己在放松状态下的方式。最近在考虑是否要重新做专职律师,希望今后无论是做律师还是跟潇洒姐学写作的过程中都能再次有灵感闪现的时刻,我定要及时记录和拥抱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