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了解《情人》这部著作时是在王小波的《爱你就像爱生命》一书中看到的,王小波多次提到了情人一书,而这也致使我想要翻看本书的动力源泉之一。
这是一本描写法国白人女孩和中国富家少爷的故事,从文章的开头以“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似乎就已经知道了故事的结局。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在全文中根据叙述的口吻而不是事情发生的经过描写整个布局。致使文中出现错综复杂的结构,使人阅读起来有点吃力,全文中由第一人称巧妙地转换到第三人称致使读者必须集中精神全神贯注读起来才不会显得那么地吃力,而这对于那个时期的写作来说也是一个新的领域,新的尝试。
较现在相比,上世纪的中国人在国外的白人眼中是不怎么受到尊重的,也是没什么地位的,即便你很有钱,法国白人女孩坐游轮返校途中遇见中国富家少爷时,当少爷第一次与女孩搭讪时富家少爷显得非常地紧张不安,在女孩面前显得非常地胆怯。即便后来他们以情人关系维持也打破不了当时那个时期的国际上对于中国人的看法。文中描写中国富家少爷请白人女孩及她的两个哥哥和母亲一起去中国餐厅吃饭时就是如此,两个哥哥甚至连看都没看富家少爷一眼,母亲即使说也只是客套话。而那时,白人女孩在家人面前也是不会和富家少爷说一句话。故事中富家少爷因为父亲的阻止与白人女孩的回国而不得不分开,或许白人女孩除却最开始看中富家少爷的钱潜意识里是爱上富家少爷的,只是自己不自知。
女孩因为家庭的贫穷与母亲对大哥的偏心以及二哥的懦弱一直想要逃离这个家,而中国富家少爷的出现或许只是一个惬机,致使她心底深处的叛逆心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