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打开电脑的此时此刻,还是无法抑制内心的气愤。
上海龙华革命烈士陵园,一群人不顾陵园管理人员的劝阻,一意孤行继续在烈士的纪念碑前跳广场舞。
从个人情感上来看,能够在烈士陵园跳广场舞,可见这些人内心已经缺乏对烈士基本的尊重之心。 烈士陵园是庄严肃穆的场所,不能容广场舞等娱乐活动。
没错,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是为了后代子孙的幸福生活,如果有在天之灵,他们看见你们能够快快乐乐地过日子,一定会感到很欣慰。
你们想过没有。烈士陵园是后人为了祭奠和瞻仰烈士的场所,不是娱乐广场和商业场所。在陵园墓碑面前唱歌跳舞,是对烈士的不尊重。
你们想过没有,在清明祭祀祖先或亲友时,你们会在他们的陵墓面前欢歌笑语、翩翩起舞吗?如果你们做不到,为何在为国捐躯的革命烈士的陵园里就能做到呢?这是无知还是自私?
从信仰层面来看,缺乏应有的民族精神和基本信仰。烈士的英灵有一个安静的环境,国人的信仰才能有一个归宿。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国人的民族精神的确不尽人意。经济发展的速度与精神信仰不成正比,不少人把灵魂丢在了脑后,成了唯利是图的躯壳,的确让人可悲可叹。
难怪日本年年都要参拜靖国神社,难怪他们对侵华的历史从来都没有过真正的忏悔之心。在他们的眼里,我们真的缺乏必要的民族精神,没有脊梁骨的人真是可悲啊!
2017年12月2日,32名来自北京的游客在韩国受到了明星般的待遇。他们可能不知道,这本属正常的一次出国旅行,被少数人员或机构利用,被打上了“破冰之旅”、“首发团”的招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的决定: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目的就是增强全民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时刻不忘曾经蒙受的罹难,自强不息,自强自立。但愿国人能从中悟出一点,长点骨头。
事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信仰和尊严的大是大非的问题,管理机构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媒体披露,当烈士陵园管理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制止时,遭到跳广场舞人员的推推搡搡,甚至公然挑衅:你们管不了就不要管,管了反而有失威严。言辞之间,蔑视味道甚浓。
当下,真的有不少人倚老卖老,如同公交车上“我年经大了,你不给我让座就是不对”的言论。尊老爱幼当然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值得提倡和发扬。如果自以为老,有恃无恐,作为获得优待和触及道德的筹码,这样的“老人”本身是不值得尊敬的。
在道德的力量无以束缚人们的言行的时候。我们还有规章制度和法律的皮鞭,执法者应发挥好、使用好这些武器。毕竟,有的人需要皮鞭的抽打,才能警醒和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