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独特魅力就在于,一句话不同的语气 便可以有不同的含义。站在齐齐哈尔开往成都的站台上,我如是想。当初选择离家三千三百公里的地方读书,说实在的,我也搞不懂为什么,即使现在读到大三了,我也还是不懂为什么。每次离家开学,和我妹难舍难分的样子不亚于一出生离死别的言情剧,而学校,就是那个恶毒女配。
讲真心话,外面的日子并不是那么好混的,即使身处传说中的象牙塔,也未见我过得有多滋润。一学期总有那么多磕磕绊绊,让人觉得人生无望。每当这个时候,生我养我那个小镇,总像古代性工作者一样,热情的在心底召唤我回去。偶尔我也会问自己一个问题,当初脑子里到底是进了多少公斤的水,才会在填报志愿的表上,胡写一气。凭借着一腔孤勇和一股傻气,坐着两天三夜的火车,哐当哐当哐当来到四川。答案就是没有答案。不知道别人是怎样的,我这个人在面临重大决策的时候,会偶尔有种放弃治疗的心态。因为爱坐火车且在前十八年里实是没机会旅游,就以填报志愿的方式,满足了自己这颗没见过世面的心。不过在这短短的两年里,这七八次火车坐的我此生再也不想乘坐这种交通工具,如有可能,我宁愿走着来上学。
外地上学也并非一点好处也没有,至少我想见世面的愿望,是实现了的。大一下学期那个春天,是我此生最美的春暖花开。我见了许多只存在于我教科书里的风景。漫山遍野的油菜花,馥郁芬芳的栀子花,美得艳俗的山茶花,南方孩子司空见惯的东西,很可能是我许多选择省内读书同学一辈子没机会接触的风景。那个春天,每天拿着手机到处拍啊拍啊的我,在周围人眼里,委实是没见过世面。可即使山花再美,家里尚未冰消雪融的冷,却更让我思念。可能是因为习惯,抑或只是想念回不去的青葱时光。
我这个人有个致命的毛病,永远怀念。总是觉得以前比现在好,我怀念生命里的每一个寒冬,即使过去可能过得更不好,可在我的记忆里,总是把过去美化,把那些发生过的,当时只道是寻常的场景用美颜相机在脑子里不断美化,加个滤镜,再配个电影配乐。然后不断自己感动自己。这样的心态,让我无论怎样也不可能完全开心。感动这个词就带着让人流泪的意味。自己感动自己,就像是自己哄自己哭。
李健有首歌叫《异乡人》,里面有句歌词,这样唱到“不知不觉把他乡,当作了故乡,只是偶尔难过时,不经意遥望远方。”我周围很多老乡确实是这样,几乎已经化作一滴水,完美融入这片海里,一口流利完美的四川话,几乎让我忍不住给他们搬个奖,最佳适应奖。可我不,我来了两年,和食堂大妈沟通,还要带翻译。我清醒而固执的看着周围的一切。让我一口东北话,维持我心里最后的小骄傲,仿佛这样,我就还未离家,也就无需思念。不过这样独特的想法,也让我吃尽了苦头。我像个不会外语却执着于留学的人,并且即使留学,也因拒绝与人沟通,而未能学会这门外语。
说了这么多,仿佛也没有什么有用的的,不过谁在意那,自己开心就好。就像我,走了这么远,仿佛也没有什么有用的,不过,谁在意那,见见世面就好。
曾经我不顾一切的想看看南方的山和水,一不小心,就错过了家乡的冰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