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又到了写点什么的时候。大约喜欢写字的人都带着一点孤独与忧郁吧,这特质在长久的生活中渐渐形成,又随着个人阅历的加深以及情感的丰富愈加深邃。在很多个这样的夜里,我都会拿起笔写一些什么,记录下当时的想法或者正经历着的事情。因为人的记忆是会越来越模糊的,就像是久不翻阅的书籍上落满了灰尘,甚至连名目都已模糊不清。如果不经常擦拭阅读,那么这些久置的书籍又和不存在有什么区别呢?
今日发放了薪水,欣然在当当上买了一本散文,准备用一个月的时间好好研读一番,一来可以利用时间愉悦生活,而来也存有提高文笔的想法。有了想法就要去实行,这样想法才有可能变成现实,而此种研读又和上学时所见到的阅读理解大大不同,后者为读书应试,前者则相对纯粹许多,算得上是一种生活情趣。
读书写字是一件急不得的事情,没有什么“百日速成”的方法,惟有找准自己的一个小小的方向,在不厌恶的情况下细细品味,才能东西文字间的乐趣,领略到作者赋予的无边魅力,此间种种,不足为外人道。
读书尤其是读自己买来的书是一桩乐事,似乎些许金钱的花费也换来了尽心阅读的责任,所以每一次我买回的书最少都要认认真真的读上一遍,这样便好像完成了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可以长长的出一口气了。不过在很小的时候读《365夜故事》、《一千零一夜》这样的童话故事时却并没有这样的感觉,那个时候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个瑰丽的世界,阿拉伯、沙漠、毛驴、金币、飞毯、魔鬼等等类似的字眼在幼小的记忆里幻化成了一个个生动活泼的形象,再加上小的时候想象力丰富,经常可以愣愣的躺在那里半天,仿佛灵魂已经进入了书中的世界。这便是读书魅力的最初显现吧。长大后会读一些古典的诗词,每每也会被精美绝伦的诗句所击中,这些诗句或凝重深邃、发人深省,或意境邈远、遥寄愁思,真当是古人生活生动的再现,不经让人神往。
读书读到深处,意趣自然显现,若跟风追捧一些所谓的热门书籍,只怕时日一长,识别好书的能力便会丧失殆尽。惟有体会过一番真正阅读的趣味,才会懂得好书与坏书之间的差距不可以道里计。我虽然读书不多,但所读皆是自己喜爱之书,枕边放上三两本书,如同老友相聚,亲热异常,连睡觉都会格外的踏实与安心。
读书在旁人看来可能异常孤独,但其实它们才是我一生的心灵伴侣。
十月二十五日于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