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利走进星巴克,飞速地扫视过所有客人。并没有那两个……中国人?他是这么说的,但可信吗?还是日本人、韩国人?无所谓,反正亚洲人长得都一样。他并不感到意外:经过两次短暂的邂逅,他至少可以确定那俩人不笨。虽然缺少经验,但也绝不会在同一个陷阱上栽倒两次。威利从挎包里摸出一个玻璃盖子的木盒,里面的小钢珠牢牢指向东南角——那儿只有个垃圾桶。他在店里来回溜达,钢珠的位置也不断移动,却始终指向垃圾桶。
威利撇撇嘴,把小钢珠丢了进去:追踪到这里,狗牌的使命已经完成。下午他在H Mart已经堵住了爱no英格力士先生的所有退路,对方只能倾尽所有、反戈一击。说实话,他本以为这一路上会碰到几个对方留下的魔法陷阱,没想到却如此顺利——难道他们根本不会法术?
不,这不可能。
那天他们买的眼镜和酒壶都有魔法光晕环绕,而且本身毫无价值。下手如此准确,只能说明他们可以看见光晕,也就是说已经从某处得到了火花。而据威利所知,全世界、不,至少全美国只有一个附魔师,就是阿尔弗雷德,而那老头如果给人火花就没道理不教人法术。
总之一切谜团的关键都在于眼镜和酒壶,而且那对亚洲情侣似乎知道答案。只要抓到他们——
“先生,晚上好。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值班店员打断他的思路。威利惊觉自己已经在垃圾桶边站了好一阵了。这可不好,要避免引人注意。“哦,没什么。来找个朋友,他不在。”他随口应付道,同时转身向门口走去。
既然追到这里,对方的目标显然就是埃文斯家。据他所知,自从遗产甩卖后那房子已被彻底清空,应该没什么东西剩下。但既然那两人不肯放弃,里边就一定还有旁人不知的秘密。他赶紧发动汽车,打算抢在对方之前赶到。
埃文斯家离星巴克并不远,几分钟后威利便将车停在路口,快步走完了最后500英尺。他先趴在一楼窗户上望了望,果然里边已经空空如也。屋里不见半点灯光,沿途也没看到亚洲人的车。抢先一步,很好。他又转过身,打量着街对面那座熟悉的房子:很久以前他就住在这里,二楼那扇小窗就是他的卧室。车道上空荡荡的,所有窗子一片漆黑,看来现在的主人并不在家。威利欣慰地笑了:天助我也,那房子后院可有个绝好的盯梢地点。
威利绕到了故居后院,那棵极为粗壮的老橡树依然枝繁叶茂。于是他干脆地把挎包甩到后背、爬了上去。
岁月不饶人。记忆里他曾无数次轻快地爬上这棵大树,如今却累得气喘吁吁。尤记得橡树半截腰上有根特别粗壮的树枝,骑在上面正好能越过自家房顶、看见埃文斯家。不过树枝仍在,看起来全然不如记忆里那么结实。他试探着坐上去,还好,勉强能禁得住他的体重。剩下的就是等。
天有些阴,街道上灯光昏暗,并不太看得清埃文斯家门口的动向。威利小心翼翼地从挎包里摸出一副平光镜戴上。“Sea la luz”(西班牙语,“要有光“),他轻声说。整个视野陡然间亮如白昼。阿尔弗雷德只教过他几个小把戏,在他的侦探事业中却妙用无穷,比如这副眼镜的功能就是放大环境中各种微弱的光线、达到夜间视物的效果。
威利点了支烟,坐在树枝上静静守着。微风吹来,树叶沙沙作响,把他的思绪带回到几十年前。当时也正是夏季将末、秋风未起,他和爸爸大吵了一架(早就想不起来为什么了),赌气爬到他的瞭望台上散心——对,就是瞭望台,那时候他对海盗的生活心驰神往,每每爬上大树就幻想自己正坐在海盗船的瞭望台上远眺大海、寻找陆地。那天下午的阳光可真不错,从树叶间透过来斑斑点点地照在身上,还有一阵阵轻柔的微风。正当他眯起双眼、心情也慢慢好转的时候,对面的房门突然开了,埃文斯叔叔(后来他们很快就熟络起来,改叫“阿尔”)探出半个身子谨慎地看了看整条街道、确认四下无人后才走了出来,跟在背后的是——
回忆被埃文斯家门口的动静打断了。一个戴棒球帽和口罩的人影从房子侧面蹿出来,紧接着又是一个。哼哼,装备倒是挺全,威利暗笑道。二人没耽搁多久便开门进了屋,威利也摘了眼镜溜下树,好整以暇地走了过去:不着急,最好趁他们解开谜团的时候冲进去抓个现行。
威利再次靠近一楼窗户,里面依旧没有半点光亮,看来不是一楼;他拧了拧前门把手却纹丝不动,他们还锁了门。“让你们多残喘一阵也无所谓。”威利再次戴上夜视镜,翻出撬锁工具捅了起来。他并不太擅长开锁,但这种普通门锁顶多也就能阻挡他10分钟。
撬到一半,他听到屋里似乎传来一阵叫喊。声音很小,并不真切,也可能是错觉。威利把耳朵贴在门上屏住呼吸,是女人的声音……
“Lan? … Jay lan? … zai na? …Lan?”
东洋鬼子说什么鬼话?听不懂。但既然那女的夜闯民宅还敢大喊,说明一定碰到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威利手上不禁加快了速度。但撬锁是个精细活,越急越慢。他低声咒骂着,觉得似乎已经花了好几个小时。门终于开了。
屋里一片寂静。威利脱掉鞋,反锁前门后又顺手摸出张纸片塞在门缝里,接着谨慎地向内走去,同时留心倾听房子深处传来的各种声响。可除了自己偶尔踩在松动地板上发出的轻微吱嘎声外什么也没有,客厅、厨房、餐厅全都空空如也。他甚至检查了从餐厅通往后院的玻璃推拉门:门是锁着的,而且只能从内侧上锁,说明那两个人并没有从后门逃跑。
二楼和地下室也一样,不见半个人影。威利困惑地回到前门,看到纸片还在,说明也没人从这里离开。他陷入了沉思:
已知有两人进入房子,直到他撬锁时还在屋内;
后门没被开过,每个房间里都不见踪影;
屋里光线极为微弱,自己戴着夜视镜也只能勉强看清,那两人不用手电根本寸步难行;
如果开了手电,就更不可能看漏——
想到这里,威利豁然开朗。整个监视过程中他从未看见任何一扇窗子里有光亮,这说明那两人去的地方没有窗子:必须是地下室。
他摘下眼镜掏出手电,再次向地下室走去,一路上提高警惕谨防暗算。然而什么都没发生,地下室依旧空空如也,连楼梯背后的空间也是空的,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可以藏身的角落。
“阿尔,你这老狐狸…到底留下了什么东西?”威利揉着太阳穴,一寸寸地仔细检查四壁和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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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1969年11月9日下午3点24分57秒!”工作台上方的墙面上挂着一块黑板,上面这样写着。黑板上发出柔和的光亮,照亮了工作台。
“什么意思?”杨霁问。
“完全不明白。”唐介岚摊摊手。
重叠在地下室之上的空间B里空荡荡的,只有眼前这个大号工作台,上面摆着一个信封、一个蛋糕盒、一本书。
“被当成爱丽丝了吗?”杨霁捡起信封看了一眼。
“啥?”
“你看啊。”杨霁递过信封,唐介岚看到上面的两个大字“读我”不禁也哑然失笑:确实很像《爱丽丝漫游仙境》里写着“喝我”的缩小药瓶和写着“吃我”的变大蛋糕。
“亲爱的威利,”他抽出信纸,“很久不见。当你读到这封信时我应该已经不在了。但我相信你一定能顺着线索找到我的实验室。”
唐介岚和杨霁交换了个眼色:果然威利才是埃文斯的继承人。不过已经到了这一步,只能继续走下去了。
“你可能还在好奇‘这里’究竟是哪。答案就是‘1969年11月9日下午3点24分57秒的阿尔弗雷德·埃文斯家地下室’。科学家们不是已经主张时间和空间是同一个连续体吗?而我发现在魔法世界也一样。我把这个实验室锁定在那一秒,从正常的时间线上剥离。从此以后同一个地下室就变成了两个重叠的空间,分别存在于两个不同的时间点。不懂吗?没关系,迟早你会明白的。还记得很久以前我教给你的法术吗?很不幸,课程刚开始不久你就搬离了新泽西。眼前这些就算是我留给你的礼物吧。下面我们先来温习一下以前的功课。请抬起蛋糕盒。”
杨霁迟疑地伸出双手抬起蛋糕盒,盒子并没有底,下面罩着一张纸条和一个……
他们也不确定那究竟是什么:看起来大约有网球大小,通体金黄,像是一团柔和的光,但它的“光芒”却照不亮任何东西。他们关闭头灯,整个地下室便漆黑一片,只能看见“光球”,连它下方的桌面都不见踪影。
“触摸火花”(Touch the spark.),他们再次打开头灯,看见纸条上这样写着。
看见“火花”,唐介岚心里顿时明白了几分:这就应了威利那几句莫名其妙的话,火花一定和附魔术有关。
“一起来?”他问杨霁。也不知这火花如何用法,说不定碰一下就会被吸收。如此难得的机会当然要夫妻平分。
“好。”杨霁点点头,将右手放在火花右侧。
“数到三,一起碰。”唐介岚也用左手凑近火花,“一、二、三——”
光芒渗入皮肤,两手随即相碰。唐介岚感到脑袋里似乎被开了扇泄洪闸门,光芒和能量汹涌而至,剧痛也如风暴般袭来。光的洪流里夹杂着很多影像碎片,他尽量集中精神,却只捕获到其中之二:
一个名字,伊卡伯德·派尔斯(Ichabod Pyles)。没等他看清那名字被写在哪里,影像已经闪过;
一片沙漠,肉眼即可看到边际。沙漠的周围是……海浪?黄沙中摆着一把椅子,影像再度闪过。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等唐介岚终于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正捂着头跪地大喊。杨霁也抱着头,手肘平撑在工作台上叫着。过了半晌他终于缓过这口气,勉强站起身来。
“你还好吧?”他问。
“差点以为我要死了。”杨霁满脸泪水,看来遭遇也好不到哪去。
“看到什么东西没?”
“光,洪水一样的光。”
“光里有没其他东西?”
“有——”杨霁努力回忆着,“但我只看清一个。”
“名字?沙漠?海?”
“说啥呢?”杨霁一脸的莫名其妙,“我看见一艘船,好像是石头做的,上边有似乎是罗马风格的女人雕像。”
影像之间似乎全无关系。唐介岚摸出手机用OneNote先把这些都记下来,准备以后再做调查。
“就剩下这本书了。”杨霁本想伸手去抓,但想到摸过火花之后的剧痛,又缩了回来。
唐介岚借着头灯的光亮倍加谨慎地打量着这本书:非常古朴的装订方式,看起来像是1920年代的产物。书脊和四角被使用“四分之一装订法”的棕色摩洛哥小羊皮所包裹,封面中心部分用带有细密压花的皮革装饰。他伸出手指碰碰书皮:还好,没有异状。
于是唐介岚壮起胆子翻开封面,只见扉页上用花体字写着“The Art of Enchantment”。
“附魔术。”看来他们的旅程终于到达终点。
“我是阿尔弗雷德·埃文斯,高中教师、附魔法师。本书记载的是我多年来研究附魔术的心得总结。如果有朝一日魔法能够得到大众承认、不再局限于地下世界,希望我的名字可以在魔法史、甚至是世界史上占有一席之地。附魔术是用能量编织成具有特定功能的图纹、附在现实物体上产生效果的艺术——”他翻到下一页,念道。
“回家慢慢看吧,先回家,回家!”杨霁完全不想再呆在这里了。
“对哦。”唐介岚把书递过去,自己也换上眼镜。他刚掏出酒壶,接着却僵住了。
“怎么了?快回去啊,Fl——”
杨霁的嘴被捂住了。换上眼镜的一瞬间唐介岚发现自己跟威利几乎脸贴着脸。
“嘘,威利正在现实时间里的地下室,现在还不能走!”
“唔唔唔唔唔唔?”她挣扎着。
“啥?”唐介岚松了手。
“能不能走楼梯?”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他们所在空间的地下室出口被一扇门板封死了,门锁虽然可以拧动,但门本身无论是推是拉都纹丝不动。
“只能等他离开了。”唐介岚找个角落靠墙坐下,递过眼镜,“你来盯一会儿?”
看来威利真是发了狠,在两人的轮番监视中足足耗了一个多小时才沮丧地离开。他们也立即触发酒壶回到现实时间里的地下室,在黑暗里小心聆听了很久,确认彻底安全后才蹑手蹑脚从后门逃回了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