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一个人需要一秒钟,认识一个人需要一分钟,喜欢一个人需要一小时,爱上一个人需要一天,而忘记一个人却需要用一辈子的时间。
1.
前段时间回家过年,碰巧跟我家族里大姐的儿子也就是我的侄子一起吃饭,侄子比我还大一岁,从小跟我一起长大,算是我的发小。
侄子从小机灵过人,爱耍小聪明,但却没有把自己的心思花在学习上,上学的时候抽烟喝酒,打架斗殴,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乡村古惑的模样。以至于现在一事无成,整天窝在家里无所事事。
酒过三巡,侄子问我,他说老舅,你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么?
我说这不是废话么,你舅我久经情场,能不知爱恨情仇么?
侄子举杯跟我一饮而尽,然后他又问我,老舅,那你知道分手三年却忘不掉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么?
我哑然,说真的我还真不知道。
侄子爱过的那个女孩,我见过,说真的不是多漂亮的女孩。可是有些人就是这样,不是多么优秀出色,在有的人眼里,却显得与众不同;不是多么可爱漂亮,在有的人眼里,却显得光彩夺目;不是多么温柔体贴,在有的人眼里,却那样别有韵味。
所有对另一半苛刻的标准,在心动面前都不再是标准。
就像美国电影《怦然心动》的台词一样:"我们中有的人黯淡无光,有的色泽艳丽,有的则光彩照人,但是偶尔你也会遇到色彩斑斓的人,当你真遇到时,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了。"
或许这就是爱情。
2.
侄子和那个女孩在一起度过了漫长而短暂的五年之痒,最终却还是无疾而终。
那年,侄子为了女孩不惜欺骗父母,说想认真学习,于是做择校生交了大笔学费上了高中,却不想一学期后还是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女孩毅然辍学回家,带上从家里拿出来的两千块钱不告而别,和侄子私奔南下广东。
半年后,迫于学校和双方家庭的压力,两个人又回来,女孩回校复读,侄子则在学校周边打零工混社会。尽管,没能整天腻在一起,但好歹他们的爱情似乎仍在延续。
终于熬过了最难忍的两年,女孩高中毕业了。在女孩以为他们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终于可以不顾一切的在一起的时候。侄子却因为交友不慎吸食毒品被抓,出狱后的侄子为了女孩的前程为了女孩的学业,决定跟女孩分手。侄子说,像他那样的人不配再拥有她的好。
分手后,女孩有一段时间经常来家找他,他闭门不见。侄子没有告诉她自己吸毒的事,所以女孩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之间对她冷淡了,信息不回电话不接甚至连面都不愿意见。
九月开学季,心灰意冷的女孩终于如侄子所愿上了大学,开始了属于自己的新生活。可令侄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好心好意的成全却成为了女孩心里的背叛。女孩对他因爱生恨,换qq换号码甚至所有与他相关的人她都不再联系。
3.相爱想离,八年时间,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爱一个人原来可以如此长久。
女孩如今也准备大学毕业了,听说也有了新的感情,而侄子却仍旧孤身一人。整天窝在家里,没有事业没有爱情,有的只有酒精和香烟。是的,在他心里,他最忘不掉的还是她。相爱五年,分别三年,他却仍旧爱她如初。
有人说,忘掉一段感情的最好办法就是开始新的感情。
但每个人感情的内容都全然不同,没 有什么是绝对的。
他说,跟另外的女孩逛街会想起曾经和她一起走过的大街小巷,帮其他女孩买礼物会想起如果是她收到时会是怎样高兴的表情,就连转身想问女孩想看什么电影时嘴里叫的依然是她的名字。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可自古最不缺的便是痴情人。
有些事有些人想要忘需要忘应该忘,有些事有些人却偏偏不能忘不可以忘也忘不掉。
就像刘同在书里写的一样:相爱太短,而遗忘太长。生命太短,而思念太长。牵手太短,而行走太长。相拥太短,而冷却太长。亲吻太短,而回味太长。相遇太短,而守候太长。
4.
侄子年后选择南下广东,这一次他自己一个人一个包,没有她。我不知道他带走了多少回忆,不知道他留下多少记忆。我只知道离开远比留下更好,离开远比守着回忆更好。在这座小城里,到处都是他和那个女孩的回忆,无论走到哪里都有她的足迹。所谓睹物思情,想忘的又怎能忘。
有时候,逃避并不是懦弱,相反它是一种选择,选择是为了以后更好的面对。远离了伤心之地,从此天涯海角世界之大才可以不再有她的痕迹,如此这样也许才可以更好的开始新的生活。
余秋雨老先生曾经写过:每个人都有一个死角,自己走不出来,别人也闯不进去。我把最深沉的秘密放在那里。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每个人都有一道伤口,或深或浅....我把最殷红的鲜血涂在那里。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每个人都有一行眼泪,喝下的冰冷的水,酝酿成的热泪。我把最心酸的委屈汇在那里。
人生就是这样,总有那么一个人是你心中念念不忘的结,像是扎在心头的一根柔软的刺,不知什么时刻会瞬间刺痛你的神经,痛而麻木。
无论谁是你的死角,谁是你的伤口,谁是你的眼泪。如果忘不掉,那么也要假装记不起。
我想说的是对待那些曾经爱过恨过现在不在一起却依旧不能释怀的人,有两种不联系,一种是忘了,而另一种是把Ta留在回忆里。
相识像是一秒钟的事,而相忘却像是一辈子的事。只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那么,晚安,亲爱的你,晚安,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