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以树为杖,步履蹒跚的走在这荒芜的沙漠里。脚步是那样的沉重,或许是疲惫,或许是鞋子里那一层厚厚的沙土。
呼呼地风声,夹杂着飞沙、走石扑面而来,像是一片片蝗虫,又像是那天边的点点星光。我有些无力,有些虚脱,那天边的一抹烈阳早已蒸干了我身上多余的水分。我那干枯的喉咙早已说不出话来,只能“咿咿呀呀”的叫唤着,像个刚出生的孩子。
身体仿佛已经不再受我的大脑控制,而我的脑浆仿佛也已经被蒸发成一片空白。“扑通”一声,我重重的栽在了沙子里。
我用力的瞪着我的眼睛,想要将它撑起。可是,我却无能为力,那双双早已浑浊的双眼终于卸下疲惫,缓缓的闭合着。我有些放松,有些解脱,仿佛能够感受到那灵魂脱离我的身体,仿佛能够看到我那头发花白的母亲,还有我那个站在榕树旁等我的妻子。
我的身体在缓慢的下沉着,我无力挣扎,只能就这样随他而去。待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我的身边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只看到一扇高大的门,我慢慢的走向它,用力的推开它,那扇古朴的门发出“吱呀”的声响,随后便刺出一道光线,让我竟有些睁不开眼。当我看清以前的景象时,我竟如此熟悉:我看到了那个年轻貌美的母亲,还有那个残破不堪的老屋。
2.
“杜林,你这个混蛋。你就这么走了,你让我们孤儿寡母的如何生活。”,母亲用力摇晃着父亲,有些歇斯底里的斥骂着他,那双美丽的大眼睛也早已哭的红肿起来。可是,我的父亲却没有搭理她,没有像以前那样将母亲搂在怀中,也没有像以前那样亲吻母亲那双红润的嘴唇。是的!我的父亲死了,死在大漠里。我的母亲成了年轻的寡妇,而我成为了年幼的孤儿。
我的母亲是个美丽而又不失风雅的女人。父亲走后,母亲没有一蹶不振,没有延续丧夫的悲伤。每天画着淡妆,穿着漂亮的衣裳,穿着那双父亲临终前送给她的那双红色高跟鞋。她没有改嫁,也没有堕落,因为像她那样风雅、好强的女子,是不需要依附于谁的。
我很多次问她为什么每天都要化妆,穿好看的衣服。她总是微笑着说道:“你的父亲在天上看着我们呢,我们不能过的太差,不然他会担心的。”虽然她微笑着,可是我还是发现了她眼中那忽隐忽现的泪滴。
父母优质的基因似乎遗传给了我。从小到大,我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我的母亲每每在他人面前提及我的时候,总是那样的自豪、那样的引以为傲。
我没有在别人的赞美声中迷失方向,因为我知道,只有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才能继承我父亲的遗志,我也想和父亲一样成为一个考古学家。但是我没有告诉我的母亲,因为我知道她不会同意的,她不想失去丈夫后,再失去那个引以为傲的儿子。
时间就像流星一样,转瞬即逝,我从一个稚嫩的少年长成了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
那年高考结束后,我没有遵从母亲的意思成为一个律师,而是偷偷摸摸的报考了考古专业。当她看到录取通知书后,她很激动,竟然抱着我在我额头上亲了一口。可是等她打开的时候,赫然出现的“考古”两个大字,让她有些生气。我战战兢兢的等待着一场暴风雨的来临,可是却没有。母亲将录取通知书放在桌子上,转身便走进了房间,将门反锁。我站在门外有些不知所措,只能站在那里听着母亲轻轻的哭泣声。
我们许久没有说话,久到我也不知道多久。
我还是走了,带上我的行李。母亲将我送到车站,只是说了一句“保重”。我仿佛看到了她面容的憔悴,看到了那一根根隐藏的白发。我轻轻地把她抱在怀里,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了句“妈妈,好好照顾自己。”随后便上了车,母亲站在月台之上,眼中噙着泪。
03.
“你好,我叫林玲。”
“你好,我叫杜漠。”
“杜漠,杜漠,很好听得名字。我们交个朋友吧,以后姐罩着你。”她大大咧咧的拍拍我的肩膀,毫无形象的大笑着
我一边勉强的笑着,一边点头答应。
而这个活泼开朗的女子就是我的妻子,也是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
我自幼在母亲的影响之下,少了些男性该有的霸气和阳刚,多了点女子的温婉和文静。而林玲也像她说的那样“罩着我”,谁都不敢招惹我,因为我有个很厉害的“大哥”。
还记得那年,我们像往常一样吃饭,氛围和以往一样的融洽、开心。
“咦,这不是我们考古系的二姨娘嘛,来给大爷笑个。”只见李齐用他的手指挑逗着我的下巴,肆意的嘲笑着我。而和他在一起的那些狐朋狗友们也一起嘲笑我,嘲笑我是个“二姨娘”。
这个李齐是我的同班同学,仗着他老子有钱,整天在学校里游手好闲、不学无术,是我们学校最出名的无赖,我看到他都是躲着他走的,因为生怕惹他不高兴惹祸上身。
只见林玲“啪”的一声,用力的拍了一下桌子,随后站了起来,昂着头怒斥道:“李齐,你特么说谁是二姨娘呢?有种再说一遍。”
我拉着她的衣角,小声的嘟囔道:“算了,算了,别惹事。”
可是她却不听我的,还跟李齐对峙着。
“呦,这不是烈女林玲吗!怎么的,说你男宠你不高兴了吗?”李齐依然摆着那张欠扁的脸,贱笑着。
林玲很是生气,上去就给了李齐一巴掌,在场的人都懵了,李齐懵了,我也懵了。林玲这一巴掌打的很重,李齐的嘴角都打出血了。
李齐抹了抹嘴角的鲜血,怒红了脸,用力的推了一把林玲。李齐的力气很大,林玲一个踉跄跌倒在地,头“嘭”的一声撞到了桌角上,昏了过去,还流了血。
看到林玲受伤,我像个咆哮的野兽一般冲向李齐,和他撕扯在一起。最终还是寡不敌众,我被他们按倒在地。我抱着头,任他们拳打脚踢,李齐对我啐了一口口水,生气道:“你特么也有胆子打老子了,谁特么给你的勇气,给我接着打。”有同学看不过去了,过来拉架。眼看着围拢过来的人越来越多,李齐自觉理亏,和他那些狐朋狗友灰溜溜的跑了,好心的同学将我和林玲送到了医务室。
林玲醒来后,看到我裹得跟粽子,竟然“噗嗤”一下不厚道的笑了起来,但是我看到了她眼神中的温柔和感动。我笑骂她没良心,她用力的拍拍我的肩膀说我“爷们”,讲义气。我看她那个嬉皮笑脸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其实林玲很漂亮,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喜欢上了这个像风一样的姑娘。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没有看到李齐,我有些好奇。百般打听后才知道,校长为我们打抱不平,且这件事情太过恶劣。李齐那有钱的老子再也兜不住了,甩了他一巴掌后便退学了。
我和林玲继续没羞没臊的厮混着,和她一起嬉笑打闹。这段日子是我这辈子最珍贵的时光,哪怕婚后,我们都会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拿出来说。
临近毕业了,我们都穿上了期待已久的学士服,所有人都沉浸在分别的悲伤之中,我和林玲也不例外。
她走到我的面前,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怎么了?”
“杜漠,要毕业了,你确定没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额。。。。。。。好像没有。”
“好吧。那你别忘了我呦。”她有些落寞,转身便离开了。
我骨气勇气,向着她大声喊着:“林玲,跟我回家,做我老婆吧,我爱你!”
林玲站在原地。我知道,她哭了,因为我看到了她那抖动的肩膀。
只见她向我冲了过来,轻轻地捶打着我的胸口,嗔怪道:“老娘等这句话多久了,你再不说,老娘就要跟别人跑了。”
我们拥抱在一起,同学们都由衷的祝福我们,纷纷鼓掌。
04.
林玲带我回家见父母,她的父母是读书人,很是温文儒雅。当他的父母看到我的时候,盯着我看了半天,只见她妈妈点着头,露着微笑:“不错,不错,是个帅小伙,林玲的眼光随我。”随后便哈哈大笑起来,我有些尴尬的看着她的母亲。果然是亲生的,林玲的外貌、性格简直和她的母亲一模一样。林玲的父亲轻轻地咳嗽着,示意林玲的母亲不要激动,可是她母亲竟然直接屏蔽,她的父亲竟然对我露出一丝抱歉。
我们在一起聊了很久,她的父亲也对很满意,不是因为我那张白净的脸,而是被我的学识所吸引。林玲和她的母亲去厨房做饭,我和她的父亲聊了很久,相谈盛欢,竟然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我将我的家庭情况,同林玲的父亲说了一下。林玲的父亲对于我父亲的遭遇表示同情,对我母亲的坚强表示欣赏。
饭后,我站在阳台上吹着风,看着天上的那轮明月,想念着我那个远在他乡的母亲。林玲的父亲走了过来,和我一起看着月亮。许久后,沉声说道:“我就林玲这么一个女儿,不要亏待她。”我很郑重的点了点头,可是后来,我却没有履行这个承诺。
第二天,林玲便告别了父母,带上行李与我回到我的家乡。一路上,林玲很是忐忑,总害怕自己表现不好。我抓着她的手,安慰着她。
母亲早早的在站台上等候,还是当初那个模样,却穿了一件新的花裙子,依旧那样美丽、优雅。当林玲看到我的母亲后,竟然吃惊的张大了嘴巴,随后便意识到了自己的不礼貌,抚平了情绪。
我走在前面,林玲走在我身后,竟然不敢与我母亲说话。
“你不准备跟我介绍一下吗?”母亲微笑着看着我。
哎呀糟了,我昨天才说我和林玲的事情。我将林玲拉到我的身边,她低着头像个孩子。
“这是林玲,是我的女朋友。”
“林玲,这个是我妈。”
只见我的母亲伸出她那双依旧白嫩的手,微笑道:“林玲,你好啊。”
林玲双手握住我母亲的手,有些难为情道:“阿姨,你好,你好。。好。。好漂亮。”
只见我母亲听完这话以后,竟然捂嘴笑出了声。
我耸了耸肩,对于女人来说,夸赞她们的美丽是最拉近距离的方法。
一路上,她们都在说说笑笑着。林玲也不认生了,回到了那个古灵精怪的样子。或许我小时候太听话了,我的母亲竟然喜欢上这个和我截然不同性格的姑娘。我突然发现,我好想多余的一样。
我和林玲各自找到了工作,我到了研究所,而林玲考上了公务员。起初我的母亲是不同意我进研究院的,但是禁不住林玲的软磨硬泡,最终还是选择同意,但是约法三章,不允许进沙漠。我点了点头,看向林玲时,我竟多了些感激。
同年,我和林玲邀请了所有的亲朋好友,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我们成为了合法的夫妻,我们都激动地好几天没睡安稳觉。
一年后,我们有了我们的孩子,取名叫杜新生,小名叫豆豆。当我的母亲看到这个孩子的时候,激动地竟然哭出了声,不停的嘟囔着“杜林,看到了没,我们杜家又有后了。”
05.
自那以后,我们一家四口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是好景不长,研究所在沙漠里发现了一个古代遗迹,想要派遣一批考古专家到沙漠里去,我自然也在内。
我充满着忐忑的心情,将这件事说给了林玲听。没想到,她竟然答应了。
“沙漠是你一直以来的梦想,我知道你想完成爸的遗愿,我支持你,你去吧。”
林玲就是这样,一直都支持着我的工作与决定。我将她搂在怀里,拨了拨她耳边的秀发,温柔道:“玲,我爱你,娶到你是我一辈子的幸福。”
我们在那棵榕树下分别,母亲、林玲还有我那个尚在襁褓中的孩子。母亲有些怨言,但是也无力阻止我,只能随便我。
我拉着林玲的手来到榕树前:“玲,在这里等我,我会早些回来。”
她点了点头,帮我抚平衣领,随后便依偎在我的怀来:“注意安全,好好照顾自己,我和豆豆在家等你回来。”
我乘上车,与他们挥手告别,她们跟了好久,直到看不到我的身影。
没几日,我们便进入了沙漠。起初,工作很是轻松,每天除了挖掘就是清理。眼看着归期将至,我们都很开心。
可是入夜的一场飓风让我们迷失在了这片大漠中,为了抢救设备还有文物,我们都被吹散了。我没有选择待在原地,而是选择前行。当我看到前方那双发光的眼睛,我知道我遇到了狼,我只能选择逃跑,越走越远。
当太阳跃出地平线的时候,我发现我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我有些害怕,有些迷茫,但是我不能待在这里,我得继续前进。因为我在这里,要么就是渴死,要么就被群狼咬死。我只能漫无目的的走着,走着。。。。。。。。
当我吃完背包里带的食物和水后,我只能去寻找。我柱着木棍,佝偻着身体,像个垂死的老人。我的身体仿佛已经不再受我的大脑控制,而我的脑浆仿佛也已经被蒸发成一片空白。“扑通”一声,我重重的栽在了沙子里。
06.
“啊!”的一声,我竟然从床上跳了起来,我赶忙跑到厕所里,用凉水用力的拍打自己的脸庞。
当我看清楚镜子里那个头发乱糟糟,满脸络腮胡的男人时,我才发现我做了个梦。我仿佛还停留在梦里,那种无助,那种无望。我坐在椅子上,冷静的坐着。
我环顾着四周,空荡荡的房间,只有一个书架,一张床,还有一台电脑散发着微弱着光芒。我不是杜漠,我是张秋雨。我没有林玲,那个像林玲的女孩因为我的贫穷早已离开了我,我是个不出名的小说家,靠着方便面、矿泉水,苟且偷生的男人。
我失去了我的爱人,我不想林玲也跟我一样失去她的爱人。于是我打开电脑,打开那个名做《大漠孤客》的小说,熟练的删掉最后一章《杜漠之死》。
杜漠不该死,林玲不该失去爱人,母亲不该失去儿子,孩子不该失去父亲。我不应该把我的不幸强加给他们。角色的生死完全取决于笔者的心情,我不幸,我笔下的他们不应该不幸。
我快速的打着字,将那《杜漠之死》改成了《希望》
杜漠昏倒在大漠之中,将要死去。浑浑噩噩之中,他感觉有人在搬动他的身体。一口清凉的水灌入他的喉咙,他仿佛就像一条看到骨头的狗,又像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看到母亲的乳汁,忘情的吮吸着。飓风后,当地组织了一个救援队,去寻找那些失散的考古队员们。终于找到那个将死的杜漠。
杜漠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对于考古界的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国家给予奖励。表彰大会后,杜漠马不停蹄地赶回了家。看到了那个榕树下苦苦等待自己的林玲。
出事后,报纸上迅速的刊登了这则新闻。林玲看到新闻后,脑袋像是雷劈一样,一片空白,但是她不相信,不相信杜漠会死。他说过,他会回来,会到那棵榕树下。
当林玲看到杜漠的时候,她立马冲了过去,将他紧紧地抱住:“你这个混蛋,害我白白担心,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和孩子还有母亲。”
杜漠轻轻地抚摸着林玲的后背,那样的安宁,那样的平静。
我关上电脑,点燃一支烟,悠闲地抽着,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
就算这是篇烂小说,我也不怕。就算没人读,我也不怕。
因为这篇《大漠孤客》是我美好的希望。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