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莎听到这里还不是很懂他们要干嘛,一向在农村生活的她有点懵懵懂懂,但是听起来好有道理的样子。因为在小的时候,大概是小学3年级的时候,一天早上去上学,(那个时候没有公交车,家和学校都离得很远,差不多要走1个多小时,不过孩子在那个时候每天走这么久的路上学也不觉得辛苦),那天雾蒙蒙的,刚走出家门口没有多远,在一条铺满石子儿的小马路上,迎来一个中年妇女,抱着一个孩子,那妇女见到林莎就赶紧对林莎作揖,说要拜林莎为干妈,林莎是个小孩子,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她认识这位妇女,是一个村里另一个湾的,听说这个月她的儿媳生了一个孙子,想着应该是手里面抱着的这个婴儿了。
这个妇女不慌不忙的说:“哎呀,你就是她的宝宝了(此宝宝非彼宝宝,是老家的一种土话,就是干妈的意思),今天早上我们出来许了一个愿,只要这个孩子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拜认他作为他的宝宝。”
林莎哪里懂这些,继续听着,心里想着我还要去上学。
那妇女又说:“今天晚上放学回来要到我们家里吃饭哦,你是“宝宝”,一定要来哦。”
林莎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答应下来。
看着那妇女心满意足的抱着孩子走了,应该是认“宝宝”的任务光荣完成。
林莎虽然小学三年级,但终归知道答应别人的事不能不做,说话还是要算话的道理,于是下午放学以后,没有直接回家,来到了她的“干儿子”那里坐席。那时候肉还不是想今天这样想吃就吃,林莎家里的坛子特别多,都是装咸菜,霉豆腐,豆豉的,平时一半下饭的就是这些。坐席的话,还是有很多好吃的,起码有鱼有肉,林莎还暗自高兴,今天晚上的伙食难得不错的时候,被一双大手从后面像提猫似的被人提起来。正当林莎不明所以的时候,一个大耳光子扇在她的脸上,顿时脸上火辣辣的。
“哪个喊你跑到这里来吃饭的?”
林莎回过来一看,是她那在城里边做生意的爸爸,正气势汹汹的瞪着自己,虽然脸上火辣辣的,林莎脑袋瓜飞速旋转,自己到底是哪里不对,要被挨这样的耳光,想了一圈后也不明所以,就狠狠的瞪着爸爸,心里想:你打了我,难道不给我一个交代吗?
这个时候婆婆也迈着她那三寸金莲笃笃笃地到了事发之地,拉住她的小儿子我的爸爸,不让他再打我,这个时候喊我晚上吃饭的那位始作俑者赶紧过来解释一通,或许是耳朵被打耳鸣了,她的解释林莎一个字都没有听清,不过林莎她爸爸听清楚就可以了。接下来由于我这个干妈没有钱,他当老子的不得不从口袋里掏出5块钱送礼,算是配得上这顿有鱼有肉的晚餐。
不过林莎心里并不满意,觉得自己被实打实的冤枉了,管她什么事儿呢?还是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孩子懂什么呢?只不过遵守了诚信的原则来吃这顿饭,怎么就挨了一耳光呢?不明白,只是单单对打她的那个“老子”充满了仇恨。
如今听到黄龙这么说,有一点点明白他的委屈,错的又不是自己,为什么会被挨打呢?不过还是不明白这几个少男少女要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