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日美同盟的演变
·“威权同盟”(1945-1960)
·“互助同盟”(1960-1989)
·“伙伴同盟”(1989-今)
·日美同盟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的原因:双方在亚太地区甚至全球范围内有不断交迭和发展变化的共同战略利益
日美同盟的第一阶段(酝酿形成阶段):“威权同盟”(1945-1960)
“威权同盟”的特征:
·美主日从——高度的非对称性和不平等性——冷战格局的产物
·完全建立在美国军事、经济和文化的强制优势之上
·日本“一边倒”战略
·“变日本为对付共产主义防波堤”
“威权同盟”的形成与瓦解
·1945年美国对日本单独占领
·1949年前后中国共产党执政大陆以及朝鲜半岛局势——美国对日政策出现了实质性的转变。1949年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编制了美国亚洲政策文件(NSC-48-1),该文件认为中国革命后的亚洲可能连续出现一系列的共产主义革命,建议把日本固定在防卫的第一线——成为太平洋沿岸岛屿链条防卫线中的重要环节,使之成为美国全球战略的亚洲基地遏制“共产主义在亚洲的扩张”。
·1951-1952年日本和美国片面媾和的《旧金山对日和约》、《美日安全保障条约》
——日本急于摆脱战争状态走上复兴之路
——美国急于驻军合法化展开亚洲防御战略
——标志着战后日本依靠美国的安保体制的形成
从条约的内容上看,是一个不平等条约,日本最初的一些安全设想未能完全实现,而且有些条款还严重侵害了日本的国家主权。但实际上,该条约不仅使日本由此获得了美国的军事保护,同时也获得了政治和经济利益获得了重新回归国际社会的重要条件。
当时的日本首相吉田茂坦言“日本以此得到了所期望的本国领土安全的同时,得以利用本来应该用于军备的财力物力发展经济和提高国民生活。”
·反安保斗争:自1953年起,日本国内不断爆发反对美军基地,争取民族独立、和平和民主的各种斗争,并于1960年达到高潮。
·1956年岸信介提出“日美新时代”,强调两国关系的平等性。自1957年岸信介访美起,日美展开针对修改《美日安全保障条约》的不断协商。1960年《美日相互合作与安全保障条约》签署,岸信介在国内反对浪潮中宣布辞职。
日美同盟的第二阶段(扩充时期):“互助同盟”(1960-1989)
“互助同盟”的演变
·1960年《美日相互合作与安全保障条约》在华盛顿正式签署,通称《新日美安保条约》。旧条约是美国强加给日本的,而新条约是日本政府主动要求修订的。新条约相对摆脱了战后初期日本唯美国马首是瞻的被占领状态,在法律上使美日两国具备了一定的对等性。
·随着美国深陷越战泥潭,日本开始将合作问题作为归还冲绳与小笠原群岛的筹码,同美国进行讨价还价。
·1978年日美 签署《日美防卫合作指导方针》。日美“由摸索时代进入了稳定发展时代”。出于全球战略的需要,美国一再要求日本在亚太地区分担更大的“防卫责任”。借此机会,日本在合作指针框架内,以抗拒苏联威胁为由,大力扩充军备,使本国的攻防能力发生质变。
日美同盟的第三阶段(再定义时期):“伙伴同盟”(1990-今)
“伙伴同盟”的演变:
·冷战的结束,使美日同盟的假想敌顿时消失,日美军事同盟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同时由于经济磨擦日美关系出现了一种紧张关系,故而日美同盟受到了挑战。
·日美两国通过“再定义”加强同盟关系。一方面是为了修补日美关系,而另一方面则是美国全球霸权战略在亚洲的展开。
·1995年,日本《新防卫大纲》出台。其安全战略的目标由本土防卫转向“基础防卫”。
·1996年《美日安全联合宣言——面向21世纪的同盟》。联合宣言肯定“美日关系是历史上最成功的两国关系”,着重强调以美日同盟为核心的两国同盟对维持21世纪亚太地区的繁荣
与稳定将发挥重要作用。
·1997年,正式公布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
·1999年,日本参议院通过《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相关三法案(《周边事态法》、《自卫
队法修正案》、《日美相互提供物资和劳务协定修正案》)。允许日本政府在美军介入日本
“周边”军事冲突时派兵为美军提供海上搜救、后勤支援等后方支持,遏止和干预“周边事态”成为冷战结束后日美军事同盟的一项新使命,参与国际军事事务被确定为冷战结束后自卫队的主要任务之一。日本实现了防卫战略由内向型“本土防卫”向外向型“联合干预”的转变。
“再定义”
·依照常理,随着苏联的解体、冷战的结束和国际紧张局势的缓和,日美同盟应会因为共同战略威胁的减弱趋于松散,或在一些战略利益上出现分歧,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日美同盟反而表现出进一步强化的势头。
·亚太地区多极化趋势加快,逐步形成中、俄、日、美、东盟五大力量中心,彼此间利益交叉,相对均衡,相互制约。
·对美国而言——在确保美继续拥有基地、驻军和取得日对基地的财政支援的同时‚扩大日本在自卫范围之外对美军事行动的支援和协助从而改变同盟原有的以保障日本安全为主的性质‚使其由美苏冷战的工具演变为对付后冷战时代全球和亚太地区新局势的机构。美
·对日本而言——日本希望在与美国战略相协调的过程中可以达到以下目的:提高日本的国际地位;为日本在法律上使用军事力量干预国际事务制造根据;利用美国制约和牵制中国、朝鲜、俄罗斯等国家。
·“再定义”已把日美安全保障的范围扩大到了整个亚太地区,而且具有面向21世纪的战略意义。标志着日美两国军事合作正在朝着“无制约”的方向发展,在运作方式上正在超越联合国和地区合作的制约。日本在军事上完全纳入了美国的全球战略和地区战略之中,日本的自卫队已经实现了“国际化”的转变。
日美同盟与美国重返亚洲战略:
·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美日同盟,在各种文件中强调美日同盟是美国亚太 战略的“基础”(foundation)、“基石”(cornerstone)、“支柱”(linchpin)、“中心环节”(centerpiece)等等
·随着美国重返亚洲战略的展开,日美同盟出现了松绑日本、调整基地、扩边及扩容等变化。
·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则出现松动
·驻冲绳美军基地调整
·强化双边同盟,谋划三边同盟的构建
·在强化同盟传统军事内涵的同时,为同盟注入新的、非传统安全内容
·日美同盟在美国重返亚洲战略中发挥着最重要的牵引和辐射功能。二战后,美国在亚太缔造了美日、美韩、美澳、美泰、美菲5个双边同盟,美国在日本基地最多、驻军最多、获得的财政支持最多,日美同盟成为5个双边同盟体系中最为核心的同盟,牵一盟而动整体,美国通过日美同盟发挥着无可替代的牵引和辐射功能。
·在亚太缺失如北约一样的多边同盟体系的情况下,力图运行“同盟+X”模式,实现同盟体系的结构拓展以及同盟的力量倍增。
参考:
[1]王新生著《日本简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三版
[2] 谢朝晖:战后日美军事同盟的历史考察,《军事历史研究》2001年第3期
[3] 聂宏毅、肖铁峰:日美同盟的历史演变及其对亚太安全的影响,《当代亚太》2007年第8期
[4] 陶文钊:冷战后美日同盟的三次调整,《美国研究》2015年第4期
[5] 朱凤岚:论冷战后日美同盟关系的调整,《国际论坛》2005年第7卷第5期
[6] 张景全:日美同盟与美国重返亚洲战略,《国际问题研究》2012年第5期
[7] 张玉国:同盟困境与美日同盟——日本的同盟政策分析,《日本学论坛》200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