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不能说的秘密》里,路小雨和叶湘伦说,“我能遇见你,已经是很不可思议了”。看见她的第一眼,我想起的就是这一句话,和路小雨清澈的眼神。
我从来不敢正视自己蕾丝的事实,即使在很多时候遇到自己喜欢的女生很有冲动去表达自己的爱意,但是我也是女生,我知道太无理的行为不仅仅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尊严的践踏。
没有人知道我这二十多年来的煎熬。
但也有失去理智的时候,就像这次。敲开酒店房门,她半倚在门口,凌乱的丸子头,鲜艳的唇釉,干净好看的衣服,一下就把我怔住。“来了啊”话毕从唇间吐出一大层烟雾,感觉真的很奇妙,我只顾着看着洁白的烟雾从她唇后同样瓷白的牙间飘散,忘却了尼古丁令人讨厌的气味,我觉得我喜欢上了尼古丁。
我是知道她抽烟的,拼房之前看到她备注自己抽烟,我曾经很讨厌尼古丁的味道,阴差阳错点开了她的主页,她喜欢陈粒喜欢民谣喜欢猫咪,所有的兴趣爱好俨然是我的复刻版一般,我决定暂时忘记尼古丁给我带来的坏印象,我要会一会她。
人啊,在遇到自己喜欢的人的时候总是会莫名其妙地想很多东西,脑子永远比嘴巴转得快。
“我在小程序那儿和你聊得时候你说你很开朗,我怎么感觉有点虚啊?嗯?”
“嗯,认生。”
“之前很少出来玩呢吧?这是第一次拼房?”
“演唱会拼过,用软件还是第一次用。”
“屁咧,这哪是软件啊,别忽悠我这个程序媛啊哈哈哈哈!”
“你真的很特别。”
“你也很好玩啊!”
我感觉我要恋爱了。
这种枰然心动的感觉似曾相识,大学的时候对同系的一个女生也是如此。记得她也是有着带风一般的头发,一手吉他在手中如花绽放,在我失眠的时候还会拉着我的手带我去天台迎着夏日燥热的微风数天上闪闪的繁星,一如所有言情小说中的桥段一样,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习惯她的存在,我像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
毕竟没有受过伤的人不会想到舔舐伤口的落魄,于是并没有觉得女生喜欢女生有什么不对的我在一个傍晚对那位女生倾述了我的爱意。我原本以为多日的相处下来,也许她也像我这样被对方所吸引,所以当我鼓起勇气说出我喜欢你,却看见她一脸错愕的表情和得到她“我们是闺蜜呀,你想啥呀”的回答的时候,我的脑子一片空白。
我原本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子,我以为心里有事就应该大声说出来,直到我和闺蜜表白之后,整个系都在传我是一名百合蕾丝,好恶心啊想不到啊之类的风言风语的时候,我知道,有些事情真的没必要说,说出来就要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
毕竟,LGBT在中国,是犯舆论之大讳的事情。
这么多年来,也逐渐习惯了一个人独立独行,也曾经试过和别人一样在同性交友社区寻找存在的价值,慢慢的发现这上面鱼龙混杂,有着许多心怀不轨和别有用心的人,也就对外界对我们这个群体带有色眼镜看待的做法释然了。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了。
有趣的是,如果不是这次临时起意的出行,我就不会知道有一个叫做同住拼房的社区;如果没有这个交友社区,我就不会遇到一个这么有趣的灵魂;如果没有遇见她,我想我不会在受伤多年以后再会回忆起当初的那份如小鹿乱闯的萌动,世界真是奇妙。
此夜和拼房相识的她相谈甚欢,一如当初生活带给我的感动一样,让我泪目。我承认我是很缺爱的孩子,上帝给了我不甚完整的人生轨迹,我却想完完整整地走下去。只是我已经害怕面对自己的情感,万一她是一个取向正常的女孩,我只能是再一次黯淡离去,还有可能失去一个有趣的朋友。
或许真如莎士比亚说的那样,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