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接到了川子的电话,他说:“小汀,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张篇你俩都认识这么多年了,彼此了解,你当年对他那点心思我们也都看在眼里,现在你俩都单身,多好呀。”我打断了川子的话,说了句谢谢,但是我们并不适合。
当年的张篇,是我爱了一整个曾经的男孩儿,是我暗淡青春里熠熠生辉的光芒。
1
我和张篇是高中同学,可是在那个七十多人的班级里,第一年,我们几乎没有交流,他给我的最初印象就是飞扬跋扈、目中无人。
张篇是物理课代表,每次发作业的时候总是扯着嗓子喊每位同学的名字,然后不管多远,都刷地一下子,把作业本给飞过去。他第一次发到我的作业本的时候,大呼小叫地喊了十几遍“姜小丁、姜小丁,谁叫姜小丁,有没有这个人?”那时我正在埋头背英语单词,潇潇推了下我的胳膊说:“小汀,好像在叫你”。
“我叫姜小汀,不是小丁”,我抬头认真地矫正到。
“谁知道你那字怎么读,连名字都起得这么绕口,怪不得是语文课代表。”
语文课代表怎么啦,瞧不起谁。但是我只在心里嘀咕了两句。
那时候我性格内向,再加上我是一个在破烂初中里踩了狗屎运才考上的这所重点高中,整个班级没有一个熟人,更没朋友,所以我就像一个可怜的小受气包一样,忍气吞声着。
而他让我讨厌的地方还不止于此,每次数学老师叫他去黑板上做题,他总是一副不屑的样子,吊儿郎当地走到黑板前,刷刷地写一阵子,然后转过头,把粉刺往后一扔,走下讲台。那副德行,简直让人想上前抽他两个巴掌,再加一句,学习好了不起啊!可事实证明学习好就是了不起啊,就这副没素质、没教养的德行,老师们却都对他宠爱有加呢。
2
对张篇的看法改变,是在高二那年,那时我和潇潇、苏瑾开始交好,而潇潇跟张篇、川子坐得很近,所以我们也开始有了些点头之交。偶尔我和潇潇、苏瑾吃饭的时候遇见张篇和川子,几个人会凑到一张桌,潇潇跟他们的话比较多一些,我和苏瑾,基本上都是听客。
通过简单的接触,我发现,其实张篇也不是那么讨厌的人,在一个桌上吃饭,他总是会帮大家拿好餐具。我们那个时候吃完饭后是不必自己收拾餐桌的,但张篇总是带头把餐盘放到水龙头下面,他说,顺便而已,免得食堂阿姨那么辛苦。这倒令我有些刮目相看了。
高二那年初冬的一个下午,潇潇过来问我,晚上吃什么。我说,你跟苏瑾去吧,我不吃了,大姨妈来了,肚子痛想趴一会。
最后一节课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张小纸条,那时候,我们在学校并没有诸如微信、QQ等的聊天工具,同学之间交流的主要方式就是传纸条。隔着一排排的座位,一个一个的往前传,翻山越岭、跋山涉水一样的曲折,到最后也不过是,借我一支笔、晚上放学等我一会和你怎么生气了之类的一句话。
那么当然,我收到的纸条上也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你怎么了,为什么不吃饭呢?让我意外的是落款处的名字:张篇。他居然会关心起我为什么不去吃晚饭,在那之前,由于性格原因,我朋友不多,更加不会有哪个男生像这样主动关心过我,所以在看到落款名字的那一刻,我的心头突然涌上了一股暖流,像是碧波荡漾的小溪,被泛起了阵阵涟漪,又像是终年不见天日的寒冰,被乍暖还寒的初春阳光照耀着,融化着,温暖、又不灼热。而我当然不能说自己因为来大姨妈肚子疼才不去的,就随便扯了个谎,说胃疼,吃不下。
下课,他们一行人出去了,留我,一个被突如其来的小幸福砸晕了头的情窦初开少女,在座位上,回味着之前小纸条带来的小美好。
“小汀,这杯奶茶你趁热喝了吧,不是胃疼吗。”
我抬头,看到张篇手里拿着一杯热腾腾的红豆奶茶,站在我面前,目光温柔,嘴角含笑。那一刻,少女柔软的心,被深深吸进他波光淋漓的眼眸里。都说红豆煮相思,果然,那一杯红豆奶茶,牵动了我所有相思的心弦。从此,我爱上了张篇,爱了整整一个曾经。
3
我和张篇逐渐交好,偶尔传传小纸条,他叫我小丫头,而我就叫他的名字,心虚的人总是刻意划清界限,用若无其事的外表掩饰内心的波涛汹涌,越是心里不够坦荡,越是会把自己拎得很清。纸条的内容有时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小心情,有时是一道数学或物理题,也有时,是一首歌的名字。我沉浸在这种小美好中不能自拔,我常常窃喜,有这样的惺惺相惜。
初夏的时候,张篇喜欢在晚饭后到篮球场上挥汗如雨,而我喜欢站在教室外的走廊里向他眺望,无论他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在篮球场的哪一个角落,我都能在人群中第一眼找到他。那些年,家乡小城的夏日傍晚,天空总会有的大片的火烧云出现,将整个天空染成红彤彤、金灿灿的颜色,绚丽夺目,如诗如画。当年的窗前,无论是天边的鸿福巨作,还是操场上肆意奔跑的张篇,都让我沉醉。仿佛只有那样绚烂的天空,和天空下神采飞扬的少年,才配得上盛夏光年四个字,而我之后遇见的所有夏天,都只能称作酷暑难耐的夏日。
我总是,掐算好张篇打球结束的时间,去楼下超市里买一瓶冰镇的冰红茶,悠闲自在地往班级走,然后在楼梯口制造出一场盛大的偶遇。他总会幸灾乐祸地抢过我手中的冰红茶,两三口就喝完一瓶,在空中画一个漂亮的弧线,将饮料瓶丢进垃圾桶,而我总是气急败坏地说他惨无人道,欺负弱小女子,却在心中暗自庆幸阴谋得逞。
我喜欢看他从我手中抢过红茶时的霸道模样,我喜欢看他仰着头喝水时,合着咕噜声音跳动的喉结,我也喜欢看他用饮料瓶在空中划过弧线的帅气手势,他的一举一动,都让我魂牵梦绕,沉醉其中。
我主动跟班主任要求坐到讲桌旁边那个没人愿意要的位置,打着努力学习认真听讲的幌子,其实我只是想让张篇每次下课都能经过我的身旁。
他习惯在经过我身旁的时候都会轻拍我的头,而每一次,他手的温度都能穿过我长长的黑发,抵达我的心脏,让我久久不能平息那剧烈而又狂乱的跳动。
4
转眼到了高三下学期,学校组织春季运动会,我在跳远比赛的时候扭了脚,张篇一边骂我笨,一边背着我急匆匆地往医务室跑,医生说右脚脚踝扭伤,还有些轻微的肌肉拉伤,结果就是之后的半个月,我不能独立行走。
那是一段细碎而美好的甜蜜时光。虽然每天都跑医务室,虽然走路需要人搀扶,但是没关系呀,因为张篇会在我身边,给我讲那些生涩难懂的物理题,帮我打饭,送我去换药。
那段时间,我每晚都做同样的梦,梦里我穿着洁白的婚纱,和英俊潇洒的张篇站在一起。
班上所有的同学都在背后窃窃私语着我和张篇的关系,就连潇潇都说张篇实在对我太好,如果不是喜欢我,打死她都不相信。潇潇每次这么说的时候,我都不说话,只是一个人傻笑。
那时的我怎么会知道,他真的就不是喜欢我呢!
5
高考倒计时只剩30天的时候,我最后一次写板报。那天正好是周日,下午,我一个人在教室后面的黑板上写一些酸溜溜的毕业感言。张篇一个人默默地走进了教室,看我在黑板忙得不亦乐乎,几次欲言又止。终于在我写下倒计时30的数字后,他说:“小汀,有个事问你。”
“有什么事直接问呗”他的反应有些异于往常。
“苏瑾是不是要走了?”
“对呀,这几天吧,你怎么知道?”苏瑾是高一下学期转过来的寄读生,户口在外地,所以临近高考她要转回当地的高中参加高考,我也是刚刚知道的消息。但是一向跟苏瑾没有什么交集的张篇突然关心起苏瑾的事情,让我觉得很奇怪。
“我喜欢苏瑾。”
他说完这句话,我竟有一分钟没有回过神来。简简单单的五个字,掷地有声,干脆利落,却像无数只利箭一样穿过我的胸膛,直逼我的心脏。他怎么会喜欢苏瑾呢?不是应该喜欢我的吗,不是全世界都知道张篇对姜小汀好得无人能及吗?
“我第一眼见到苏瑾就喜欢上她了,可是我每次见到她都会紧张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张篇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根刺,狠狠地往我心口上戳。我没有办法再继续听下去,只能落荒而逃。
我像是失去了全世界一样,突然觉得自己好孤独,整夜整夜的失眠,偷偷在深夜里流眼泪,之前,为了能有资格站在张篇身边,我拼命的学习,可是现在我再优秀又能怎么样呢,给谁看呢?我甚至觉得找不到生活下去的意义,但我却依然强颜欢笑地对张篇说,喜欢就去追呀。
苏瑾走之前,张篇真的向她表白了。
那些年,是我真真正正用心爱一个人的年纪,只要他快乐,那么我愿意独自吞噬所有的悲伤。
很久之后,我和嘉丽一起在图书馆看张爱玲传,看到张爱玲在痛下决心离开胡兰成前,把所有积蓄都给了背叛自己的胡兰成时,嘉丽气急败坏地说张爱玲太傻,对待一个如此薄情寡义的男人,却把所有的积蓄拱手奉上,然后孤零零的一个人身无分文地远走他乡,寄人篱下、举步维艰,太不值得了。可是嘉丽,她定是没有掏心掏肺地爱过一个人,如果有,她便会知道,真心的上一个人是即便自己粉身碎骨,也要护他安然无恙。
6
高考后,张篇和苏瑾在一起了,我笑着对张篇说祝福。真好,他终于跟心仪已久的姑娘在一起了,可转身的时候却被自己眼角的泪水模糊了视线。
大学四年,我们很少联系。后来,听说张篇和苏瑾在那场兵荒马乱的毕业季中各奔东西了。我们依然在各自的生活中奔波忙碌,鲜有交集。
直到前些日子,在潇潇的婚礼上相遇,得知他过得并不很如意,毕业签到了外省的一家国企,效益不太好,工资不高,由于经常在外奔波,也一直没有女朋友。当听到我也单身时,略有惊讶。而川子顺势说:“张篇正好也单身,还一直让我介绍女朋友呢,我看你俩挺好的呀,这么多年老同学,彼此也了解。”
我本以为这只是句玩笑话,可是没几天,川子组局,正儿八经地聊了这事儿。“小汀你条件不错,没什么可挑的,张篇虽然现在工作不太好,但家里能买房买车,这个你大可不必担心,年底他把那边的工作辞了,回来重新找一份,应该也不会差。”川子在那滔滔不绝着,张篇不说话也不阻拦。我听着川子的话,心里很难过,八年前,如果有人撮合我和张篇在一起,我心里能乐出花来,激动的整宿睡不着觉,然后牵着他的手,满世界的招摇。可如今这场景实在令人心酸。
那些年我爱你,不是因为你能买得起房买得起车,不是因为你是个还不错的结婚对象,而是因为我想和你在一起,只是你。不管贫穷还是富贵,无论山高还是水长,只要那个人是你就好。但是这一刻,我惦念了一整个青春的爱情,却在光阴里被染上了世俗的味道。
我记得那年张篇背我去医务室路上,额头渗出的每一滴汗珠。
我记得那年同学录上张篇为我写下的:感谢有你,一路相随。
我保留着毕业那年,有张篇的每一张合影。
也许我们都一样,曾经用一整个青春去惦念过一个人,他是那样的美好和无可替代,他是你心口的朱砂痣,是你床上的明月光。可是多年以后,再次遇见的时候,你才发现,原来他不过是这世间再平凡不过的男子或女子,逃不出世俗,也躲不过岁月。原来你也并没有那么爱他,让你一直耿耿于怀和念念不忘的,只是青春里遇见爱情的感觉,魂牵梦萦,却又无能为力。
而那句在胸口横亘了多年的我爱你,也终于变成了过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