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良知”:王阳明认为,“良知”包括明善恶(道德)。第二、辨是非(智慧)。这是人人具有,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力量。“致”就是唤起、体认、践行、扩充、光大、达到、实现。所以致良知就是要通过那些“致”的行动实现人皆有之、与生俱来的自性、本心、善根、智慧,达到万物一体、与宇宙同化的圣贤境界。
“知行合一”:知行合一是在“致良知”在知和行关系上发展。“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为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即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王阳明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因此,知行合一反对那种只说不做的假道学,不行就不是真知,无疑有其深刻意义。
“致良知”与“知行合一”是相伴相生的存在。就好比我们知道孝顺父母是正确的事情,是我们的良知。表现在实际行动中,就是常回家看看,帮妈妈洗洗碗,,帮爸爸捶捶背,让他们幸福安享晚年,这就是“孝”的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