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读余华的书,里面的人物一个比一个惨,而我还挺喜欢看,因为这样能感受到自己每天的生活虽然平淡,但和他们比简直太幸福了。这次读这本书是因为我妈在过年的时候给我推荐了,说是余华的新书,然而她自己都没看过。我自己读了之后才发现书名和所讲的内容没有半毛钱关系,某书平台上推荐的那些引用的字眼我也是一个字都没看到。查了一下才发现也根本不是新书,出版于2015年。本书的一部分主题是当今社会的“荒诞”,我想这个主题从我这个经历已经能体现出一部分了。
这本书是余华的一本杂文集,涵盖内容很广,主要是来源于生活中各个方面的随笔记录,其中有一大部分是他在文学上的见解,包括他的读书笔记,还给我们读者推荐了文学经典的入门书,也包含了他在世界各地的所见所闻,甚至包含了很多2010年南非世界杯的故事,2011年NBA总决赛的故事。这本书让我对余华有了一些亲近之感,不再是读《在细雨中呼喊》时勒着我脖子让我喘不过气的余华了。
个人精力有限,以下节选了一些精彩部分:
书摘
事实上没有一部小说能够做到真正完成,小说的定稿和出版只是写作意义上的完成;从阅读和批评的角度来说,一部小说是永远不可能完成或者是永远有待于完成的。文学阅读和批评就是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如同是给予世界很多的道路一样,给予一部小说很多的阐释、很多的感受。因此,文学阅读和批评的价值并不是指出了作者写作时想到的,而是指出了更多作者写作时所没有想到的。一部开放的小说,可以让不同生活经历、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获得属于自己的理解。
“文革”时期的中国,没有法院,判开后也没有上诉,而且我们也没有听说过世界上还有一种职业叫律师。一个犯人被公判大会判处死刑以后,根本没有上诉的时间,直接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我觉得二十年前的自己其实走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如果没有那个经历了自己完蛋的梦,没有那个回来的记忆,我会一直沉浸在血腥和暴力的写作里,直到精神失常。那么此刻的我,就不会坐在北京的家中,理性地写下这些文字;此刻的我,很有可能坐在某个条件简陋的精神病医院的床上,面对巨大的黑暗发呆。
有时候,人生和写作其实很简单,一个梦,让一个记忆回来了,然后一切都改变了。
我想,没有一个人在心理上是完全健康的,起码不可能一生都健康,心理医生也不会例外。事实上,我们人人都有着不同程度的焦虑,对尚未发生的事情的担忧和害怕,这样的心理或多或少地在左右着我们的生活态度和思维方式。
所以与其说我是在讲故事,不如说我是在寻求治疗,因为我是一个病人。
如果从伦理道德和处世哲学的角度来探讨中国这六十年的社会变迁,那么家庭价值观的衰落和个人主义的兴起可以作为一条历史的分界线,显现出同一个国度里的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现在我更愿意写长篇小说了,我觉得写短篇小说是一份工作,几天或者一两个星期完成,故事语言完全在自己的控制之中,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写长篇小说就完全不一样了,一年甚至几年都不能完成,作家在写作的时候,笔下人物的生活和情感出现变化时,他自己的情感和生活可能也在变化,所以事先的构想在写作的过程中会被突然抛弃,另外的新构想出现了,写长篇小说就和生活一样,充满了意外和不确定。我喜欢生活,不喜欢工作,所以我更喜欢写作长篇小说。
我坚信不同的题材应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所以我的叙述风格总会出现变化。
还有一个真实的故事,当年巴西著名的球星卡洛斯,夏天休赛期回到巴西,开着他的跑车兜风,手机响了,是巴西一个有上亿人收听的足球广播的主持人打来的,主持人要问卡洛斯几个问题,卡洛斯说让他先把车停好再回答,等他停好车准备回答问题时,一把枪顶住他的脑门了,他急忙对主持人说先让他把钱付了再回答问题。差不多有几千万人听到了这个直播,可是没有人觉得奇怪。
这里浮现出来了一个重要的阅读问题,就是用先入为主的方式去阅读文学作品是错误的,伟大的阅读应该是后发制人,那就是怀着一颗空白之心去阅读,在阅读的过程里内心迅速地丰富饱满起来。因为文学从来都是未完成的,荒诞的叙述品质也是未完成的,过去的作家已经写下了形形色色的荒诞作品,今后的作家还会写下与前者不同的林林总总的荒诞作品。文学的叙述就像是人的骨髓一样,需要不断造出新鲜的血液,才能让生命不断前行,假如文学的各类叙述品质已经完成了固定了,那么文学的白血病时代也就来临了。
现在我们讨论第一个话题——飞翔,也就是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如何飞翔。有一次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和朋友谈到《百年孤独》写作时遇到的一个难题,就是俏姑娘雷梅黛丝如何飞到天上去。对于很多作家来说,这可能并不是一个难题,这些作家只要让人物双臂一伸就可以飞翔了,因为一个人飞到天上去本来就是虚幻的,或者说是瞎编的。既然是虚幻和瞎编的,只要随便地写一下这个人飞起来就行了。可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伟大的作家,对于伟大的作家来说,雷梅黛丝飞到天上去既不是虚幻也不是瞎编,而是文学中的想象,是值得信任的叙述,因此每一个想象都需要寻找到一个现实的依据。马尔克斯需要让他的想象与现实签订一份协议,马尔克斯一连几天都不知道如何让雷梅黛丝飞到天上去,他找不到协议。由于雷梅黛丝上不了天空,马尔克斯几天写不出一个字,然后在某一天的下午,他离开自己的打字机,来到后院,当时家里的女佣正在后院里晾床单,风很大,床单斜着向上飘起,女佣一边晾着床单一边喊叫着说床单快飞到天上去了。马尔克斯立刻获得了灵感,他找到了雷梅黛丝飞翔时的现实依据,他回到书房,回到打字机前,雷梅黛丝坐着床单飞上了天。马尔克斯对他的朋友说,雷梅黛丝飞呀飞呀,连上帝都拦不住她了。
这就是我的童年经历,我从小就在生的时间里感受死的踪迹,又在死的踪迹里感受生的时间。夜复一夜地感受,捕风捉影地感受,在现实和虚幻之间左右摇摆地感受。太平间和水泥床是实际的和可以触摸的,黑夜里的哭声则是虚无缥缈,与我童年的睡梦为伴,让我躺在生的边境上,聆听死的喃喃自语。在生的炎热里寻找死的凉爽,而死的凉爽又会散发出更多生的炎热。
阅读文学作品不仅可以激活某个时期的某个经历,也会激活更多时期的更多经历。而且,一个阅读还可以激活更多的阅读,唤醒过去阅读里的种种体验,这时候阅读就会诞生另外一个世界,出现另外一条人生道路。这就是文学带给我们的想象力的长度。
人世间的可怕不只是种种令人发指的暴行,还有命运的无情冷酷,而命运不是上帝的安排,是任何人制造出来的。
这个一九五六年出生的中国人,当过兵,念过大学,二十九岁时漂洋过海去了美国,获得博士学位,任教于美国的大学,这是那个时代很多年轻中国学子选择的康庄大道。可是用英语写作,哈金奇特的人生之路开始了。毕竟哈金去美国时不是一个孩子,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一个带着深深的中国现实和中国历史烙印的成年人,用异国他乡的语言来表达自己故乡的悲喜交集,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哈金做到了,他每一部英语小说都要修改二十多遍,有的甚至修改四十多遍,这样的修改并不是针对人物和故事细节上的把握,而是针对英语用词的分寸把握。美国是一个很多方面十分规矩的国家,作为著名的波士顿大学英语文学写作的教授,哈金不能向他的同事请教用词,更不能向他的学生请教,哈金的太太是一位地道的中国人,她的英语表达能力远不如哈金,哈金在用英语写作时可以说是举目无亲,只能自己苦苦摸索。我可以想象这样的困难,尤其是刚开始使用英语写作时的困难,几十次地去辨认那些没有十足把握的词汇简直要命,哈金没有因此进入疯人院已经是一个奇迹了,竟然还能让他始终保持强大的写作力。
我二十岁出头的时候,茨威格是一个很高的台阶,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一个更高的台阶。我当时年轻无知,直接爬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台阶上,结果发现自己有恐高症。我灰溜溜地爬了下来,刚好是茨威格的台阶。我在习惯茨威格之后,再爬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台阶上时,发现自己的恐高症已经治愈。
要我为读者推荐几本书,我首先想到的是法国的大仲马,人民文学出版社推出了插图本的《三剑客》和《基度山伯爵》。前者六十三万字,定价三十元;后者一百万字,定价四十元,价廉物美。《三剑客》和《基度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伟大作品,我是二十来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它们的,也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书,当时我不吃不喝不睡,几乎是疯狂地读完了这两部巨著,然后大病初愈似的有气无力了一个月。
克林顿还在当美国总统时,有一次请加西亚·马尔克斯到白宫做客,在座的作家还有富恩特斯和斯泰伦。酒足饭饱之后,克林顿想知道在座的每位作家最喜欢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什么,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回答是《基度山伯爵》。为什么?马尔克斯说《基度山伯爵》是关于教育问题的最伟大的小说。一个几乎没有文化的年轻水手被打入伊夫城堡的地牢,十五年以后出来时居然懂得了物理、数学、高级金融、天文学、三种死的语言和七种活的语言。
如果关于我的写作应该有一个关键词, 那么这个词就是日常 生活。日常生活貌似平淡和琐碎,其实丰富宽广和激动人心,而且包罗万象。政治、历史、经济、社会、体育、文化、情感、欲望、隐私等等,都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
在以色列,世俗犹太人和正教派犹太人的不同也会在恋爱里表现出来。我在夜深人静之之时走入可以俯瞰耶路撒冷旧城城垣的公园,看到一对年轻男女石朦胧的草地上相拥接吻,他们是世俗犹太人;然后又看到一个企全鹅装束的年轻正教派犹太人与一个年轻女子的恋爱,他们坐在路灯下清晰的椅子两端小声交谈,中间像是有一条无形的溪涧阻陌鬲了他们。
纳粹让犹太人排成一队,一个举着手枪的纳粹让另一个纳粹随便说出数字七,然后挨个数过去去,数到第七个就对着那个犹太人头部开枪,再往下数到七,再开干枪……讲述者那时候还是一个孩子,他就站在七的位置上,身旁的父亲悄悄把他拉过去,与他更换了位置,他的父亲在枪声响起后死在他的眼前。
我记得有一次莫言客串守门员,我抬脚踢球时以为他会逃跑,可他竟然像黄继光似的大无畏地死守球门,我将球踢在他的肚子上,他捂着肚子在地上蹲了很长时间。到了晚上,他对我说,他当时是百感交集。那时候我和莫言住在一间宿舍里,整整两年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