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达尔文的进化论冷漠而残忍地诠释了大自然的“丛林法则”,针对进化论的理解,后来的学者形成了两派撕杀的倾向:一种认为所谓“进化”其实是一种“演化”,没有“进退”之别,所谓“天择”也只是环境改变,某些物种偶然幸存而已,所以就算你是恐龙,别得瑟,挂的就是你。另一种倾向则强调弱肉强食,演变为后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大抵是说,枪杆子出政权,我牛,我有人,搞你,你咋地。
不管哪一种,客观上都认为基于某一时,某一地,存在“不适之人”。这“不适之人”中,有的却是爷,睥睨于“天择”的你我;当然,更多的却是由于不得已的原因而被成为“可怜之人”。而且,从某种角度讲,你我都可能在某时因为某些偶然或必然的原因而成为新环境中的不适之人,但是,我们可以尽可能地让自己远离能够使我们成为“可怜之人”的“可恨之处”,这样即便有一天我们沦落为“可怜之人”,说实话,谁也“怜”不起我们来。
我要写的便是这些可能的“可恨之处”。
可怜之人常有的“可恨之处”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是狭义上的心理问题,我将它称为自作自受型;第二是自我设限,这是大部分人有而少数人特别纵容的一种心理现象,我将它称为姑息养奸型;第三种是性格问题,我将它称为天生炮灰型。
自作自受型:这种“可恨之处”表现为斯德哥尔摩症,也就是受虐狂,也可以贴上媚俗的标签,广义上还能分到阿Q家族里。心理学上有很多这样的案例,X找了多任男友,每任都喜欢“动手动脚”,Y每月都被丈夫家暴N次,但每次丈夫头痛哭流涕地道歉时,Y都能坦然接受然后悲剧重演;这类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喜欢通过把自己放在“可怜”的位置,以此占据道德制高点,得到施虐者或围观者的忏悔和同情,这种忏悔和同情反过来强化了他们自作自受的行为。当然,你可能会说这是有心理问题的奇葩版案例,现实生活中的通俗版案例就是祥林嫂这样的,祥林嫂逢人便把丢孩子的事说一遍,“我真傻”,旁人同情几句,祥林嫂也得到点安慰,逢人继续说。也或者像《人又少了一个》中的乞讨的那女人,到最后可以熟练地笑嘻嘻地对施舍的人说:“再赏一点吧,一角钱连买个烧饼都不够。”前几天看到一篇文章叫《你弱你有理》,里面讲到职场中一个姑娘多次向各个主管哭诉自己的悲惨过去,以此保住她的工作,这种过分地把“可怜”当作资本兜售的“可恨之处”在实际生活中其实非常多。
姑息养奸型的:这种“可恨之处”指的是自我设限,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也正是因为正常,所以容易被忽视,反复重演,直到自己成为“可怜之人”,自我设限指的是:有的人自尊过高,担心如果自己特别努力但是没有成功,别人会认为他能力不足,或者自己也担心这会证明自己能力不足,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于是自己干脆放弃努力,这样就算失败了,别人只会觉得是自己没努力,而不是能力原因,自己也可以以此辩解:如果我要是认真地学,吧啦吧啦一大堆。从学校的学习、考试到社会上的追女孩、工作,人人都可能在某个时刻由于这样的心思而放弃努力,考试时故意不上心,应聘时也不尽力表现,工作时不全力以赴,一次两次这样无可厚非,可悲的是有的人总是纵容这种想法冒头,在重要的关头习惯于这样想,从而一次一次与机会失之交臂,而旁人也报以理解。家长会说,我家孩子很聪明,只是不努力而已。女人会说:其实我家男人很能干,很多时候有点懒而已。除此之外,这种自尊过强的另一个体现就是“回避失败倾向”,很多事情上不追求90分,60分就OK,最后形成得过且过的办事风格。
天生炮灰型的:性格问题成就了大批量的“可怜之人”,而这种“可恨之处”又极容易获得别人的理解和宽容,做明显的就是懒惰,懒惰让他不去想原因,不去想后果,不去思考,不去实践,不去改变恶劣的习惯,不去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斯科特·派克在《少有人走的路》中将懒惰作为原罪我觉得非常合适。这样的人还容易聚集成群“惺惺相惜”,极容易成为社会环境变化而牺牲的炮灰。
文明社会文明之处的一个地方就是对社会达尔文主义价值观的摒弃,“可怜之人”应该得到社会的包容,我们需要给予可怜之人鸡汤,但是同样需要在可恨之处开刀,因为对于社会,这是可怜之人滋生的温床,对于个人,这可能在一念之间让你我离“可怜之人”又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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