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胤小栗
人生的开场就是不断相聚又不断别离,一直都在上演相识相知相依相伴,它承载着未来与过去,使人忘却抑或记起,最后却不得不道一声再见。
不在乎天长地久地挥霍,只在乎曾经拥有过。我很喜欢这个句子,不过忘记了是《萌芽》N期中的那一篇里这样写过。
LMY。曾经那个天真少年,让人无比心生想念。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懵懂无知、情窦初开,青春透着荷尔蒙的味道,新鲜又浮躁,总会为欣赏的人的一言一语心动,一颦一笑而倾倒,因为心动你先入为主,所以就有了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比喻吧。这也许就是情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深,至少15年前的我们还能够去体会和想想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不同于现在,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的便捷,一切不可能都变得可能。
我喜欢的人,他并不是很特别,白皙的肤色、明亮的双瞳、宽边黑眼镜、极好的大鼻子、碎发、耳钉、痞痞的、爱穿休闲服装、运动鞋、英语很好、宽大的肩,安全的掌心,标准的情圣。是我喜欢的那种阳光少年,脸上有一颗又一颗的青春痘,凹凸不平,就像月球坑坑洼洼的表面,深受英语老师的偏爱,我们的英语老师戴一副眼镜,头发染成黄颜色,齐肩短发,爱穿黑色小皮短裙,踩着一双高跟鞋,扭动着半老徐娘的老腰,搔首弄姿,嗲声嗲气的喊阳光少年的英文名(charles)查尔斯,LMY很受妇女喜爱。他的生日我还记得,3月39日,白羊座,有一段时间我疯狂的迷恋上星座研究,知道白羊和狮子座很配对。
曾迷倒多少女生,曾魂梦牵萦多少少女的芳心。他冷漠亦无情,十足的冷血动物,却不知他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他的手很大,指尖细长,纹路很深,有种叫安全的感觉让人流连忘返,以前他是同桌是兄长而后形同陌路。他不在乎,因为他自私,无所谓别人的心境,他一如平日素面朝天的走自己的路,他的这种满不在乎,他的这种自以为很酷却被很多人不屑一顾,不免招来一次又一次的反感。我每次都会想尽办法让他不要受那么多委屈与折磨,因为不忍心不愿意看到他痛苦的样子呈现在我眼前。这时的他沉默、颓废、低调、黯然而我苦恼。有很多人说不值得,可是真正喜欢一个人,就不会在乎那么多,我一直都坚信不移,一直都坚持自己的感觉,我的心没有动摇过,为他的付出有目共睹,可是我不需要换回什么,只要有回忆存在就好,多的都浪费了,我只需要一个完整的记忆完美的他被我深深的记住不曾忘记我就觉得满足。当我们还是同桌的时候,我每天的生活都是充实且快乐的度过的,那种很简单的感情与藏在我心中的一点幸福,足以我温存一辈子。
他天天可以对我笑,真的,他的笑很温暖,很干净,很明亮,很清澈,让人怀念,他就像我心中的神一样完美绝伦。不知不觉就会想起他,记忆也一点一点被搜寻然后拼成完整的画面,随后闭上眼睛,试想时光倒流,我会沉默不语,就让这些秘密随着时光老去,褪去它往日的光彩,没有人知道谜底,只有我,只有天,只有地。
我们坐的很近,板凳丝毫没有缝隙,桌子是长的那种,很好的木做的。他上课会给我讲他的梦境,他会看见一个人遇到危险,但他在另一旁踏不进去,就像个边缘者,只能身临其境的感觉,却要像隔岸观火一样无动于衷;他还会告诉我他过敏后会长什么东西,很不舒服,东西很像图腾。上课我们会吃些东西,习惯了分发,就像在茶馆里一样。我特别喜欢乐天的咖啡口香糖,大家上课咀嚼着口香糖,咖啡的味道十里飘香,味道很浓,让人心醉。
我不会为了别人而改变自己,永远。他有时候会唱歌,但我觉得依然没有那种感觉。我们属于有缘无分的那种。上天为我们创造了无数次机缘,但命中注定缘分耗尽,缘是天定,分是人为,真的是这样吗?如果有缘,又何必去创设分呢!冥冥之中注定,又何苦去寻觅那无知的定数,不知的因果。随遇而安吧。有一次,他唱了JAY的《轨迹》,不得不承认的我是喜欢杰伦的,是那种欣赏而非盲目的崇拜。他唱的很从容,空气中夹杂几丝伤感,教室中特别的沉闷,但掌声绝不亚于这份沉寂。我只看他,静静地看,沉着地看,悲伤地看,其他男生我从不多看一眼。
其实他也是个会伤心的人,会寡言少语,会沉默,不是拿得起便放的下的人。对感情会三分热度,七分冷淡。但每个人,不论男女,都始终会有一个终爱一生但不一定会相伴到老的人。
他是我喜欢的人,为了他,我的初中三年弹指而过,我怎能弥补我犯下的罪过。他对我很好,我对他自然不用说,不过好景不长,终不该开口说那几个字。打破沉寂换回的是苍白无力。此去今年,物是人非,便是纵有万种风情心中苦痛更与何人说。
喜欢一个人宁愿他是自己的哥哥,宁愿他可以包容自己的过错,宁愿他可以疼爱自己一点点,但他一定要比自己过的快乐。苍白的纸,惟独是你,写的最多。谁伤我的心最深,我为谁流泪最多,除了你,还会有谁呢?想起你说的话如针般刺疼我的心,冷冷的话语,我一个人哭泣。而我依然以一种包容的心对你,你依旧不在意。我心如止水,始终不想将感情看破。
我明白世上没有永恒不变天长地久的爱,我也相信世上没有海枯石烂至死不渝的情,更没有忠贞不移天荒地老的谎言。但是我对你的感情从来没有变淡,还是如此坚定不移,至少我现在可以勇敢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