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我手边不到一尺远的床头柜上,放着借来的《平凡的世界》。从借来到现在至少有两个月了,起初看书的劲头蛮大的,还信誓旦旦定了每天看二十页的计划。
现在全部抛到了脑后,记忆中,二十页每天的阅读量是坚持了一段时间的,至于到底坚持了几天,想不起来了。
我做事大多虎头蛇尾,一开始信心满满,到最后禁不住时间推迟带来的懈怠与焦躁。
我一直认为,《平凡的世界》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我有限的肤浅的贫瘠的语言却无法准确表达它是怎样的类型。我说的类型是一种写法。
也或许,要以上世纪七十年代陕西农村,确切说是陕北农村的社会变革为大时代背景,原本就是还原或者接近生活真相的质朴。无法写的贵气和超凡脱俗。但这不影响它拥有一批虔诚的粉丝,在任何时候提起它来,都有着无与伦比的崇拜。
原以为土生土长于农村的自己会和它有着磨合之后的融洽相处,我会在短时间内读完这部小说,达到我的目的。
事实上,我已经看到第二部,只是最近实在提不起兴趣再继续看。并不是因为小说里深重的苦难,而是,可能我潜意识里还是不能接受它质朴得土里土气的语言。
有时想到这里,我就有点内疚。我觉着我是一个叛逆者,离开了农村,就开始讨厌农村。
但似乎也不是这样,我只是讨厌农村的一部分,比如一部分人,一部分事物。就像我喜欢城市里的一部分人,一部分事物。
这样说来,我可能是一个很势力的人。
难道是我的注意力已经转移了?当初看这本书,目的并不是钟情于它的语言风格。
事实上,我并不觉着用方言写作是值得敬佩的事情。方言写作就像上世纪八十年初的陕西农民报上的文章一样,土的让人觉着严重低估农民的智商。让我这样进城后忘了自己是来自农村的人,成为吃了猪肉就变成猪的人。
不喜欢尽可以不看,就像秦腔戏,不喜欢尽可以不听。可是,不能因为自己的不喜欢就否定它们存在的价值。
母亲前几天还打电话说,要给她重新下载秦腔《庵堂认母》。她喜欢听,重要的是,完全能听懂。那些用方言传播的文化,是植根于民间的,最通俗,也最接地气。
我想,我是偏离了最初的目标的。我一直想从这本书里找到能让我励志的精粹,用以指导我貌似支离破碎的生活。在无法改变时,获得直面接受服从命运安排的勇气。可是,我看着看着,却一字一句抠起字眼来。
想来,都是我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