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突然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想法,我们目前的音乐史学的研究,包括演出场面、乐队编制、乐器形制、表演者姿态等等,很大一部分所依据的是“图像”(包括但不限于文献中或文物中),甚至于中国传统乐谱以及西方五线谱等记谱法本身也是一种符号化的表述。可以说,在视频和音频发明以前,对于音乐的直观研究主要是靠“图像”!此处的“图像”并非仅限于带有个人风格的绘画,而是将动态的声音或动作给予视觉化的表述,也就意味着对以音乐为题材的美术作品的研究,是指图像中的音乐现象,这就不同于录音音乐或文字记载等其他研究资料。
于是我查找了相关资料,发现确实早就存在这样一个学科:20 世纪80年代以来,音乐图像学在西方兴起,它横跨音乐舞蹈史、艺术史、民族学、民俗学及人类学。世界著名音乐人类学家、音乐文化史学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传统音乐学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Traditional Music,缩略为 ICTM) 理事、国际音乐图像研究组(the StudyGroup on Musical Iconography)主席、奥地利因斯布鲁克大学(University of Innsbruck )音乐学博土、教授蒂尔曼•塞巴斯(Tilman Seebass)对图像学及图像研究做如下解释:同西方其他一些学术术语一样,“图像研究”(Iconography)和“图像学"(lconology)由希腊语词素合成,“icon”意为“image ”(图像),”-graphy”意为 “writing”,而“-logy”意为“reason”、 “word reading”。
音乐图像学致力于研究音乐的图像资料,任何具体或抽象地使音乐视觉化的图像资料都反射出艺术家对音乐的思考,因此都是音乐图像学研究的对象。此外,控制音乐和视觉艺术的联觉概念也被视为音乐图像研究的范畴。图像学把图像解释为特定文化的范式,不同民族、不同文化拥有如图像、乐舞等不同形式因素的表达方式,由此产生不同类型的音乐图像资料,提供各种研究资源。从最具象的照片到比喻和抽象艺术都是音乐图像学的研究资源,它可能是文本的插图、源于口传故事的意象、不附任何文本基础的图像,更远一层的研究资料有乐器图像、乐器的装饰、唱片套、舞台装饰、音乐表演场地和建筑的设计、音乐创作者工作室的照片、使音乐家产生创作灵感的图像等。这些资料既能反映相关时期艺术家对音乐的认识和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又能反映音乐与绘画两种艺术在特定文化系统中的地位、在宗教中的作用、社会意义 、它们与文字、半文字或无文字传统的关系。
音乐图像学的研究对象包括古代流传下来和考古发掘出来的音乐(包括舞蹈)的图像资料,即涉及乐舞现象(例如音乐的舞蹈场面)的美术作品(绘画、雕塑〉的视觉图像。凡是表现音乐或与之相关的各种图画(木版画、水墨面、微型画等)、雕塑、照片、钱币以及其他各种图像资料,如音乐家肖像、奏乐图、乐器以及音乐厅、歌剧院、各种表现礼拜仪式、世俗庆典的画像等都是音乐图像学的研究对象。其研究资源可分为下列七类:手稿和书刊插图,包括理论文本、叙事性插图和综合类插图;无直接文本基础的图像;单幅图像;乐器;舞台装饰;作为语境源泉的表演场地;图像后的音乐、根据音乐图像的内容,研究描述的对象包括乐器舞蹈表演和乐谱。
总之,音乐图像学这一早已存在的学科是对各种有关音乐(包括舞蹈)的图像内容、形式、风格及其中的各种符号、题材等加以鉴定、分类、描述和解释的专门学科,或更广义地说,研究与视觉证据有关的音乐现象,音乐图像学把音乐图像扩大到整个艺术史、社会文化史的范围中进行研究,旨在对进界上纷繁复杂的音乐图像符号做出音乐文化学、美学、民族学、社会学和人类学意义的解读和闸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