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用自己的方式算一下,母亲,给我的爱的总数以及我给母亲的爱的总数。
我的方法很简单,计算这些年来母亲给我做过的饭。
我今年34岁了,在我记忆中,只要是母亲在家的日子,即便是父亲在世时那会儿,母亲也几乎从没让我做过饭,一日三餐,从早到晚,吃的都是母亲做的饭。
这34年中,我读专升本时两年在济南,研究生三年在北京,硕士毕业后一年在厦门,一年在北京,都没有在母亲身边,扣除这七年,“有效”时间是27年。
一年365天,一年3顿饭,这27年来,母亲给我的做的饭的总是:365×3×27=29565(顿饭)
在其中,我在北京工作的两年,基本上只在家吃早饭和晚饭,所以这个数字应该变成:29565-(2×365)=28835(顿饭)
考虑到节日聚餐、在外应酬没回家吃饭等因素,大致去除百分之十,这个数字最终变成:28835×90%=25951(顿饭)
再来算算我给母亲做过的饭,这个计算就简单多了。
在上海工作时母亲陪伴我整整一年,回到北京,结婚之后母亲就来帮我照顾家庭和孩子,自从我研究生毕业,母亲“正式”和我住在一起的时间,是四年。
这四年中,每年母亲的生日、自己的生日、三八妇女节、母亲节、艳萍的生日这几天,我会下厨房,为母亲做顿饭—通常也就是做一顿晚饭,这样一算,我给母亲做过的饭的总数不过是:5×4=20(顿饭)
母亲给我做的饭:25951(顿)
我给母亲做的饭:20(顿)
20÷25951≈0.0007万分之七
一个结果是1/20805,一个是万分之七,这可真正是“不能报万一”。
其实,如何计算、什么结果,都不重要。无论哪个结果,都在深切地给我们阐述了一句话:“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