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来自突击翻阅《巴塞尔III与金融监管大变革》一书,作者巴曙松。(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
读这本书的目的:
我的博士论文是关于银行间网络的系统性风险传染问题,这个问题来自于2008年次贷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危机的反思。巴塞尔协议I着重银行个体资本监管,巴塞尔协议II在I的基础上加入了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构成了三大支柱的监管框架。II在发布不久就发生了次贷危机。而次贷危机导致的全球金融危机过程中,风险由一家金融机构破产引起,向其他金融机构快速蔓延,即系统性风险,成为这次金融危机的一大特征。系统性风险是宏观层面的风险,很显然,巴塞尔II侧重的是微观银行个体资本监管,对系统性风险监管非常薄弱。因此,巴塞尔III更像是对于金融危机下巴塞尔II的补充和加强。系统性风险和宏观审慎是巴塞尔III的重点,而如何理解、估测系统性风险,以及如何识别系统重要节点,则是我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我不打算对巴塞尔协议深入理解,而是要关注巴塞尔协议的形成、发展过程。新框架相比旧框架的创新之处。最重要的是理解宏观审慎的思想。
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的目的之一是避免其承担过度的风险,进而规避潜在的危机。审慎监管,作为金融监管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指为了维护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一指标监管、内部控制等作为运营条件,以风险高低作为筛选标准的一种监管理念与做法。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作为审慎监管的两大支柱,二者相对应。所谓宏观审慎监管,就是通过对风险相关性的分析、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监管,来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保障整个金融体系的良好运作,避免经济危机的一种审慎监管模式。
宏观审慎的核心之一就是讲系统性风险纳入审慎监管范畴。
宏观审慎监管的两大维度:横截面维度、时间维度。
宏观审慎的动态目标:
1、解决金融体系中的顺周期因素
2、纠正对信用风险内在定价的扭曲
3、及时发现系统性风险的预警信号并限制金融风险在体系内的积聚
与其他国家不同,中国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主要表现为微观市场参与者行为的同质化,容易形成共振效应冲击市场的稳定。宏观审慎视角在于引导金融机构经营多元化,渠道多样化。
根据FSB的评估标准,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被列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从风险监管的角度讲,宏观审慎监管的对象就是系统性风险。进行宏观审慎监管的前提是准确度量系统性风险的大小。
系统性风险的度量是指在分析相关系统性风险数据和信息的基础上,对系统性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造成的损失进行定量分析,以便合理预测,从而起到预警的作用。
系统性风险的度量方法:
1、指标度量法(CAEL、CAMEL体系)
2、基于双边风险敞口的测量法
矩阵法
网络模型法(这是我研究的领域)
3、前瞻性分析:单变量模型
违约强度模型
或有权益分析法
条件风险模型
4、前瞻性分析:多变量模型
VAR加VaR的方法
联合违约概率模型
共同压力模型
中国金融系统特点在于金融市场尚未成熟、衍生品缺乏,国有银行吸收了大部分存款。间接融资在金融系统中仍占据主导地位,直接融资尽管发展迅速,但总体规模较小,且市场效率并不完全。这就决定了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测度要重点关注银行系统,而且,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主要来源于信贷扩张风险,因而矩阵法和网络法值得关注和尝试。
读本书的意外收获是理解了资产证券化。
asset-backed security
最早产生于美国的房地产市场,mortage-backed security是以住房抵押贷款借款人未来产生的利息为现金流,向金融市场发行新的证券,随后经过发展创新再产生其他形式的产品。
资产证券化是将能产生未来收益的资产出售给spv(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由其组成一个资产池,再以资产池的收益为保证发行新的证券。中间要经过信用增强、信用分级等步骤,这就是金融工程。
发行的证券经过再次包装后,以此为基础发行新的证券,成为担保债务凭证(CDO,collaterallized debt obligation),当然,接着还有二级担保债务凭证,三级CDO等等,称为再证券化过程。
在知乎上看了几个关于CDO、CDS的问题,发现说金融业主宰了政治,主宰了整个世界都不为过。里面的道行很深,我还需要多看看,现在这点东西已经让我有了兴趣。
据说监管套利是金融创新的源泉。既然这样,一个不打算从事金融监管的人学习金融监管也有其合理之处,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