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似乎是一个小学作文题,读书和写字,对于一个程序员来说,就是一个输入,一个输出,我们用眼睛去接收书中的信息,又用键盘去输出我们的想法
好久没有静下心来好好看一本书了,本想推说是工作太忙,但是实在是不忍心去骗自己,我的工作还没有忙到没有时间看书的地步,每天代码,其实很多部分都已经写好,我要做的就是复制一下,偶尔在复制的时候感慨一下,当初写这些代码的时候,脑洞还是挺大的
最近看的书都是一些技术书籍,什么JavaScript,css3之类的东西,没错,我是一个写页面的程序员,但是我又不是一个专业写页面的程序员,准确的说,我写的更多的是js代码,用js来做各种交互和功能,很多时候我都是坐在马桶上思考交互问题,我发现在马桶上的时候思路比较清晰,直到有一天我得了痔疮,我才停止了马桶上的思考,专心的敲代码,用固有的交互模式去实现产品各种需求,还好我们的产品没有那么吹毛求疵,只要功能实现了,界面没有那么丑就过去了
一不小心就扯远了,今天的作文题目叫读书和写字,为什么会想到这个题目,其实也是最近开始读一些非技术书籍了,项目进入闲暇时间,需求不多,bug不多,于是开始看书,技术书看得有些不耐烦,于是开始看一些文青程序员的书,当然,这里的文青是真的文青,不是我这个屌丝,卖桃君的<MacTalk>是手边再看的书,作为一个程序员,还能写文章,还能出书,真的是很了不起,一口气读了几篇文章,感觉有点想写点东西,是的,大概就像很多人看了美剧之后幻觉自己能一口气说上一天的英语一样,我看了点书就觉得自己能写下点什么.本着想到就去做的原则,我就开始敲吧,打开简书,就有了这个文章,我想,如果我构思好了,估计又没有兴趣来敲字了.
读书这事是我从前最不爱干的,因为我读书很慢,不管是技术的还是小说,就连看小笑话都比别人慢半拍,人家都笑结束了,我还没看完,多次被误解为反射弧太长,其实以我多年听相声的经历一个笑话如果好笑,我一般能在0.1秒的时间给出回应,但是我的输入速度确实是太慢了,以至于我自暴自弃的不爱看书,不爱看文字笑话,口头禅改成了,没图你说个丁丁.
年过三十,越发的觉得自己的性格有些变化,从前不爱那些咿咿呀呀的歌,最近竟然听上了<好妹妹>乐队...我也是服了自己了,这么慢节奏的歌,放到以前,我铁定一秒换台,但是现在我却听的津津有味,从前不爱读书的我,也开始读书了,是真的读书,静下心来读,不管是技术书还是文人博客,读书,思考,写字,享受脑袋里忽隐忽现的小想法,积累起来,趁着刚刚读完文章的热乎劲,写下来,然后感慨下自己的文笔:呵呵哒,小伙子,你还是安心的敲代码吧!!!
池大大的书马上就结束了,但是微信公众号我已经订阅了,以后不怕没文章可以看,程序员界还有一朵会写文章的奇葩就是阮大大了,等手边的书看完,就去拜读阮大大的博客,我还买了他的<ES6标准教程>虽然是开源书,但是买一下聊表心意吧,而且我喜欢纸质的书,可以随意的添加自己的想法,做注释,随手翻看也很方便.
读书和写字--读书让我了解更多,写字让别人了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