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句子靠分析语法?Sure no! Because you can't and you shouldn't!
讲这个问题前先看看一个老师对一个句子的讲解和分析。
“剑5”Test 1的第二篇阅读中间有一个句子(21页F段4行至8行):“A modern hard-core sociobiologist might even go so far as to claim that this aggressive instinct evolved as an advantageous trait, having been of survival value to our ancestors in their struggle against the hardships of life on the plains and in the caves, ultimately finding its way into our genetic make-up as a remnant of our ancient animal ways. ”这个句子也快要达到5行的长度,但仔细研究会发现:“modern”和“hard-core”都是对sociobiologist的修饰;紧接着后面实际上是“so … as”的结构;“that”引导的宾语从句之中,“having”和“finding”显然是现在分词作为状语,其逻辑主语依然是宾语从句中的主语“instinct”。单独如果写一个句子“Being a vegetarian, she does not eat any meat. ”,应该许多考生在理解上都没有问题;但是上述句子中本身结构就已经很复杂,最后还是两个现在分词并列,就未必所有考生都能一次看懂了。
以上为一个老师对一个所谓难句的分析,我在一些词下面加了下划线。这位老师在分析这个句子的时候初衷是好的,就是希望同学们能在阅读难句的时候分清主谓宾,理顺句子结构。但这种分析是没有太大实战意义的,原因就是你能分析出来是因为你是老师,你语法好,你凶悍,而学生我语法就不好,不够凶悍,怎么办?你想想,上面那些黑体词都是怎样的专业术语啊,听上去就非常可怕和无聊。而且,在正式考试过程中这么分析显然是一种奢侈,没有时间给你这么仔细研究的,we cant afford the time。更危险的是,到了雅思考试的阶段如果还只强调这种句子分析法是完全不能符合雅思的阅读要求的,这种分析法不是真正的阅读,真正的阅读要求我们关注的是句子背后的意思,而不是外在的形式。
其实不管什么语言真正的阅读理解都应该是是忽略形式,直奔意思。快速一遍读懂其意思是我们的理想并应该为之努力的方向。太多的同学在句子分析上浪费了太多时间,导致其重视形式而忽略了阅读的真正目的:读懂意思,获得信息。这句话听上去似乎很简单,但意义却不简单。很多事情,包括阅读,当你去寻求意义时,就会忽略其形式。同样的道理:太在乎形式,就失去了意义。就英语考试而言,中国考试偏向考形式(词汇语法),国外考试偏向考意义(语言能力language aptitude)。这就是雅思考试和国内四六级考试的一个重大差别,它没有专门的词汇语法题,因为它觉得这样测试是没意义的。它关注的是你能用词汇和语法来干嘛。而词汇和语法只有在语境中,上下文中才有意义。所以雅思考试只测试词汇和语法在听说读写里面发挥的作用和表示的意义。在阅读中它也不会考某个具体词的意思,也不会考某个词后面是加to 还是for这样的无聊语法关系,更不会要求考生象上文中的作者一样那么细致入微地分析一个句子的语法层分。阅读是为了信息本身。为了获得信息而阅读,这是雅思阅读考试的精髓。其实这也是我们学英文的最终目标:We learn English in order to use it! If not, what's the point?
那我们凭什么在英文阅读的时候可以在有生词,有复杂语法关系的时候仍然能做到快速地一遍读懂,并直接和作者进行意思上的交流呢?我觉得有两个条件。第一条件是客观存在的,就是语言的共通性。必须承认汉语和英语有很大的差异,但更多的是共性,它们都是表意的工具而已。这就是long time no see这样的表达也能被英文接受的理由。这种共通性尤其体现在阅读层面。比如说我法语很差,学了一年但几乎不记得任何的发音,语法,但却也能连蒙带猜地勉强看懂一点法语文章。第二个条件是主观的,也是我想要在这里说的最重要的一个东西:那就是从意思出发,主动阅读,加上基本的单词语法就能看懂。比如说上文中这句话:
“A modern hard-core sociobiologist might even go so far as to claim that this aggressive instinct evolved as an advantageous trait, having been of survival value to our ancestors in their struggle against the hardships of life on the plains and in the caves, ultimately finding its way into our genetic make-up as a remnant of our ancient animal ways. ”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把这句英文进行了简单的汉化处理(请注意我没说翻译)。其实在阅读英语的时候不需翻译就可以理解的,甚至边读边翻译本身就是一种不好的阅读习惯。我这里的汉化只是为了说明一个词汇量不大,语法并不好的同学怎样对这个句子的意思进行正确的解读。
“一个现代的hard-core 社会生物学家可能甚至走得很远,声称这种aggressive instinct进化作为一种好的trait,(这)对我们祖先在平原和洞穴里的生活艰难斗争生存有价值,(其)作为一种我们古代动物方式的remnant,最终进入我们基因make-up.”
请注意我这里不是翻译,而只是简单的按照英文的理解顺序进行了汉化处理,我甚至把一些在这个处理过程中你可能不认识或者不怎么理解的词还是使用英文原词,我相信这也是很多同学的真实解读过程。其实这也是老外在读这个句子时候的解读顺序。我相信:读到这一步,对中国学生来说,在语法上是支离破碎的。但是读到这一步已经具备了读懂这个句子的所有外在条件了。现在只要你去问自己作者这么说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了读懂意思,我们一定需要主动地去联系上下文,主动地和作者交流,只要去努力,一定能够对这个句子的意思进行正确的解读。解读的时候留意黑体词,这些词(往往是极为简单的词)才是这个句子最重要的表意的东西。让我们一个个分析:
even 甚至:就证明着上文应该也有一个观点。只不过这个观点更“far(远)”一些,在这个语境中,“远”应该是观点比较极端的意思。
这种aggressive instinct:这是整句话的主题词,其他都在说这个的。既然是这种(this),就证明上文中也提到了相应的概念。如果对这个主题词的含义不清楚,可以往上文再读读,解读出this aggressive instinct到底指的是什么。其实在这个语境中,this aggressive instinct就指的是老师电击学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