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观感

《围城》这本书我初中时就买了,到现在终于看完,然而已经过了12年。

初中的时候不省事,只是当时大火的一本书,然后就去书店买了,宣传标语“婚姻就一座围城”。什么城里的人想走出去,城外的人想走进来。现在想想简直是上了大当了。根本就不该是个初中生读的玩意儿。

当时14、15岁的我兴冲冲拿了这本书,看了开头,读到方鸿渐花了三十美金买了个文凭。老实说,我念到这就再也读不下去了。当时的无法想象有人会花钱买文凭,我小小的心灵在想,念书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会做一道难题多么有幸福感,这种弄虚作假的人真是太恶心,迟早有报应。一定要有人揭穿他!一定要有人揭穿他!如果平时不做题目,一次考试能考好,以后未必能考好。带着这种观点,我当时觉得这个叫钱钟书的人简直是三观不正,怎么能宣传买学位的事情呢?我心里一阵嫌恶,再也翻不下去了。

然而,当我真正拿到毕业证书,成为职场小菜鸡,现实和理想的差距,让我突然想起了“城里人想走出去,城外人想走进来”这句话。人在世界上,总是不能一直如意的。无奈的时候作出一些妥协,也不是那么不能原谅。好吧!我可以原谅他用三十美金买个文凭,所以他的人生会怎么样呢?一个假博士会闯出什么名堂呢?

当我真正怀着好奇之心,想知道方鸿渐的人生时,却被钱钟书辛辣的语言刺痛了。钟书先生太苛刻了。

譬如:书中说道“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这句话不喜得很,一个人选择老实忠厚,肯定不是想要为了伤害你,恶心你才表现得忠厚老实;但是一个忠厚的人突然做了一些自私,伤人的事情,肯定是现实的无奈,逼迫,诱惑做出的不成熟而又短视的做法。一个人忽然的改变,肯定有深刻的原因。

又譬如,书中写道女子喷了很浓烈的香水,先生形容到“臭味交响曲”,形容女子上了年纪,还抹口红“她眼睛下两个黑袋,想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之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读到此处我真想还给先生一句“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当然我是站在女性的角度,批评这位先生如此描写一个女子的外观。一个女子,无所谓美丑,只要她开心乐意及可以了,就算因为年纪大了,或者长相不好看,即使学美女化妆,学不到化妆的机窍,造成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惨剧,但是女人化妆时候,那个心情总是美丽又可爱的,想要突出自己的特点,规避自己的缺点,他这么一说,我每次想抹口红的时候,总想到“血淋淋的谋杀案线索”,真是悲剧!

当然了,要是你觉得这两个例子体现了的先生语言文字极强的表现力,我也是无话可说的。的确,这种刺剌剌的比喻句又新鲜又生动。

下面介绍一下围城里的人物。

这本书里没有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也没有洁白无瑕,道德圣人。

女子出场的有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汪太太等

男子出场:方鸿渐、赵辛楣等

我爱极了先生笔下的女子,各个有主意,又果断,从不拖泥带水。

男子也各个有想法,全书唯一不喜欢的就是方鸿渐,一出场就不喜欢,一个假博士,卖狗皮膏药的大骗子,自以为清高,懂点见的,但是回乡演讲满嘴就是“梅毒”和“鸦片”。有用的到没有学会,倒是糟粕知道了不少。

没见人有啥能耐,倒是脾气很大个。刚开始,有个姓周的岳父,到是一个很良善的夫妻,也很提携他,但是,因为一些状况,这位夫妻想把他赶走,话还没有说全,方鸿渐自以为很有脸面得自己抬腿走了,留下周岳父很尴尬。就不说周岳父提携的功劳了,就算对于一个长辈,最起码尊重也是要有的。从此以后,方鸿渐渐渐走了下坡路。

又譬如方鸿渐与孙柔嘉的婚姻。我是爱极了孙柔嘉,一个很有自己主意的新式女子。我觉得柔嘉说得处处在理,方鸿渐在没有他周岳父的庇护下,就跟赵辛楣出去做事,然而赵辛楣的帮助并没有让他更上一个台阶,无论是在学校的差事还是在编辑部的差事,都不是很好。孙柔嘉提议去求她舅妈,帮方鸿渐谋个好差事,然而,鸿渐这个人的自尊心又上来了,非要跟赵辛楣去重庆。我就闹不明白,去追随赵辛楣就不是降低尊严,求舅妈就是降低尊严?WTF?孙柔嘉总结的对,COWARD!懦夫!去求一个自己看不起的人,就是降低尊严,就是纡尊降贵?这是懦夫的行为,一个真的勇士,是心理的强大,而不是面子上的。一张100块就算被人踩在脚底下,用唾沫喷也是100,一张10块,就算放在金子做的盒子里也就10块。何妨碍低下自己高傲的头颅呢?它鄙视你,没关系,你在心里珍视就行,如果你自己不珍视自己不管别人多看重你,你也是不行的。所以我很欣赏韩信,韩信可以忍受胯下之辱,像街头乞丐一样接受漂母的饭菜,这算是没有半点尊严了吧,然而他内心默默得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一饭之恩当涌泉相待。如果韩信受辱时举剑决斗,或者受饭菜之恩时拒绝接受,那么新闻上只会说XXX闹市互殴而死,XXX乞丐饿死街头,这才是真正的没尊严,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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