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巴黎之后,戏院可以一天五场都演伯格曼的电影,《野草莓》、《处女之泉》、《第七封印》,我一部一部地看,几乎在一年里面把所有在台湾禁忌底下看不到的电影全部都补起来,我觉得那个饥饿跟快乐难以形容。看电影看到凌晨两三点,就走回家去。电影院在埃菲尔铁塔那里,走的路程大概是今天从总统府走到景美都不止,可是你觉得那段走回去的时光好快乐,就那样走在巴黎夜晚的街道上。
因为巴黎有太多传奇,让你觉得你没有那么孤独,因为所有死去的魂魄都跟你在一起,所有游民,所有落魄的人,所有穷光蛋,所有的邓肯都跟你在一起,因为他们年轻的时候都在这里流浪过。所以我觉得那个城市的伟大,是因为它接纳了所有这种流浪的魂魄,我想现在还留着海明威去过的那个莎士比亚书店,如果大家去巴黎一定要去那个地方,在那边混一混都好。年轻时在巴黎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因为你不会想到权力、财富,所有世俗里计较的东西,只会想着我要在这个城市如何完成我自己,可是也不清楚自己要什么。其实有一点模糊,可是就会一部一部电影接着看、开始到处大街小巷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