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路我修了二十年。”
大叔说这话时平淡又骄傲,还挠挠头带着点不好意思。一条只通向自己的小路,是为了摩托车进来方便修的。
“没有什么钱,一年修一点。”
那时为了供孩子上学,他出去打零工,也到学校教书,回来后就倒腾果树。
起初在这里种了很多九阡李,但小孩子喜欢来摘,只好搭个棚子守在这里。守着守着,便成了家。从种果树到成了家,一点一滴都是大叔亲手打造的。
砌房子也是自己借书来摸索的,
“一楼是二十年前建的,二楼是十年前建的。”
我们住的二楼,是一层用木板搭建起的阁楼,晚上风透过木板缝隙发出怪叫,输送了好多“新鲜空气”。我想起我们在缝隙上塞了很多纸,才怪不好意思的。
还有房子前的花园,移植、嫁接都是自学的。小花园里栽了李子、橘子、杨梅、桃子,一年四季都能有果子吃。
“以前树结果了,小孩就在这里爬,爬上去摘了好多下来。”
回忆起孩子,大叔眼里满是宠溺。冬日的树只有零落的叶子,黑黑的枝桠映着天空,勾勒出艺术的形状。这里连马桶都透露出雅致的生活气,里面养上了好看的盆栽,辣椒都被宠成花的形状。
“这里的人都不爱看这些,也卖不出去。”
大叔靠自学成了建筑师、园艺师,还有手艺一流的厨师,亲手打造自己的小天地。
这从来都是自己的生活,绝不是为了卖给别人啊。
“我的班主任就是我姐夫。”
那天饭桌上,有个醉酒的叔叔给我说了他和姐夫的故事。姐夫碰上班主任,听上去简直有趣!
“那时我谈恋爱,他知道了就想来揍我,结果我一把抓住他的拳头。前几天他来吃饭,我们才互相说着那时对不住你。”
他举着酒杯跟我讲,一面讲,一面抖,用普通话给我讲了一遍,又用贵州话讲了一遍,然后又用普通话讲。故事讲了三遍后,酒洒得只有几滴。想必在学校被班主任管着,回家又被姐夫训,心里藏了许多憋屈。
后来他也断断续续说了一些到城市打工的事情,喝了好多酒,又说要带我们到另一家吃去,晚上还要回来继续吃。
一杯杯热烈碰杯、爽快下肚的酒里,或许还掺了每个人内心的故事。
集市上的狗
大概人们天性爱购物,于是有了集市和商场。这里的集市上不只卖衣服箱包、金银细软,还有辣椒面,炸麻团,蓝靛膏,更鲜活些的鸡鸭鹅,老黄牛,还有狗。
那天我见到老人用铁链拴了一条黄狗,一路拽着它走。狗身后还跟了两条狗,一黑一黄,一路嗅着它。被拴着的狗每走几步就停下来,扭头想走,老人就一把拽过去,拖着它往前走。后面的两条狗,也不哼声,只是着急地舔它的脸。
人类似乎在某种程度上高于动物,有时候又同动物无差。我看着这几只狗,想起了人类。
或许他们也知道,自己无力改变什么,就只能顺着这铁链,留恋着走自己的路。
离别总是无奈的,也是必然的。
农村与城市其实一样,不都是爱购物的一群人买这买那。生活一样,简单和复杂也一样。
“都出去打工咯!”
不是过节的时候,村子里多是老人和小孩。大多年轻人外出打工, 把孩子留给老人照顾。
老人仍住在老木屋里,搭了两层,下层养牲畜,上层住人。墙壁由木板一块块钉起来,白天阳光透过缝隙漏进来,夜晚成了风的口琴,拉着咿咿呀呀的曲子。
快速发展着的时代,每日更新换代,传统便慢慢改变。年轻人想要突破原本生活的同时,老一辈愿意蜗居在小屋里。
大大小小的村子让我想起家乡,和那里的老人小孩,老房子。像大多数人那样,想要到城市寻找新生活,我的父母早早地到城市打拼,体会了太多的不易。在城市落脚后,故乡仍是最大的眷恋,即使嘴上说着农村日渐不如从前,还是坚持每年都回去看看。
故乡,之于我父母,是亲情的温暖,成长的回忆,远方的眷恋,永远的家。可惜我没有这样深重的感情。
愈长大,走过愈多路,我愈感激父母。是他们背井离乡的苦楚,艰难打拼的不易,换来我如今生活的安稳,和对生活的更多选择。
有他们陪伴的日子,是我最值得珍惜与热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