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初的一个春天。湖北某县城驻军,春意盎然,草长莺飞,阳光和空气让人迷恋。
恰逢星期天(那个年代还没有周六休息的规定),服役在伞兵某部三年的四川兵小胡在伞库和弹药库站岗。按常规,20发一梭子的子弹安然的躺在弹匣里,其中一颗子弹已经上膛。为防止意外,子弹应该被锁住,既是偶尔意外触动扳机,子弹也是打不出去的。除非发现有破坏性的动机,那就必须打开开关,随时向目标射击。
当年的部队,没有完全和村庄脱离而独立成为营房,营房和村落互相交织,迫于国家经济状况,也显示军民关系的良好结构。说起军民关系,那个年代真的是鱼水情深。官兵们利用节假日为驻地老百姓做好事,收稻子、抗旱、义务治疗等都形成制度。所以,老百姓对官兵就像一家人一样亲。
村里的孩子经常来到哨兵跟前,有时候也跟哨兵玩耍,这都不足为奇。一会儿,11岁的熊孩子来到伞库这里来玩耍。自然,作为站岗的小胡,理当劝阻他不能在伞库和弹药库周围停留。就在小胡命令熊孩子离开时,他开玩笑的和小胡说就不离开。
熊孩子出于天性,继续在库房周围玩耍,小胡再三劝说,就在小胡黔驴技穷的情况下,对熊孩子喊道,你如果不离开,我就开枪啦。
当然,说开枪纯粹是吓唬性的驱赶。不论从哪方面讲,都是不允许随意开枪,更何况是面对可爱的熊孩子。
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出在粗心大意上。就在小胡上岗交接枪支时,检查了子弹匣,一切都正常,子弹已经上膛,忽视了锁住扳机。
小胡第二次对调皮的熊孩子说,你再不走开,我就开枪时,只见小胡端起自动步枪,向熊孩子瞄准。
原本是吓唬小朋友,谁知道,只听见“叭”一声,熊孩子扑扑楞楞的倒下去了……。小胡立即扑上去,抱起熊孩子呼喊。随即救护车和医生来抢救了。
可是,熊孩子却永远地闭上了那双可爱的大眼睛。熊孩子的父母,断肠欲绝,撕心裂肺地哭喊要自己的孩子。
小胡后悔万分,捶首顿足,使劲的用手抽打自己的全身,不知道怎么才是好,后悔自己当初没有检查扳机。现在,说啥已经晚了。悲剧已经发生,只能听从发落。
小胡在部队年年被评为“五好战士”,也刚刚入党,由于射击特别好,师部正准备推荐去军里参加骨干训练,培养他为伞兵射击能手。现在一切都化为泡影了。
小胡就是再忏悔,再有一万个理由,熊孩子的去世,等待他的只有军事法庭的审判。法律是庄严而神圣的,军事法庭最后对小胡做了应该得到的判决。
正当熊孩子的父母亲痛不欲生,好端端的失去了儿子,搁谁谁都无法接受的现实。面对小胡失误带来的巨大伤害,熊孩子的父母真的别无选择。情理之中的是以牙还牙,这是人之常情。自然,熊孩子的父母只有听到公正的枪声响后,或许这件事情才能从法律层面和道德层面上彻底平衡。
然而面对小胡被处决的裁定,熊孩子的父母反而不安起来了。他们眼看着小胡就要失去生命,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勇气,直接找到部队领导,跪下请求不要让小胡受到惩罚。他们说:我的孩子已经不在世上了,如果小胡......那他的父母又该如何承受......部队也少了个好战士。
那个时候的法律程序还没有现在这样的严密,就这样,小胡被熊孩子的父母保住了一条性命。
小胡从部队回来后,径直跑到熊孩子家,一进门就扑通一声长跪不起,熊孩子父母流着眼泪,忍着悲痛,看着小胡,又抽搐起来。小胡说:从今天起,我就是您的儿子.....
这件事情在地方和部队几十年广为流传,大家常常为熊孩子父母的大爱竖起大拇指。
小胡如今已经是六十五岁的人啦,他说到做到,依然尽着儿子应该尽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