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不仅会消灭肉体,也会扼杀灵魂。”
这是我在阅读这本书都看到的我认为比较出色的短评。这本书以梅科姆小镇中一位律师家庭的女儿斯库特的成长经历为主。书中有几个重要人物:主人公斯库特、阿迪克斯、杰姆、阿瑟·拉德利、卡波妮等等。
知更鸟
也许是因为这本书的中文译名,在阅读初期,我会认为书名中的“知更鸟”是一种“在黎明中唤醒大地”的生物,但在书中的解释是“你可以射杀任何的猎物,但不要杀死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不会伤害人类,只会给人类带来愉悦的歌声。”那么显然,此处的知更鸟是指那些没有对,或者说没有打算对人类造成伤害的人类,若他们无故被杀害,那就如同知更鸟无故被杀。在本书中自然是指实际上并没有犯罪的汤姆以及被人们成为怪物的拉德利,他们一个被莫名的判处了刑法,一个被世俗的非议几乎永久困于家中,不见天日。
阿迪克斯
阿迪克斯是单亲家庭的父亲,宠爱自己的一对儿女,给他们良好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他非常信任照顾自己的佣人卡波妮,即使她是个黑人女性。作为一名律师,他会尽心尽力的为他负责的案件辩护,即使在泰特法官指定他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外能处理好公务,内能教育好儿女,而且善良,性格洒脱乐观,即使在杰姆受伤后也能保持冷静,在监狱外面面对威胁的时候也能从容应答,毋庸置疑,他是全书中几乎最完美的角色之一。其实阿迪克斯可能也有矛盾的时候,他对两个孩子处于半放养状态,以至于家族中的人都认为他没有教育好孩子,把他们培养成绅士淑女。但他对孩子在有的地方的教育又特别严格,例如不许孩子们设法进入拉德利家等。他总是说自己老了,却在镇上的人遭受疯狗威胁时拿起猎枪精准射击,他从不向孩子们讲述自己年轻时候有多么英姿飒爽,或者自己的家族拥有多么高贵的家族历史,他对孩子的教育是从生活点滴出发的,他说“我是杰姆的父亲,虽然他的人生中会有很多的老师,很多指导他的人,但他首先看的,是我的做法。” 所以他认为自己的做法很重要,这也是为什么最后他与泰特法官会有这么激烈的争吵,这不仅仅是出于他的职业素养。
他是一个好律师。黑人的地位在那时候的美国可谓是低下,身为白人的阿迪克斯天生就“应该”对黑人持有偏见,甚至到现在,也会认为是一种“正确”的态度。但阿迪克斯会公开为一名黑人辩护,且涉及的是“强奸白人女性”这种罪名的案件。因为他为黑人辩护,家族受人非议,他也遭家族之人责骂,他没有后退;自己的孩子因为他的做法而收到其他孩子或者镇上其他人的非议,他没有后退,甚至让斯库特不许动手。他的专业,他的容忍,使他成为了一名好的律师,即使案件败诉,汤姆自杀,他也尽职尽责了。但这件事确实给两个孩子带来了伤害。
斯库特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主人公和陈述者斯库特给我一种少根筋的感觉,她不会对外界的伤害太过敏感,也可能是她从小被家里保护的很好的原因。即使到最后的激斗,杰姆受伤,她最关心的也是杰姆有没有死,杰姆怎么样了,而极少的文字指出她对于这件事有多么害怕,这场激斗对她精神和肉体造成多少伤害,多么严重。作为一个不到九岁的孩子,她显得非常冷静,淡定。也可能是因为她这种天生的“顿感”,是她在面对法庭的不公时不会像迪尔那样掉眼泪,不会像杰姆一样大怒,其实这种性格是非常可贵的。斯库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而且是女孩子,爸爸哥哥都很保护她,对她的管束又松,卡波妮对她悉心照顾,因此斯库特并没有因为单亲家庭而缺少一分的爱,这也是她健康成长的重要原因。其实跟所有家里宠着长大的女孩子一样,斯库特也会刁蛮任性,在学校与人打架,在外面与人顶嘴,但她这种“刁蛮”全都出乎合乎逻辑的缘由,让读者不会认为她是胡搅蛮缠。但她有自己心中的正义,对父亲的职业从来都是尊敬,给予充分理解,对拉德利我认为更多的是好奇与恐惧。对卡波妮,对汤姆,她都没有因为他们是黑人而存在什么偏见。可能这就是一个孩童对待一个世界最干净的眼光,或许书中的“知更鸟”,斯库特也是其中之一。还有,斯库特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理解在书中没有很具体说明,以至于到最后阿迪克斯在最后问她问题后她的答案为什么是“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吧,我也不太理解。最后死的不是伤害他们的尤厄尔吗?最后泰特法官为什么坚定认为尤厄尔是其余自己的刀之下,为什么辩驳到最后阿迪会妥协,这是我现在存在的疑问。
杰姆
杰姆应该是最靠近书中陈述者的角色,他是斯库特的哥哥,家中的长子,心中充满正义。小时候贪玩,但还是会保护好妹妹。在我印象中他有三个高光时刻,第一是在法庭上,杰姆能够理解阿迪和汤姆在法庭上行为,也能判断接下来的局势发展。应该说出身在一个律师家庭,她们是天生具有分析局势的能力的。第二是案审结果公布后,面对陪审团公布的不公的结果,杰姆情绪崩溃。当时在阅读时候认为,一个律师家庭长大的孩子,看的不公的事情还少吗?为什么这就能崩溃?但后来一想,可能以前阿迪从来没有面对涉及“黑人”,“性别”,“家族”等元素的案件,这也是他们家第一次与那个时代的所谓“政治正确”作斗争,而且相当于第一次“亲身参与”整个过程(从阿迪接手这个案子到案子引起的争议到最后庭审结果的公布)。这种冲击力是巨大的,对于一个高中生,一个相信正义的孩子,一个将来要成为父亲一样优秀的律师的人来说,冲击力可能是巨大的。第三次是最后与尤厄尔的争斗,不知是否因为阅读得不仔细或者没有理解作者的文字,杰姆和尤厄尔最后的争斗在我的理解里是模糊的,如同上面罩了一套斯库特的表演服,但我看到的是杰姆拼命与尤厄尔抗争,拼命拉着妹妹跑,但期间除了拉德利出手相救以外发生了什么事,作为读者的我是不清楚的。而且到最后杰姆都还没醒过来,没有办法借他之口说出实际上发生什么,但拉德利就在现场啊,是他救了两个孩子,那为什么也没有拉德利的口述?为什么大人们甚至泰特法官也不询问拉德利?他可是除了杰姆以外唯一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的人,为什么不问他?这是我的一个疑惑。
《杀死一只知更鸟》断断续续地读完了,实话说他给我的惊喜并没有非常大,情节也不算跌宕起伏,更像平静地叙述一段成长,平静地传达一种观念。但对于那个时代,那个误会和偏见比如今社会严重一百倍的时代,这种想法是很难能可贵的吧,这可能也是为什么这本书这么受欢迎的原因吧,会考虑去阅读这本书的英本,希望人名和地名不会成为我的阅读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