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大家都在聊《血战钢锯岭》,我在Doss的身上,些许又看到当年阿甘的影子。
先不去看其中关于某一个童年的经历或一段人生阴影,只想聊聊信念与信仰对于一个人的持续影响。
从我们呱呱坠地到呀呀学语,从青春如火再到魂归大地,我们都是在用自己去丈量这个世界的尺度,再用我们自己的理解去改造这个世界。
而终我们一生,不过是在一点一滴地,一次又一次地建立与梳理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对自身的认识,然后一步又一步地去验证它。尤其这样的验证,次数越多,我们对于某一种认识就越深刻。
以Doss为例,童年对兄弟下手过重的经验、在父亲身上、以及父亲带给自己看到的暴力的浸染,他一直在用自己的信仰与信念去与暴力做对抗,直到他找到了自己要走的那条路,坚持不杀生,用尽自己的最后一点力量去多救一个人。
有人称之为信念,有人称之为信仰,然而就是这种东西的层叠重复,最后塑造了我们自己。
在心理学上常说这样的是暗示效益,其实也是在不停地自我催眠,当一个做事软弱胆小的人不停地告诉自己,自己做事很果断,而忘掉自己是一个软弱的人时,他会做出的往往是过去不敢想的勇敢的决定。
暗示自己,还只能称之为一个理念或者念头,真正持续改变一个人的,也是各类宗教在宣扬的信仰,而Doss就是因为信仰带给自己的一个原则性的理念——十诫里面的第六诫,不可杀人。
十诫当中另外的分别是——
第一诫 除了我(上帝)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诫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第三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第四诫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第五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第七诫 不可奸淫。
第八诫 不可偷盗。
第九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诫 不可贪邻居的房屋;也不可贪邻居的妻子、仆婢、牛驴,和他一切所有的。
看完这十诫,也许对有的人来说做到不难,但是设身处地去反思,当我们真正到了一个离开法度,类似于末世或者没有法度约束的地方或情境时,是否还会真正去坚守它们?
说来也惭愧,其实每个人对于每一个所谓的道德准则都知道有这么个词儿,但为何有的人做得到,有的人做不到呢?
还有一个原因是信念不深,或者说执行不够,以孝敬父母来看,如果真要用心孝敬父母有很多方法,但就个人来说就觉得自己只为父母做了很少的事情,原因也就在于执行不够,因为执行与信念就像一对夫妻,互动才能更加融洽,否则就会越来越背离。
过去对一些人看不惯,究其原因就在于他们的执行很差,却天天张口闭口不离某些很高尚的信念。
如果我们真的想要去释放自己的能量与潜力,那么首先离不开支撑这种力量的信念或信仰,信念带来原则,对原则的坚守让我们更加专注,专注才让我们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做我们想做的事情。
换到自己身上,其实说起来很怀念过去专注于某一件事时的忘我,那样的境界当中,事后想起来就觉得那样的自己仿佛发着光,永远有用不完的力气。
但如果我们对自己的不了解,对要做的事情不了解,在人生过程中的种种阻碍就会让我们产生很多杂念,杂念冲淡了信念,最后也就让我们很容易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