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性学习”是理科教学改革中产生的学习理论,是教育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一起研究科学现象的教育,尤其强调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
一、探究学习的源流
1854年,英国自然学家赫胥黎提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应包括:观察、比较、演绎、验证四个过程。杜威深受这一理论的影响,进一步推进了这一理论的发展,这即是探究学习论的渊源。
20世纪50、60年代,随着战后社会的高速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美国率先在课程改革中提出了“探究学习”的概念,代表人物有布鲁纳、施瓦布、加涅等人。
二、探究学习的内涵
施瓦布认为:教学过程是一种探究的过程,学生自主地掌握他所探讨的事物的过程,就是教学过程,通过探究得到的知识,不是单纯事实性的知识,而是被解释的知识。施瓦布认为课堂应是“探究之探究”的场所,教学教学应当是这样的:形成问题——搜集解决问题的数据——再形成问题——解决问题的数据——实验验证——获得实验数据——解释数据。学生在应当做的是分析教科书,挑战教科书。施瓦布的探究学习理论是对传统教学的否定。
加涅为探究教学的实验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加涅提出了学习的两个前提条件:能力和知识。学生具备的知识能力是更高一层的学习基础,增长的能力又是新的学习的开始。学生从自身的生活经验中积累的知识,使新的学习有了可能。加涅的“探究学习”为课程设计提供了如下思路:
1.学习是分阶段进行的,教学要有计划。2.一切学习活动要依教学目标进行。3.系统的学习基础知识,培养基本能力。4.教师适当指导下的学生活动。
三、探究学习的价值
最重要的价值在于讨伐传统教育,指导理科教学发生革命性的变革。探究学习强调:知识的获得固然重要,掌握知识获得的过程更重要;在学习中掌握探究方法,形成基本的科学概念和科学态度,这些态度包括:热爱自然;批判性的思维;主动收集信息;尊重生命;探索创新等;为提高教学效率提供条件。
我的体会是:探究学习论是新课程实施的基本理论之一,探究学习不仅适宜于理科教学,也同样适宜人文学科的教学;探究学习是一种思维方式和方法论的学习,需要从儿童学习开始时持续的培养;探究学习不能否定系统知识传授和形成,需要教师的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