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故乡就如同永恒的爱情一样:人人都会谈论它、大部分人会渴望它、可从来没有人真正的得到过它——我的故乡,从我离开之日起,就是一个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今天的故事,从电影《布鲁克林》说起。
//1.
在爱尔兰的一个小镇里,一位在杂货店工作的女孩——艾丽斯。她从未离开过自己的家乡,她的姐姐,妈妈和她的朋友也未曾踏出这片荒僻狭小的地方。
远在美国纽约的神父弗勒徳帮艾丽斯在当地的布鲁克林区找了一份工作,于是她毅然告别了小镇,坐上了开往纽约的客船。
在海上漂泊的第一晚,艾丽斯因晕船吐了,然而房间的厕所门被另一边的房客锁了一晚上。
幸好有睡在她下铺的女人照顾,被折磨地灰头土脸的艾丽斯脸上终于泛起了血色。
面前这位打扮得光鲜亮丽的女人告诉她,你要去美国,就必须让自己看上去像个美国人。
过境时的艾丽斯,已经换上时髦的衣服,涂了睫毛膏和口红,惴惴不安却又强装出沉着自若。
就这样踏入了美国。
//2.
艾丽斯在布鲁克林的一家商场工作。
刚开始的时候,她不知怎样和顾客搭话,被主管训斥;去餐厅吃饭,被陌生人的搭讪也不知该如何回应,只好匆忙地离开。
她不懂为什么美国人都如此热情健谈,一个朋友也没有的自己,显得那么孤单。
她第一次那么想家。
布鲁克林到处都是渴望被认同的爱尔兰人,艾丽斯也不例外。
她报名了夜校学习记账,想成为和姐姐一样的簿记员;
努力尝试和顾客进行不尴尬的交谈。
她想改变,她觉得自己不会输。
好像一切思乡心绪的减淡,都是从遇见爱情开始。
艾丽斯在一个爱尔兰人举办的舞会上,与男主相识。这个来自意大利的男孩告诉她,他喜欢爱尔兰的姑娘。
这才是他来这个舞会的目的。
男孩个子不高,笑起来眼睛弯弯的,有些冒失,却给艾丽斯一种别样的温暖。
何谓一见如故的惺惺相惜,也许只有同为异乡人才懂。
艾丽斯和男孩在一起了,她向一起住的房客们公开了他们的关系,他带她去见了他的家人。
男孩的出现,让艾丽斯感觉自己在美国也有了无法言喻的依恋和不舍。
这样可以让人遐想未来的生活,停止在艾丽斯的姐姐去世那天。
她必须回家见姐姐最后一面。
离别的前夜,男孩紧紧把艾丽斯搂在怀里,久久不愿松开。
“走之前嫁给我好吗?”
第二天,他们一同走进了婚姻登记处。
艾丽斯在美国留下了形式上的依附和眷顾,作为她无法割舍这片土地的证明。
//3.
回到爱尔兰,艾丽斯参加完姐姐的葬礼,又受好友之托,不得不延缓回美国的计划,继续留下来等待好友的婚礼。
在亲朋好友的撮合之下,她与本地的一位乡绅相识并越走越近,同时还在家附近的公司做起了临时簿记员的工作。
走在街上,艾丽斯时髦靓丽的美式打扮令小镇的人羡艳不已。
“真希望我离开之前这里就这样,那时候的我一无所有。”
艾丽斯对目前的生活心有余悸,她曾属于这里,又不再属于这里。
当她被以前杂货店的雇主威胁隐婚的事情时,她才发觉这个镇上的人从未改变。从没想过看看外面的世界,目光狭隘,无所事事,搬弄是非。
她终于知道何处才属于自己。
她注定会搭上明天最早一班开往美国纽约的客船,然后跑去见她心爱的人。
这才是故事的结局。
//4.
和电影里的艾丽斯一样,我来G城上学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拼了命地想家。
高考完的那个夏天,得知自己将要去一个说着陌生语言的城市,我特地找了好几部TVB剧来看,还往手机里存了十几首粤语歌循环着听。
一切只为了接下来的四年,不那么疏离和慌张。
很蠢是不是?
第一次想家,是在军训大家一起唱歌的时候。
原本只是一人哼起了《月半小夜曲》的旋律,后来周围的同学都逐渐跟着唱。我茫然无措地坐在那儿,想对口型都是一种奢望。
第二次想家,是在我半夜被热醒失眠的时候。
我素来怕热,G城的高温经常让我分不清脸颊旁流下来的是汗还是眼泪。然而我的故乡的气温常年在25度上下,拥有一整季不开空调也能舒适度过的夏天。
之后的无数次乡愁,都伴随着语言的隔离和气温的无常。
前者如影随形,后者切至体肤。
慢慢地,我学会在陌生的G 城“创造”自己的故乡。
我很少再去食堂,尝试着在宿舍做以前家里常吃的菜,辣椒使劲放。
走在街上,我会留意周围人说话的口音,一听见西南三省的方言,便暗自窃喜,以为找到了同伴。
“人出生的地方就像一个家,人无法选在出生在什么家庭,惟一能做的就找个机会离家出走,去爱上别的地方,永远去寻觅多年前那份感觉。”
但当我最近一次回家时,我发现我不那么想家了。
我去市里最好吃的面馆点上一碗面,才嗦了一口就辣得受不了;
出门总改不了只带手机的习惯,常常忘记家里的很多店都还不支持手机支付;
从前喜欢地不得了的大商场,在G城早已司空见惯,于是也再无兴致去逛。
回家三天,给予我最多安全感的,还是卧室里1米2的床。
我本是来故土寻找怀念和慰藉,但有朝一日真的回来了,又深切地觉得自己与它格格不入。
昔日最爱逛的书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拆掉;
曾经以为宽敞豪华的商场,原来那么普通那么小;
周遭地一切并未按照我记忆里的秩序排演,熟悉又陌生。
我所思之乡到底是早已遗落——还是从未存在?
王鼎钧先生曾说过,所有的故乡都是异乡演变而来,故乡是祖先流浪的最后一站。
我们离开家,在一个新的地方安顿下来,有愁绪,也有灵感和新奇,还有在脱离固有秩序之后,对自身更多一层的关注与思考。
我知道人总要安顿,但很多时候,故乡却成为新生活中一种愧疚与指责,让人惊讶,我究竟该属于哪里?
离家多年的我,终成了故乡的过客。
我知道我以后可能会离故乡愈来愈远,
在每个落脚处,一边怀念,一边创造自己记忆中的故乡,直到它又成为一个栖身之所。
我知道我不属于任何地方,
此心安处便是吾乡。
封面来自:Marcin Ryczek
插图来自:Christopher G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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