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带来低级的快乐 我们要追求更高级的快乐
也许会有朋友说:
这些我理解,也接受,
但我在消费的过程中,我感到很快乐,这不就够了吗?
人难道不应该追求快乐吗?
就算我们接受“人应该追求快乐”的观点,
但我想说的是:快乐依然是有分等级高低的。
很多人喜欢说:快乐没有三六九等,
喜欢读书并不比喜欢打游戏更高尚,
这只是一种自我安慰罢了。
实际上,快乐是有不同层级的。
最低级的快乐,是短时间内给你快感和愉悦感,让你“爽”,但仅此而已。
它并不负责任,并不在乎你的阈值会不会被拉高,会不会沉溺于短期反馈,
会不会难以从这种唾手可得的愉悦感里抽离出来。
大部分消费性的娱乐,都属于这一级。
高一级的快乐,是给你长期稳定的满足和归属感。
它会使你的幸福曲线平稳上升,让你感到每一天都有所收获,
有所得益,是充实的,没有虚度。
学习,成长,一份满意的事业,
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并稳定前进,属于这一级。
最高层级的快乐,是给你意义、成就感和自我效能感。
它不但会使你的幸福曲线平稳上升,更会不断“堆高”你的高度,
帮你找到使命和方向,让你联系更多的个体,乃至于世界,
为你的生命赋予更崇高的意义。
创造,给予,帮助,连接,就属于这一级。
为什么说创造是最高级的快乐呢?
人有3个最基本的需求:稳定,联系,以及成长。
什么是成长?
指的就是对自我价值的体现和确认:
“我”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不仅仅停留在“我”本身,更要实现某种超脱“我”的价值。
或者,你也可以用马斯洛需求层次来理解:
自我实现的需求,总比尊重和社交需求更高级。
这里只是方便理解,马斯洛需求层级并不准确,学术界基本已经不用了。
所以,为什么说“去创造,不要消费”?
因为,创造,恰恰是最能够体现和产生“价值”的活动。
它跟消费是恰好对立的。
它的本质,就是让我们把定义价值的权利,
从消费主义的手里,重新夺回来。
作者 | Lachel
来源 | L先生说(ID:lxianshengm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