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了孩子去上班,走往常一直走的路。可是刚从公园东街转到团结路,就发现今天的人似乎比往常要多。今天周三,不应该有这么多人啊。根据我的经验,只有周一,才有可能出现这么多的人。仿佛只有周一人们才出来上班、购物、遛弯。这可真是一个不寻常的周三。
很快我就发现了这种不寻常的根源。团结路和兴达路的交口,地道桥的路口,人员相对密集的路口,今天居然汇聚了N多人。路口的四个方向没有一个是空白的。最重要的是,我看到了警察,三个,穿着警服。围着一个人,旁边还站着两个人,年纪轻轻的那个看上去很屌,年老的那个满脸沧桑,很是朴实。我以为是一起车祸。这吊儿郎当的小年轻怕是撞到人家老实巴交的中老年啦。走近些,发现地上还坐着一个,看不清楚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反正在地上坐着。心想坏了,还给人家撞伤了。再近些,看到地上那人的衣服都不齐整啦,连鞋子都没有。这三月清晨的小风也是嗖嗖的,这样上下漏着,指定是撞得严重了。我微微皱了眉,现在的年轻人啊!但随即我就对这件事失去了兴趣。现在的年轻人,开个车就跟开个飞机似的,根本什么都不注意,撞了人,都把人撞到地上啦还不叫救护车,估计以为遇到碰瓷的啦。这电话打的,一个又一个的。这都什么素质啊!
我开始加速,左右拐弯,准备离开这里。我要去上班,时间不多了。可是人太多了,我左拐右拐也冲不出人群。真像是鲁迅先生说的,像一群被提着脖子的鸭子。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这都什么事啊! 那边的警察似乎也失去了耐心,对周围的人群挥手示意大家散去。可是看热闹的人,你让他们散去,谁听你的!你警察又怎样?还能抓看热闹的人!抓?等一下,地上那个人被警察拖了起来,双手背后,明晃晃的手铐暴露在阳光下。天啊,不是车祸碰瓷,是警察在抓人!
先前那位我以为是肇事者的年轻屌丝已经打完了电话,对站在旁边的我认为是受害者的中老年点了点头,低头查看了一下手铐,顺手就抓了那人的衣服上的帽兜给他当头扣上。然后一边呼喝着,一边开始行动,将这,姑且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带往路边的警车。
靠!这小年轻是个便衣!这年头这便衣,跟流氓真像!谁能分辨的出来啊!
这老头居然也是个便衣!这形象,这演技,他要是在玉米地里干活绝对毫无违和感!
两个便衣三个警察簇拥着那个嫌疑人走向警车。一路上一直有人将帽兜不停遮扣嫌疑人的脸。这大概是职业要求?电视上报道的时候也是如此。如果警察在大庭广众之下抓了人,都要用个什么把脸给他遮住。这大约是留给这些人最后的尊重。
警察散去,人群也慢慢散去。道路通畅,我开始前行。可是我却不断回想那个屌便衣给那人扣帽兜的情节。
这是对于人性的一种尊重。虽然他犯了法,做错了事,但是他有可能会改呢!如果他改好了,可是人人都已经认识了他这张脸,他以后还怎么重新做人啊! 这个时候我忽然对警察充满了崇拜。面对他们自己的敌人,也能给予如此的尊重。
这大约也是法律的仁慈吧。遮住你的脸,让你有机会重新活在世人面前。 然而也不得不说,这是社会的一种需求。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是惧怕罪犯的。如果我们认识一个曾经犯过罪的人,哪怕他已经服过刑,也为他的错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可是我们看着他,依然会觉得他是一个坏人。我们不会与之相交,也不会为他提供帮助,万一是在帮他犯下另一个错呢!更甚者,我们希望不要遇到他,离他远远的。我们看到他,就会想绕开。
可是这样一来,他就无法再度融入这个正常的社会了。人人都这样想这样做,他就会被彻底逼离这个正常的社会,也许,他一生都无法重新做人了。 可是如果我们不认识他的脸,不知道他曾经犯过的错,那么当他尽力表现好的一面,尽力想要融入我们这个正常的社会,我们可能会接纳他,让他重新开始。重新开始,也许仅仅只是一个可以糊口的工作,一份可以被人正常对待的生活。
不可轻信自己,也不要苛待他人。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