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了好几本书,从《女孩之城》到《失乐园》,从冯唐的《活着活着就到老了》跳到《黄金时代》,颇有一气呵成之感,然后我发现,这几本书都牵扯到性,而我也因为其中的性描写而着迷。
进而我发现,在越高雅正统的文学中,对性的描写越亲切真实。低俗领域,小打小闹的电影,都无法直击人心,让人感动。
那是人最原始的欲望,也是人性之根本。只是在性压抑的文化中,每个人的这部分人性,一定程度上是扭曲的。
如同青春期喜欢看言情小说,迷醉恋爱和暧昧的小心思,进而歌颂爱情之圣洁;如今已经成年,看有情爱描写的小说,并实践月满弓弦的相合,是人间幸事。恰能一心一意,不与世俗伦理冲撞,更应当享受爱之极致。
人们讴歌爱情,却贬低性爱,似乎沾上性的爱就变得下贱。可性本来就是生物繁衍生息的基础,而爱才是社会进化的产物,婚姻更是社会制约规范人行为的工具,如今却是把各种恶之源放在性上。扭曲人原本欲望的制度让人只能作恶,反倒是动物届活的简单,没有忠诚与背叛之言,性交不讲道德。
这一点,读《黄金时代》,让我读哭了。陈清扬和王二离开农庄那天晚上,为了取暖,她骑到他身上,起起落落,周围雾气一片,她身体摩擦着,内心却空荡孤独。而在交代材料中,王二交代了那么多作案的细节,没有人觉得足够。直到陈清扬道出她爱上他的事实,团长诧异,众人诧异,再也不敢追问下去,这罪恶太大了,大到应该让他们五马分尸。 到底是性罪大恶极,还是爱罪大恶极?
如果性是人的本能,性无道德可言,那爱上有夫之妇/有妇之夫,才是罪过。可是婚姻契约,不也是社会的产物么?性产生于一切人类社会之前,算得上是科学的东西了。《失乐园》里讨论的也是这个终极话题。因性生爱,或生依恋,可能是不可控的了。
看书评里说,在爱上王二之前,陈清扬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和王二搞破鞋,她觉得是自由的,而且是唯一自由的事情。所以她可以光明正大地搞破鞋,她可以身体满足而内心空虚着,这是她抱有的骄傲。我想到了《女孩之城》里的Vivian。读完《女孩之城》时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一个女性真正实现独立,就是获得性自由。就是可以和不同男人做爱,却不对任何人留恋。他们只是满足欲望的工具,她清楚知道自己要什么,而不浪费时间在别人身上。这贼他妈酷,薇薇安是我理想的女神。
而一旦有了爱,女人会柔软,会变得有母爱,会被束缚。这是必然。
读书可真好,我发现了很多之前没想到的事。1.每个作家都会写自己的事,或无意识地投射自己的感情,抒发自己最大的心劲。2.男性作家的小说里,原来有那么多写性,这不难让人明白他们的真实思想了。(但是我之前竟然很少看到,真的很少,读欧洲名著精读,也有Mrs Darlowe,《白鹿原》《废都》都是响当当的作品,但人们就那样略过了那些部分,避之不谈。或者是因为我自己不谙世事吧。 读书就像打开世界)3.不是所有作家都写小说,冯唐也好,周作人也好,都是杂文见长,大部头固然雄厚,但生活也在小处。
最后其实就想说,不知性之前也会“谈性色变”,望而生畏,但就像曾经前卫的姐妹说的那样,那(make love)就像吃饭睡觉一样必须而自然。到底还是当下观念和环境的问题,才让男人总是意淫的嘴脸,而很多女性蒙昧而不自知。
我越发期待看到其他性观念不同于东方的文明创造的作品,也期待越来越多女性觉醒而真追求自由带来的蝴蝶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