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献给我心中的他,谢谢你给予我阳光,不过请记得,过去已经过去。 -------题记
part 1
第一次见到至流,是在一个大排档。我已经来这个南方城市两年了。
像往常一样,下班之后,在街道闲逛之后拐进一个大排档,人很多几乎没有位置,我在一个双人位置看见了至流,。他一个人坐 在那里,手里拿着一个柠檬,我当时都有点诧异,吃烧烤为什么还要拿柠檬?不得不承认当时我就是被一个拿着柠檬的人所吸引,后来我明白总有种人吸引你总能够第一眼,那就是天涯同命人。
我和至流就是在那一次拼桌吃饭中认识的,那时他身着一袭西裤,格子衬衣。谈笑间,叙叙而来,白白的牙齿衬着笑容清澈而无邪,身上的青木香味淡淡很好闻,清过花香过木,让我一时认为我不是在烟雾笼罩的大排档,而是在意境良好的西餐厅。我原以为那种沐浴露的香味,跟他交谈很久之后我才知道一种香水,极品古龙,我才了解原来小说中常说的男士香水有这么美妙的味道,不仅名字好听,香味也这么好闻。我当时还似乎还没有意识到我那个时候其实我已经心动,因为喜欢,所以他身上的味道我很喜欢。我想这就是这就是缘分吧。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柠檬,他说我请你吃秋刀鱼,肯定好吃的,“我才不要,我嫌腥,我一口回绝,我讨厌吃鱼,秋刀鱼的美好不过仅限于是歌词而已,”他轻轻的笑了,我请你吃,你怕什么?我又不会害你,相信我。“好吧,我试试”他玉石般的声音让我有几分跃跃欲试的冲动。等秋刀鱼一端上来,他就马上用小刀切开了柠檬,飞快地把柠檬汁撒在了上面,我轻轻嗅到了酸甜好闻的芳香,来吧!他说,做完了做这一些事情,其实我真的很惊讶,我尝试一下,发现秋刀鱼的肉滑香细腻,外焦里嫩,四分干的鱼肉 ,干一分就太韧,湿一分就太腻,配着酸甜的柠檬汁,使得鱼肉少几分腥味,多几分清香。
何至流,我当时就不经夸口你真是个会事的男人,我还记得你那时腼腆的笑容就像孩子一样天真。当时喝了一点酒,闻着你的味道,和柠檬秋刀鱼的气味,感觉自己醉了,好久没有这样子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