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时候,我买了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只看了三页就实在读不下去了。无意间读到的《刀锋》却让我见识了毛姆洞悉世事、人情练达的睿智,渊博的知识和炉火纯青的文字驾驭能力。
写《刀锋》的时候,毛姆已年近七十,功成名就,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尽情创作。他说“我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我终于可以一吐为快。”这部让毛姆“一吐为快”的小说,令我手不释卷,读完之后久久不能平静。
单纯说《刀锋》的故事,其实难免俗套,拉里和伊莎贝尔青梅竹马、彼此相爱,已有婚约,因人生追求不同,和平分手。十年之后再重逢,伊莎贝尔已经嫁为人妻,并生了两个女儿,她对拉里旧情复燃,拉里却毫不知情。一次偶然,他们遇到了儿时好友苏菲,这是个被命运摧毁的女人,她深爱的丈夫和孩子死于意外,她丧失了活的勇气,染上毒瘾又酗酒成性,拉里决定和苏菲结婚。伊莎贝尔妒火中烧,设计诱惑,使苏菲逃回她早已崩溃的世界,最后惨死刀下。拉里离开了巴黎,回到美国,却从此再无消息……
《刀锋》带给我最大触动的是拉里的自我追寻之路。
毫无疑问,相比随波逐流、浑浑噩噩的芸芸众生,拉里是个另类。参加战争时,他还只是个懵懂少年,当他独自驾驶飞机在浩瀚无垠的高空飞行,“觉得自己和无限合为一体”,可是战友之死让他惊觉生命之无奈与不可超越,促使他思考生命的意义:“我想确定究竟有没有上帝,想弄清楚为什么有邪恶的存在,也想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死,还是身体的死亡就是终点。”
拉里的追寻之路,就从这个疑问开始。起初,他并不知道自己将找到什么样的答案,甚至不知道能不能找到答案,但他清楚地知道自己不愿投身到所谓“美国梦”,不愿为物质财富辛苦奔忙。他过着极简的物质生活,一心追求精神世界的平静、富足,渴望能从先哲那里得到答案,为了更好地理解原著,他还学习拉丁文、希腊文这些“不实用”的知识。他这种理想主义、浪漫主义的行为,无法得到未婚妻伊莎贝尔的理解,两人解除了婚约。
之后的十年间,他离开巴黎,做矿工,干农活。在波恩停留时,遇到了恩夏姆神父,又试图从宗教得到答案。他在修道院里住了三个月,虽然平静而愉快,但仍无法让自己相信上帝。再后来,他当了水手,这艘环游世界的船,带他去过中国,又辗转到了印度。在象神大师的静修院住了两年,得以开悟。他回到巴黎。重逢已嫁人生子的伊莎贝尔和被命运摧毁的儿时好友苏菲,想要挽救苏菲,又失去了她。这时,他决定回美回去生活。怎么生活?“平淡处世,凡事随和,慈悲为怀,戒除私心,节制性欲。”因为“幸福必须通过精神取得。”然后,他散尽家财,两手空空,消失在人海。
因为我对欧洲的历史、哲学、宗教几乎一无所知,书中第六章,拉里对寻求之路的讲述显得冗长枯燥。正如毛姆自己所说:这一章可以跳过不读,并不会影响故事的完整,但也恰恰是这一章才是他写这本书的缘由。
“印度圣人并非过着无用的生活,他们是黑暗里的盏盏明灯,代表着一种理想,可以启迪其他人。普通人可能到不了这种境界,但是懂得予以尊重,这就足以影响下半辈子。如果一个人变得纯洁完善,风骨就会名闻遐迩,追求真理的人自然会接近。如果我照自己的意思生活,也可能影响别人,就算只是投石入池的涟漪,也会引发另一道涟漪,再引发第三道涟漪。说不定有些人觉得我过得幸福又平静,到头来又把所学传给其他人。”
做一个纯洁完善的人——这就是拉里的理想。
当然可以料想,他将会面临怎样的误解、排斥、孤立和诬蔑,他将笑着面对。
再放到历史和时代背景去看,《刀锋》讲述的是在全球动荡的时期,一个优秀青年意志坚定地寻找真理、自我救赎的过程,因而显得尤为珍贵。“人生的意义,存在的价值”这样的问题将和人类同在。寻求答案,对当下的我们,仍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在这个车轮滚滚、日新月异的大变革时代,身为小人物的我们,应该要追求什么?是顺应潮流,投身到轰轰烈烈的经济大潮中,还是致力于追求精神世界的充实、宁静?我不知道,是否有无数个拉里正在苦苦求索?
书中最后关于“成功”的反讽描述,又一次深化这个主题。到底什么才是成功?故事里的每个人都得偿所愿,谁的成功更值得钦佩?见仁见智吧!
除了拉里的自白,毛姆还塑造了几个典型人物和拉里形成鲜明的对比,以突显其可贵的品质:
拉里与依莎贝尔对比。拉里真诚、纯洁、崇尚精神生活;依沙贝尔虚伪、自私、贪图物质享受。在对待苏菲的态度上,拉里满腔热忱,要拯救苏菲;依莎贝尔冷酷无情,把苏菲推向死亡。毛姆逼问伊莎贝尔那段场景,把她对拉里强烈的占有欲、对苏菲恶毒的嫉妒心以及内心深处的冷漠、自私,写得淋漓尽致;
拉里与艾略特对比。拉里蔑视名利,厌恶社会活动,执着地追求真理;艾略特竭力巴结权贵,醉心社交活动,一心钻进上流社会。艾略特生前高朋满座,临死时却孤苦无依,只有毛姆出于同情为他偷宴会邀请函,可悲的是,他临死依然深信,在天堂他仍是上流社会的精英;
拉里与苏菲对比。拉里因好友的牺牲踏上探求真理的艰难道路;索菲却因丈夫和孩子的死而走上自我毁灭的绝路。拉里意志坚强,苏菲性格脆弱。拉里找到了活着的最高理想,索菲则在堕落中死于非命;
拉里和格雷对比。格雷按着父辈的规划成就事业,拉里却一直坚持自我的想法;格雷失去财富后一蹶不振,拉里则散尽家财,轻装上阵;格雷在十年后发福、谢顶,完全成了凡夫俗子,拉里却眼神清亮、英俊潇洒,仿佛青春永驻……
总之,对拉里这个人物的赞叹,毛姆果然是毫不掩示地“一吐为快”。
此外,关于毛姆文字的精彩,实在不胜枚举。在阅读这本书时,无数次为其生动的描写、精湛的语言所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