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里播着雷光夏的《不想忘记的声音》,想不起来上一次用耳机听歌是几时。记得读书时代以及毕业后工作是那么偏爱用耳机听歌,塞上耳机,世界干净自在得只剩下自己。
即使现在,也时常想念那些夏天的夜晚,在双语上完晚自修自己一个人沿着操场跑道一圈一圈地跑,大汗淋漓带来难以言喻的舒服与安心,丢掉白天的情绪包袱。后来我离开那里,再没有一个地方像彼时彼地一般安全与放松。我多少喜爱那种异乡人的感受,但又知道在市集哪里有熟识的人家,在镇标多远有可以回去的地方,那是姐姐的家。后来回揭阳,和爸妈生活了半年,踏实自在。人也许总要等到离开某些人事与地方,才能意识到自己内心深处最怀念的怎么样的人事。家于我而言,曾经是妈妈白天洗晒过的被褥,夹杂着阳光和柔顺剂的香味;曾经是爸爸哥哥永远舍不得呵责半句;曾经是梅雨天下班归来,姐姐用烘干机烘干叠好的衣服……家是温暖呵护,贴心照料。而后我觉得离开那个家后,再不知家为何物,亦不知道自己的家在何处……这大概是一类人的悲哀吧……
耳机里听歌,听着听着莫名地掉了泪,我其实很长一段时间不曾落泪,脆弱敏感不过是给别人伤害的机会罢了。然而,却总在不经意间,发现自己还是那么向往那些美好温暖的人事。就像戴佩妮的《怎样》,那时候我那么爱,今夜听来,仍是我喜欢的。也不得不承认,在二十八周岁之际,因了一路的经历,终于不再那么天真,终于愿意接受这个世界的部分灰色地带。难怪Twins唱“原来大个仔要很高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