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毛姆是在薄荷阅读里,英文删减版的《面纱》,在《面纱》之前是《简爱》,相比于《简爱》的压抑《面纱》的故事来得更为畅快与写实,生活化,接地气的手法,让故事读起来戏剧冲突饱满的同时又不乏细腻和生动,几乎每一个人都能在毛姆的作品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曾经看到有人拿毛姆跟张爱玲来类比,坎坷的身世,骄矜的自恋,极端的孤傲,外加犀利的毒舌,他们作品中用了都展示了纤细而赤裸,血肉皆淋漓的人性,中西虽有差异,如今想来,却有共通之处。会写故事的人比比皆是,写得了好故事的人,一定自己也是个有故事的人,我想也这是毛姆大叔的故事更容易深入人心的原因所在吧。
作为一个“最会讲故事”的英国小说家,虽然他的传奇经历也许会比他的小说更容易上头条,但读毛姆的故事,你会发现,终有一天,每个人都会想起自己的梦想和初心所在。这时候,迷茫、名利、辛苦、畏惧都会离你而去,你会找到自己的人生之光,抛开所有一切,沉浸在真正的生活中。所以评论家希瑞尔·康纳利说得准确,“这个我们最世故的小说家,着迷的却是那些抛弃世界的人。”
最最负盛名的要输这本出版百年以来感染了无数读者,被评为文学青年心中永恒的文艺圣经的《月亮与六便士》。它的故事以著名的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他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突然有一天留下一张字条“晚餐准备好了”,就彻底消失了。他离开的原因听起来如此匪夷所思:迷恋上绘画,要去追求绘画理想,而并非我们常理推论的八卦头条常见的“中年金融男出轨小三抛弃妻子为爱走天涯”。但在普世的认知里斯特里克兰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抛家弃子,冷血自私。中年跨界画坛,还想C位出道,走红哪是那么容易的事?他自己的生活也因为他执着绘画变得越来越窘迫,几次差点饿死,还面临着“自己是否有绘画天赋的精神折磨”,但却一直如痴如醉地画着。就在他蜗居巴黎痴迷创作期间,还拐走了他的好基友兼救命恩人的老婆,女子最后还因为斯特里克兰的离开而喝草酸自杀了,然而他对于此依旧显得那么的无动于衷,并且平淡的说女子跟他跑是出于自愿,他早就跟她说过他们没结果,他的真爱就只有画画。这种言行再一次凸显了他“渣男战斗机”的本性。最终他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生子,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在自家家徒四壁的墙上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最终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自己的画作付之一炬。
看完这部“渣男”追梦不走寻常路,跨界逆袭成为画坛爆款,临死还不忘挥一挥衣袖带走一副旷世奇作的故事,我不禁想问“人的一生,到底如何度过才是正确的?这一生你到底想做什么,过一个怎样的人生?”总有人说保持初心,初心到底是什么鬼?是那被虚荣心和炫耀欲所覆盖的诗和远方?还是那被我们的虚伪和假面掩盖之下的“在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是自己”的真实?亦或是被放逐在肉欲之外的精神世界?书中的“我”是毛姆本人,是一个旁观者,是一个信息传递者,更是现世安稳中的每一个人,而斯特里克兰是“我”所向往的生活中的那个一次次被现实的自己抛弃,又一次次现实的自己所敬仰的本体。毛姆告诉我们除了眼前的世界,还需要有诗和远方。“要记得在庸常的物质生活之上,还有更为迷人的精神世界,这个世界就像头顶上夜空中的月亮,它不耀眼,散发着宁静又平和的光芒。”
这样一个超级极端的“渣男”,如果再现实生活中存在,估计早就被口水吞没了,即便在书中出现,我想如果有弹幕,那一定是满屏的差评。但是书的结尾引用了《圣经》中的一句话告诉我们“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圣经》反复告诫凡人不能彼此论断是有道理的,因为人和人的相互了解往往肤浅、局限而片面,能够做出公正的评判只有全知全能的上帝——假如这样的上帝果真存在的话。所以我们有什么理由站在所谓道德层面去去评判别人的对与错呢?比比皆是的是,我们总会站在一个道德制高点,去评判去论断我们看到的表象,于是我经常会问“我们觉得对的就一定是对吗?我们看到的就一定是真实的存在吗?”所以要学着Don’t judge.
书中有句话我很喜欢“上帝的磨盘转的很慢,但却磨的很细”,命运它未曾放过谁,也不曾辜负谁。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看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满地的六便士,你心中的月亮还在吗?抬头看看,梦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