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心学认识论中的“知行合一 ”思想探析
王阳明龙场悟道之后,知行合一是他取得的又一个硕果。
本文试着还原王阳明的这一认识论的来历及成因辨析,认识并掌握这一理论,运用到我们的实践。
首先要搞清楚这几个问题:
一,知行合一的知和行的概念。
二,王阳明为什么要提出知行合一?
三,怎样在实际中运用知行合一?
把这三个问题搞清楚了,也就基本了解了知行合一。
一,知行合一的知的概念。
所谓知,是对事物各方面的思考与了解。
所谓行,是将思考明白,了解清楚的东西付诸实行。
在《传习录》中弟子徐爱问“如今人尽知得父当孝”有兄当悌者,却不能孝不能悌,便是知与行分明是两件。“
王阳明回答 “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称某人知孝悌,必是其人已曾行孝悌方可称他知孝悌,不成只是晓得说些孝悌的话,便可称他孝悌?知行如何能分开?”“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若会的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一个行在;只说一个行,自有知在。”,古人所以既说一个知,又说一个行,只为世间有一种人,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全不知思维省察,也是 冥行妄作,所以必说个知。方才行的是。又有一种人,茫茫荡荡,悬空去思索,全不肯着实躬行,也只是揣摩影响,所以必说个一个行,方才知的真,此是古人不得已补偏救弊的说话,若见得这个意,即一言而足。今人却就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我如今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功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的功夫,故遂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
可以清楚的了解王阳明的初衷,知行被传统的两分法切割为知行两件事,形成了当时三思而后行,知而后行,或者知而不行的弊端,他提出合二为一,认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知行是一件事,一体两面,相辅相成,可以在知的同时躬行,或者行中省察得到真知。
王阳明对知划分了茫茫荡荡悬空去思索的“未知”或者“伪”知,和行中思维省察的“真知”;对行划分了着实的" 躬行",和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的 “冥行”。
在《传习录》答顾东桥书中,顾东桥来书云“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此为学者吃紧立教,俾务躬行则可。若真谓行即为知,恐其专求本心,遂遗物理,必有暗而不达之处,抑岂圣门知行并进之成法哉?”
顾东桥担心王阳明强调知行的统一,把行和知混为一谈,会让人一心内求,而置外物之理不顾,弱化儒学关于知行并举的方法。
王阳明回答“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功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先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
王阳明肯定了顾东桥说的“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的见解, 虽然王阳明主张知行的统一性,但他并不赞成知行不分的观点,他认为侧重点各不同, 知的真切付诸落实即是行,行的明觉精察总结即是知。
王阳明后来在知行合一基础上,后来把探寻真知的过程发展成致良知,把笃行的过程演变成“事上磨”,都是知行合一上演变而来。
在 《传习录》陈九川录中有一则见闻:有一属官,因久听讲先生之学,曰“此学甚好,只是薄书讼狱繁难,不得为学。”
先生(王阳明)闻之曰:“我何尝教尔离了薄书讼狱,悬空去讲学?尔既有官司之事,便从官司的事上为学,才是真的格物,如问一词讼,不可因其应付无状,起个怒心;不可因他言语圆转,生个喜心;不可恶其嘱托,加意治之,不可因其请求,屈意从之;不可因自己事务繁冗,随意苟且断之;不可因旁人谐毁罗织,随人意思处之。这许多意思皆私,只尔自知,需精细省察克治,唯恐此心有一毫偏倚,枉人是非。这便是“格物”,“致知”。薄书讼狱之间,无非实学。若离了事物为学,却是着空”。
这则记闻中,很生动的表达了王阳明在现实中运用“知行合一”和“事上磨”的主张。
一,知行要符合实际,“既有官司之事,便从官司的事上为学“。既不缘木求鱼,又是过什么山唱什么歌,知要结合具体的实际,王阳明提到种种的情状都会影响到知,形成未知或者伪知,造成行动上的误判。
二,离开具体事物的知行是空的知行,所以知行是掌握事物的功夫。
三,只有在事上磨练,在事上了解并真切实行,在行中反复精细省察总结,形成循环,才可做到真正的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