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考上了家乡小城的公务员。
爸妈来省城接我的时候,除了叨念出租房的破旧狭促,就是终于如愿以偿的喜上眉梢。离开时,我在门口踟躇良久,向昏暗屋里看了最后一眼,门关上的那一刻,怅然若失。
我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但我知道,一个梦想,飞走了。
新环境出乎意料的安逸,没有费太多力气,我就感觉融入良好。我每天早晨不必六点就起床追公交,中午不必急匆匆地去外卖排队,下午也再也不用担心会堵车而错过晚上的球赛。我甚至拥有了梦寐以求的双休!大把大把的空闲时间面前,我也由最初的惶恐转为心安,一部一部地刷着美国大片或一遍一遍地翻看金庸。我固执地拒绝了七大姑八大姨乃至单位领导们所有的相亲介绍,也习惯了一个人。
呆着,或是想念。
只是踢球时例外。在省城工作是没时间,而回到小城后我当然要重拾这一最大爱好,每周末的球场也成了单调生活中最向往的所在。由此,认识了木木。
据说木木早就很出名了,凡是经常踢球的,必然识得。我也是一眼见过他就印象深刻:这人眉头皱着,嘴巴撇着,眼睛斜着,凶神恶煞般,头发理到极短,歪着头睥睨一切,又让人感觉哪里不对。我问一旁的朋友,他顺着我的指示一瞥,立刻笑出声来,说:
“嗐,木木啊,脑子不好!”
我恍然大悟,由是知此人并非危险人物,也就放心下来。好奇心却是不减,不由得多看几眼。他的头一直歪的,总是用腆着眼睛的余光看人,那一脸的凶恶,更多只是五官和神情不由自主的组合。以后有新来的球友,我也会主动跟他们介绍:
“看那个穿红衣服的踢球吧,叫木木,老有意思了。”
这个“老有意思”自然不带任何褒扬的意味,就像所有到这个球场的人,对待木木,都或多或少地带点戏谑或轻视,又或优越十足。木木大概是习惯了,面对大家的玩笑,多数只是搔着头傻笑,有时被逼急了,也会骂人,然而吃亏的总还是他。我有时会纳闷他为何喜欢足球,几乎每周都到,也许只有在球场上,才会有人和他志同道合吧。在我们小城踢球倒是有这样的好处,无论是人缘好坏、球技高下,你总能轻易地加入进来。至于木木,人们总会寻着各种奇葩理由推诿着把他让给对方,好在也从来没有人真正拒绝过。
然而木木踢球,真是特别奇异的表现。他不仅动作笨拙,反应也明显迟钝,对球的路线总又判断不准,往往是球砸到身上了,才会有下一步的动作,等他反应过来要去追球,球大多已在别人脚下。每逢此时,木木总会大叫一声,懊悔万分的,自责于自己的失误。事实上,一下午的球踢下来,他连这样后悔的机会也不会太多,谁也不会主动的把球传给他,他能碰到球,多是别人脚头的失准或者眼神的失误。木木就自己抢。于是球场上就经常出现这样的画面:本想传球的,看见木木冲上来,就偏偏更多带两下,回扣或转身的过人动作便愈发显得轻盈和潇洒。木木却一直很积极的,调整好被晃歪的身子,再遗憾地吼一声,继续追。
虽然我也曾有意放慢脚步晃过他的拼抢,但我心里,对木木的态度确是很赞赏的。我喜欢足球,周末踢球,便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所以我总是很认真,也很讨厌那些掐腰懒于跑动的“大牌”。木木没什么球技,也跑不快,动作笨拙又失调,可他只要在场上,就会一直追着对方跑或喊叫。勤未必能补拙,却展现了他的态度。有时候球被踢出很远,聪明的人们第一反应总是木木,好像这才真正是他的用武之处。木木总是好脾气的,颠颠的跑去捡球,由此又能获得一个发界外球的机会。然而界外球他也扔不好,总是高高地砸向队友头顶,于是就会被骂,他知道是自己的错,不做声,有时也会道歉,然而下回依旧如此。
踢累了,大家就聚到场边休息,喝水、吸烟或是聊天。木木也会过来。他吸烟,有时会从自己装鞋的袋子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哈德门,顺次递到人们眼前,可很少有人会接——大概是没人愿吸鞋包里掏出的烟吧。就讪讪地抽回手,自己点上一根,坐到一旁。就有人拿他寻开心:
“木木,你媳妇呢?”
“什,什么……?”木木吓一跳,猛地抬头,一脸茫然。
“就是你那二百五十斤的胖媳妇啊!”
哄笑声中,木木脸憋的通红,眉头紧皱,显是感觉受了莫大的侮辱:
“去!去你的!你媳妇才二百五十斤!你媳妇,就,就是二百五!”
人群中爆发出更大的笑,始作俑者没想到一向逆来顺受的木木竟反唇相讥,脸上就挂不住了,手中的水瓶一扔,就要动手。木木也站起来,不说话,斜眼盯着对方,毫不示弱,自成一派的凌厉。
我不是爱管闲事的性格,这次却忽地看不过眼,一把拦住那家伙,不让他再往前。人们也赶紧劝住,都说,算了算了,和木木一般见识什么,踢球踢球。
大家又都回到球场。只是木木,我回头看时,他还在原地,倔强成一塑雕像。
再到下周,大家又在球场重聚。这是不成文的约定,是有着共同爱好人们的默契。木木也不无意外地准时出现,依旧有人故作惊讶地大叫:
“吆!木木来啦!”
人群中就炸开笑,心照不宣。
天气很热,加上睡得不好,才踢一会儿便觉疲累,就独自回到场边坐下。夏天踢球我习惯自带一瓶冰水,咕咚咚灌下大半,心情也随之片刻爽朗。
看见木木过来,径直冲我,伸着手,示意把水给他,满脸的殷切。
我有些不快,在我心里,是不愿和他共享同一瓶水吧,但我知道自己不会拒绝,稍一犹豫,还是给他。
木木满脸堆笑,一把接过,却只喝了一丁点,就把瓶子还我,匆匆跑回场上,似乎含糊不清地说了声谢谢。
还是累,索性躺下。虽到下午,日头还是肆意地洋洋洒洒,周围满是让我心安的球场的绿色,这是属于我的最原始的自然。头枕双手面朝天,就盼着有小鸟飞过。
却有微风,忽地带来一段轻轻的旋律,拨弄了我心底那根最脆弱的神经。
你还记得吗?
记忆的炎夏
散落在风中的已蒸发
喧哗的都已沙哑
没结果的花未完成的牵挂
一怀愁绪,几年离索,虽然当初已经不在,我还是最原始的我。
你呢,是否别来无恙?
......
被脚步声惊回,又是木木,歪着头一脸的诧异:
“你,你怎么不踢球啦?”
若当头棒喝,是啊,我怎么不踢球!猛地坐起,像是洒脱的,挤出笑容:
“好,踢球!”
只是晚上,好像每个踢球过后周日的晚上,独坐电脑前的我总觉更加怅然。不仅是跑了一下午的劳累,不仅是明天又要面对枯燥的工作,还因再想要踢球,又要苦等五天!
很少有人像我这样痴迷吧。其实我瘦弱的体质和内向的性格与足球简直格格不入,也许正是这样极端的反差,才让我发现竟然还有一个自己,一旦爱上,便再难以割舍。尤其离开了曾经以为要奋斗终生的省城,日复一日两点一线的安逸也让我变得更加沉默,与同事或朋友们说着笑着又更觉寂寞。我总是想着如果,总在怀念当初,总是打开手机看看那个舍不得删除的电话号码,总在等待那个变成灰色的QQ头像会忽然亮起。我清楚的,一切只是徒然,却固执地习惯于自己的习惯。还好有足球,我爱着,我不必说,我知道的,它永远不会突然离我而去。
脑子里忽地转过一个念头:木木为什么要跟我要水喝?他自己也带水啊,况且就他喝的那一丁点,万万不像是口渴着急要喝水的样子。莫不是有意向我示好,以感我上周劝架之德?
心里升腾出另一番滋味。对于木木,我未必比别人多安了几分好心。除了在球场相见,这是一个和我生活没有什么交集的人,我不曾和他说过几句话,我也从来没想过把他当朋友吧。
忽若有鲠在喉,浑身不自在起来。一向泛滥的敏感又要爆棚:原来木木竟能察觉,我也和他一样,都是孤独的人吧——只是我体貌完好,四肢康健,幸还得维持表象上的骄傲。
再见木木,心情已有所不同。他已换了全新的装束,经典的阿森纳红白配,短裤束着球衣,简直要拉到胸口,长筒球袜也是直直地包住膝盖,一身炫酷行头穿出了另类的怪异滑稽。大家都夸张地故作惊奇,揶揄打诨。木木和平常一样的傻笑,可眼神还是有一丝得意。
然而新装备却给木木带来了好运。这次他被抛进我们一伙,我就有意把球传给他,力量不大的地滚球他可以接住,可再踢出来就不知飞向了何处,就惹来同伴的抱怨。好在他一如既往地积极,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喊叫着,追来追去。
在木木错失了我传给他的一记单刀球后,对方守门员开球,一个潇洒的趔趄滑倒在地,支撑脚轻轻地把球蹭了出来,正打在还没有来得及撤回的木木腿上。
木木吓了一跳,回头看见球在脚下,人们都喊:
“木木,射门!”
他赶紧转身,却不小心将球往前碰出一步,又急忙跑着追上,跟着脚尖一捅。
球从躺在地上的守门员身上飞进了球门。
球场轰地爆发,大家都兴奋起来,几个家伙发出怪叫,又是大笑,就有人扯着嗓子喊:
“木木,球星!木木,球星!”
进球的是木木,人们眼里就别有了一番光景。木木虽说是久经沙场,但别说是进球了,就连射门,也是我第一次见。我也感觉好笑,被木木攻破球门,这个守门员会被大家鄙视很久吧。
然而木木却出奇冷静,面无表情地,也不理周围的哄喊,只是低头走回自己半场,一脸深沉,好像进球并没有什么值得庆贺,又好像他本来就是一个进球如麻的超级射手。
“木木进球事件”只是引起场上片刻的聒噪,毕竟没人会真把这当回事。而后大家就又恢复平常,球星木木又变成了那个只是追着别人屁股跑的角色。
我的状态也不错,难得的收放自如。我们又一次取得进球后,看见木木正在附近,而他也正在看向我,见我目光过去,就更走近一些,略带神秘地问我:
“刚才,我那个球,算进了吧?”
看见他上扬的嘴角,心思一动。我想,原来刚才只是假装,原来他还是开心的,原来他还沉浸在进球的喜悦之中,这种成就感对他,是太难能可贵了吧。就赶紧回答:
“当然进了。”
想想,又补充一句:
“你还挺厉害的!”
他就更开心了,索性咧开了嘴笑,样貌依旧改不了的凶恶,却让我心里一阵感动。足球就是这样吧,总给人带来开心与满足,不仅之于我,也之于木木。
散场时已近天黑,大家三三两两的坐在场边,收拾着衣物,不断有人离开,互道下周再见。心情大好,就喊着几个朋友去吃冷饮,路上又有人来了兴致,说晚上请客烧烤。
几个人坐到路边的冷饮摊,大汗淋漓后的冰饮总是最痛快的。刚把吸管含在嘴里,就看见木木,一只脚撑着自行车斜立在路边,歪着头看我们,似笑非笑。
大家就吆喝他过来,我就再多要了一份。老板显然对他也不陌生,笑问:“吆,今天木木要请客吗?”
木木被问住了,又看见他涨红的脸。
我不太主动和人说话,木木坐在对面,也不做声,不知为什么要狠狠地嘬着吸管吱吱响,磨得我心里一阵的尴尬。倒是他们很无所谓的,有一搭没一搭的问他什么,木木很老实的,有问必答。
喝完冷饮,大家站起来。木木见状,也忙着起来,仿似想起了什么,就掏自己的包,摸出一盒皱巴巴的哈德门,递到人们眼前,又去掏打火机。
我不吸烟,自是摆手不要,他们也不要。木木还让,见有人皱起眉头,讪讪地作罢。
就有人说,“木木你快回家吧,我们有事先走了。”
“噢”,木木回答,“我没事,不回家。”
“那你在这玩,我们走了啊。”
“你们干吗去?”
没料到木木会这么问,他是想和我们一起吗?有人却已经不耐烦:“干什么也不用你管啊,自己玩去吧。”说罢打开车门,示意我们赶紧上车。
烧烤摊不远,离球场也只三个路口,因为都习惯了这里的口味,所以算是一个聚点。夏天的周末,酣畅淋漓地踢场球,和几个谈得来的朋友在一起,喝清凉的冰啤,吃喷香的烤串,算是我们简单的快乐。好像这样的时候,我总能忘记一些什么,好像弥漫着肉香的烟气袅绕中,我便已经不再是我,好像我的生活总会是这样,可以寻到一些安逸的满足。
我听到他们争论起来,大意是讨论隔桌的小姑娘们哪个的腿更美些。
故意扭头看相反的方向。夜幕将至,夏天的傍晚人满为患,分辨不清形状的人们各有各的熙熙攘攘,有车开过,刺眼的灯光闪得我一阵恍惚。
心念一动,拿出新买的手机,拍下远处透过来几点纷纷扰扰的霓虹。
魅族pro6。正当我赞叹着传说中的1080p奥魔丽屏幕,2116万像素,10x环形闪光灯果然名不虚传,连夜色都拍得这么清晰时,分明看见照片中还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木木,正跨在单车上,伸长了脖子向我们张望。
我忽然感觉一阵的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