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初,在云南、海南、广西穷游了二十多天的阿超回到上海,晒黑了一些,新发型剪得不错。晚饭前递给我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
我曾听他提过几次弗洛姆,知道这是他最喜欢的社会学家之一,而我会在2017年伊始遇到弗洛姆的《爱的艺术》肯定也是缘分。
本书出版于1956年,彼时作者56岁。
这位德裔美籍心理学家在前言中就开门见山地表态,爱情不是一种与人的成熟程度无关,只需要投入身心的感情。
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
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
每个人都可以问问自己,你确实见过多少真正有能力爱的人呢?
本书开篇首先探讨的主题是“爱情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但全书讨论的范围并不局限于爱情,还包括“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同时涉及了“博爱”、“自爱”与“神爱”等。
我在看书时用荧光笔划出了那些给我启发的句子和段落,摘抄如下:
・同共生有机体结合相对立的是成熟的爱情,那就是在保留自己完整性和独立性的条件下,也就是保持自己个性的条件下与他人合二为一。
人的爱情是一种积极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冲破人与人之间的高墙并使人与人结合。爱情可以使人克服孤寂和与世隔绝感,但同时又使人保持对自己的忠诚,保持自己的完整性和本来的面貌。
在爱情中出现了两个生命合为一体,却依然保持两体的怪现象。
・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
・有创造性的人认为“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体验到生命力的升华使我充满了欢乐。我感觉到自己生气勃勃,因而欣喜万分。“给”比“得”带来更多的愉快,这不是因为“给”是一种牺牲,而是因为通过“给”表现了我的生命力。
・一个人究竟能给予别人什么呢?他可以把他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他的生命的一部分给予别人。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一定要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而是他应该把他内心有生命力的东西给予别人。他应该同别人分享他的欢乐、兴趣、理解力、知识、幽默和悲伤——简而言之,一切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通过他的给,他丰富了他人,同时在他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时,他也提高了对方的生命感。他给并不是为了得,但是通过他的给,不可避免地会在对方身上唤起某种有生命力的东西。因此他的给同时也包括了使接受者也成为一个给的人,而双方都会因为唤醒了内心的某种生命力而充满快乐。在给的行为中诞生了新的东西,给和得的人都会感谢这新的力量。
这一点表现在爱情上就是:没有生命力就是没有创造爱情的能力。
・爱情的积极性除了有给的要素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是所有爱的形式共有的,那就是:关心、责任心、尊重和认识。
・尊重这个词的出处就是有能力实事求是地正视对方和认识他独有的个性。尊重就是要努力地使对方成长和发展自己,因此决无剥削之意。我希望一个被我爱的人应该以他自己的方式和为了自己去成长、发展,而不是服务于我。如果我爱他人,我应该感到和他一致,而且接受他本来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成为我希望的样子,以便使我能把他当作使用的对象。只有当我自己达到独立,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独立地走自己的路,即不想去控制和利用别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尊重对方才成为可能。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会有爱情,正像在一首古老的法国歌曲中唱的那样,“爱情是自由之子,永远不会是控制的产物”。
・对幼儿生命的肯定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必须关心幼儿并对其成长负有责任,以维护和发展弱小生命。另一方面则超出了维护生命的范围,那就是要使孩子热爱生活,要使他感到:活着是多么好!当一个小男孩或小女孩有多么好!在这个世界活着有多么好!
・但是孩子必须长大,必须脱离母体和母亲的乳房,必须成为一个完整的、独立的生命。母亲的真正本质在于关心孩子的成长,这也就意味着也关心母亲和孩子的分离。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到母爱和性爱的区别。在性爱中,两个迄今为止分开的人结合在一起,而在母爱中,过去是一体的两个人分开了。母爱不仅应该允许这一分离,而且还应该希望并促成这一分离。只有在这个阶段,母爱才成为一项艰巨的任务,因为这时就要求母亲无私并能贡献出一切,除了被爱者的幸福一无所求,但恰恰在这点上许多母亲都失败了。自恋的、专制的和贪婪的妇女在孩子尚小的时候,可以是一个很疼爱孩子的母亲。但是当孩子处于同母亲分离的阶段时,只有那些真正有能力爱的妇女,那些觉得给比得更幸福的妇女,那些生命之根底很扎实的妇女才会继续是一个疼爱孩子的母亲。
・对自己的生活、幸福、成长以及自由的肯定是以爱的能力为基础的,这就是说,看你有没有能力关怀人、尊重人、有无责任心和是否了解人。如果一个人有能力创造性地爱,那他必然也爱自己,但如果他只爱别人,那他就是没有能力爱。
・当一个真正有宗教信仰的人按单神思想的本质行事,那他就不是请求神给予他什么,而且也不期待从神那儿得到什么;他爱神不是像一个孩子爱他的父亲或爱他的母亲。他更多的是达到一种谦恭的态度,他知道他对神是一无所知的。“神”对他来说变成了一种象征,人在他早期的进化阶段中就已经通过这一象征表达了他所要追求之物,那就是爱、真理和正义。他相信“神”体现的各种原则,他诚实思考,生活在爱和正义中,并感到只有能够使他充分发展自己力量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这样的生活是唯一有价值的现实,是“最终知识”的唯一对象。终于他就不再谈论神,也不再提神的名字。
・我们相信一种思想,因为这种思想是我们自己的观察和思考的产物。我们相信自己、他人和人类不断发展的可能性,我们对自己的觉悟和成熟体验得越深,我们的信仰程度就越高。合理信仰的基础是我们自己的生产力。
在最后一章“爱的实践”中弗洛姆指出,本书中讨论的范畴只限于实践的最初步骤,而达到目的的最终步骤得由每个人自己去做出。
弗洛姆毕竟是大师,他给出的习得这门艺术的建议并不局限于“爱”这一主题,而是聚焦在了“艺术”这一概念上。
以下是书中提供的几项具体条件:
首先要有纪律,这里所指的纪律是贯穿人的一生的纪律。如果没有纪律,生活就会七零八落、混乱和没有集中。
而在提及如何训练纪律时,弗洛姆指出:最重要的是不把纪律看作是外部强加的东西,而应该成为自我意志的体现,应该感到这是一种愉快,并且逐渐习惯于一种生活态度,一旦放弃它,便会若有所失。东方人很久以来就认识到,与身心有益的东西必定使人舒适,即使开始的时候需要克服一定的阻力。
集中是掌握艺术的一个必要条件。在我们这个社会,集中比自我纪律还要罕见,我们的文化已经导致一种非集中的、分散的、史无前例的生活方式。
缺乏集中的现象特别表现在我们现在已经很难一个人安静地坐着。大多数人已经不会一个人安静地坐着,不说话、不抽烟、不看书和不喝酒。他们很快就会变得不安起来,他们一定要动嘴或者动手。
第三个因素是耐心。在这一段的最后,弗洛姆的这句话击中了我:现代人认为如果他不很快地处理事情,就会失去时间,可他并不知道该如何利用他由此赢得的时间——除了只会无聊地打发时间。
另一个条件是,对掌握这门艺术要有极大的兴趣。在爱的艺术中,业余能手的人数远远超过大师。
以上仅粗浅地记录了我读《爱的艺术》的收获,书中还介绍了几种病态爱情形式以及经常出现的假爱情的形式,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阅读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