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学生自治的惯例,每周安排一个班值周,由值周班班长在周日晚上对学校一周的卫生、安全、纪律等方方面面的督察结果通过广播向全校汇报。在以学习为一切活动目的的重点高中,这是唯一一个可以不上自习的晚上。听完汇报,各班还可以通过电视机收看学校播放的DVD电影。
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就是在其中一个这样的夜晚。广播员甜腻腻的声音说:“谢谢校长的讲话,下面请值周班班长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一个男声接下话说“谢谢主持人!上周是我们高一16班值周,下面我代表我们班向全校作值周总结。首先公布各班得分情况……”
一般来说,大家也不太在乎得分——只要不是倒数——公布了得分情况之后,广播就没有什么听众了,值周汇报也接近了尾声。不过那个晚上的值周汇报却完整地用掉了一节晚读课和三节本该用来看电影的自习课。
该值周班的班长由平静地汇报各项工作情况,历数校园各个角落存在的安全隐患,最后以痛陈学校的各项制度弊端结束,全程旁征博引了诸多时间地点人物齐全的例子作论据。学生们也由不耐烦到听得津津有味,时而赞同,时而被他的遣词逗笑。
彼时,同桌阿龙双眼弯成了月牙儿,对我说:“呐,这是我们初中学校的风靡人物哦,你以后会知道他有多,嗯,奇葩。”
阿龙那张乌鸦嘴最是擅长一语成谶,这次也未能幸免。高二文理分科之后,我与他都在文科重点班。
在奇人异事密集分布的学校里,他之所以是人群的焦点,不是因为他老不修边幅背着重重的斜跨书包外带抱着一堆书匆匆穿过校园主干道,也不是因为他说话大胆而辛辣往往令人只能无语问苍天,更不是因为他总跟老师作对却每门功课成绩都名列前茅。我想,最有可能是因为他过早地看了很多书,比同龄人知道得多得多得多,导致叛逆期的少年表现出异常的冷僻,游刃于繁重课业之余,还能身居对立的老师和同学之间,并且哪一方都不去讨好,于是他总显得特立独行。
他尤其喜欢竹林七贤。据他自己说,他有时间的话会花半小时到灵川河边长啸当歌一曲。某次长啸得狠了,不禁伴以手舞足蹈,差点儿没掉河里。同时也很喜欢英语,原因是无论在校园什么地方读书都不会被当成扰民行为。这些都很符合他放浪不拘的个性。
在那个禁止男女交往过密的中学时代,他敢于公然热烈地追求某学姐,同时成功地令老师们对此事件假装不知。只可惜,这份感情终是不落“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俗套。
他写了很多很多情书情诗却没法交到学姐手上,孤独的他只好给班上的女生分发他的杰作。可惜他还是找错了对象。那会子重点班的女生都不太解风情,有的看了一眼就不屑地丢一边,有的惊慌得接都不接就跑了,有的甚至接过来当着他的面揉了丢垃圾桶,最落落大方的也不过丢下一句“文笔好到我都读不懂”。
那时,谈恋爱的学生不少,但多保持在地下工作阶段,即使嚣张一点的也低调地停留在小伙伴们秘而不宣的状态,但他敢于高调地在他的某篇话题作文里借题发挥洋洋洒洒地祭奠了一番他死去的爱情。由于那篇作文内容切题且思维严密,外加文采斐然,老师企图用解释《诗经》那种办法往忧国忧民方向来解读。他却主动跳出来澄清是因为爱情。那时的他已经狂狷到不惧任何人知道他失恋了。
也许是情场的失意,他转而向其他方面寻求存在感。最突出的表现是热心参与公共事务。不过他总不能如愿得到公共身份。可能是高一那次值周汇报,老师同学对他那种把手中的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的行为感到惧怕,因此后来他虽然有积极竞选班长(只竞选班长),但都毫无意外地落选。高一那次值周汇报竟成为他在全校师生面前表达对公共事务关心的绝响。这令他在孤僻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其实他并不缺舞台和观众,大凡热闹一点的地方,什么运动会啊、文艺晚会啊、各类社团活动啊,总少不了他。须知文科生们其实并不热心这类活动,重点班一群书呆子更是视读书之外的其他一切活动为浪费生命。文科班男生本来就少,即使其中偶尔有热心的,也并不主动请缨出征,非得经过班干部、班主任三顾茅庐、三催四请,并且象征性地拒绝过至少两次之后才一脸别别扭扭地答应。于是往往一有什么活动非得派出人马参加,班主任就急得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最后总是他像策马扬鞭及时赶来救场的英雄那样站出来,因为这也是他看不下去的场景。当他救场次数多到成为惯例,偶尔他不站出来了,会招来摆架子的嫌疑。对于这些闲话,他虽然表现出毫不在乎的模样,但渐渐地也冷了那份热心。
随着高三的到来,班级的气氛越发地压抑而沉重。他却一如既往地看课外书、写情书情诗,当然课业也一如既往地应付自如。他也一如既往地频繁找美男子政治老师探讨一些让人完全听不懂的哲学问题,同怀才不遇的历史老师讨论某些事件的生僻观点,跟愤世嫉俗的语文老师为某篇阅读理解的答案发生激烈争论。这些是他学习的动力和乐趣,他真的是丝毫不在意老师们看天才似的眼光啊!幸好身经百战的老师们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总能令他拜服离去。现在想想,那时候的他已经初具才子规模了。
据说,后来他考了一个我等学渣只能使劲伸长脖子才能仰望得见的分数,却出人意料地填报了一个非常一般的学校。不过那所大学倡导个性、追求自由,很适合他蔑视组织和纪律的个性。
某狐朋狗友有幸继续瞻仰他的风采,听她的描述,他在大学里已经完全进化成了才子。不仅嗜书成癖,因为知道得太多而成天抑郁寡欢,对人类命运忧心忡忡,而且他还发扬了对资源和权利利用得淋漓尽致的一贯作风,做了很多引发学校上下关注的事情。
其实高考后,我还见过他一次。那是大学三年级秋天的某个法定长假,久疏联络的他突然驾临。他给我发短信说,他已千里迢迢赶到我的学校,目前正在餐厅,快来刷卡。
当我从家教学生家赶到餐厅,却看见两男一女围坐在四方桌边,一桌子的杯盘狼藉。我才知道原来他作文里的女主角恰好和我同校,另一个男生是她未婚夫。
那次是我唯一一次见传说中的学姐。一身黑色的职业装束,干练的模样。分明是我买单,却是她熟络地招呼我,还熟练地调整了四个人的位置,叫服务员来加菜。
席间,他无比诚恳地乞求我带他在校园里逛逛,而学姐夫妇说还有场要赶,于是我们在餐厅门前分手。
漫无目的地走在校园里,他一句话也不说。于是只好由东道主我来介绍校园,但无论说什么,他都以单音节词回答。一路下来,光翻白眼都翻得我精疲力尽了。当走到逸夫楼前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下去了,干脆赌气坐在石凳上不走了。
他随便靠在墙边。良久,他说,他想让学姐安心嫁人,所以跟学姐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彼时的我正无语问苍天于他的不约而至、只叫我刷卡不等我吃饭、莫名其妙就成了挡箭牌、以及一路上无辜地被冷暴力,再看看他这副要哭不哭的怂样,握紧的拳头就要招呼过去。他却先一步虚脱般地蹲下身,痛苦地把双手捂住脸,说,他这辈子也许都不会结婚了,因为他再也不会这样去爱一个人,也没办法忘掉这个人。
后来我们怎么分别的,我已记不清。
多年以后的今天,不知为什么,我还会记得那时逸夫楼前的一丛彼岸花开得分外妖娆,在夕阳的余晖下红得触目惊心。秋风将樟树叶簌簌打落,校园主干道上粘着一层被车轮和脚步轧成尘泥的花叶。一切如此绚烂而凄美,一如我们热烈燃烧过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