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经年,我仍然无法找到一个准确的词语,来形容我喜欢上你的那个瞬间。
不认识你之前,我听人说,你在我们年级里挺有名的。你瘦瘦高高的,穿着白色衬衫,长得一副二次元男主角的样子,想必很是吸引女生的注意,事实似乎也是如此。
我和你不在一个班,更不在一层楼,我想我们不会有交集。
然而,就像世界上有诸多的“但是”,高二文理分科,我们被分在了一个班。
一开始,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故意忽视关于你的一切,也从不与他人讨论你。就算有人在我面前提到你,说你怎么怎么样,我至多回复一句:“哦。”
我强撑着一颗傲娇的少女心,暗自发誓绝不会喜欢上你。
世事难料。
我们学校是市里排名前三的一所中学,每天都要上课,只有周六没有晚自习。新班主任有个规定,座位按成绩排,每周六回家之前,每两列往右移换一次。
那次我考的很差,坐在了最后一排靠门的那个位置。而你,和另一个高大的男生坐在教室对面靠窗的最后一排。
我坐在后门旁边的第一个星期六下午,班长组织我们移换位置。最后一排的同学直接将桌子往右移,这意味着我和我的同桌需要把桌子从教室这头搬到另一头。
我看着塞满书的课桌轻轻地叹了口气,低头先收拾好要带回去的课本。
我的同桌是语文课代表,她的桌子上还放了固定书的铁架子,她拉了拉桌子,自知搬不动,便开始四处张望着找帮手。你高大的同桌看见我们的窘境,提出和你一起来帮我们搬。
我收拾好东西,本打算自己搬的。谁知道,我刚拉动桌子,旁边就出现一个身影,把我的桌子搬起来,留下一句清脆的“我帮你搬吧。”,便搬着桌子走向教室的另一头。
是他!
我看着你的背影,在原地懵了几秒后呆呆地跟了上去。回到座位后,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但是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你出现在我身边时,我的心跳漏了半拍。
回家的路上我不断的回想那个瞬间,试图找到一点蛛丝马迹来证明自己并没有心动,最后却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上你了。
或许是那天你背后的阳光耀眼的不像话,每当我回想起那天下午,画面中的你都像是在发着光。而且自那以后,我的眼角余光里都是你。
我会在上课的时候偷偷地用余光瞥你。我会频繁的进出教室,故意经过你的身边。我会翻看你那组的卷子,只为看一眼你写的内容。我会在体育课去操场的路上,故意跟在你身后不远处,和旁边的人大声的聊天,余光却一刻也不离开你。我会在任何你不在的时候突然想起你,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
我想引起你的注意,又怕你会注意到我,注意到,我喜欢你。
书上说,喜欢一个人,就是要认真且怂,从一而终。我不敢保证,我这一生只会喜欢你一个人。但是我却十分确定,我喜欢你的时候,比做数学试卷都要认真,也比看恐怖电影都要怂。
我记得你上课撑着左手看黑板的样子,我记得你走在我前面的背影,我记得我跟着你走过的每一条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你的模样。
因为我从来都不敢仔细地看你的脸。
我不敢与任何人说我的心事,因此,我喜欢你这件小事,全世界都不知道。
如今,你可能已经忘了我,而我也只记得,曾经那样喜欢过你的我。
我们自那以后几乎没有交集,我也不知道你现在在哪里,我只希望你过得很好。
如果你能够看到这篇文章,我想告诉你:
嘿!我喜欢过你,认真且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