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Let it be me》响起的时候,我承认被什么东西击中了。
这是那天晚上唯二让我有冲动的瞬间。另一个是当主持人说到胖婶坚持去火车站接送胖叔三年,油费都花了不止三万终于等到胖叔调回温州工作的时候。我当时下意识地觉得他们的爱情故事可真暖心,事后一想,胖婶连三年加了多少油费都记得这么清,贤妻良母的属性原来早就显露了。
按辈分来说,胖叔是我妈妈的表弟,年纪比我小一个月,甚至还当了我两年的学弟。
像大多数人一样,胖叔是大家都会有的那种“城里亲戚”,又跟很多城里蜗居的穷亲戚不同,胖叔家一直不缺钱,市中心三套新房子,其他不动产每年光收租都能有一笔巨额收入。
小时候,当我还在自家铁门上用简易篮框练习着丑陋的投篮,蹲在用扫把隔开的方块瓷砖地上练习乒乓球时,他家的客厅里就已经放了一张我在学校里都没见过的泛着蓝色光芒的诱人的乒乓球桌。
那时候我们几年才能见到一次,并且作为晚辈,我从来没有称呼他为表叔。后来上了同一所高中,我也只是在跟同学介绍的时候说上一句,“这是我叔”,又随着他体重的增加,自然而然就变成了“这是我胖叔”。
那时候我跟胖叔都胖,我穿匡威韦德1代,但打法一点也不像韦德。而胖叔穿着德隆的球鞋,俨然就是球场上最灵活的胖子。那时候被人叫成胖子是一件很不愉快的事,但胖叔只是露齿一笑,继续跟德隆一样变相,晃肩,投篮。
多年以后,胖叔还有上海郊区的另一位胖子朋友都心宽体胖地更胖了,只有我一不小心掉队了。在经历了起起伏伏之后,我不得不承认,胖是上天恩赐的福气,而对于现在还在直呼我胖子的那些人,我从心底里感激他们仍然认可作为“瘦子”的我。
胖叔的婚礼在瓯江边的汤臣一品举行,光听名字,鼻子里就充斥着浓烈的焗龙虾和茅台味。我提前两个小时去了住在附近的朋友家,陪着他刚睡醒的女儿看了一小时《熊出没》,然后借了他的“小牛”电瓶车,在辣眼睛的江风里奔向了酒店,第一次发现“骑着我心爱的小摩托”是这么酷的事。
像绝大多数参加婚礼的人碰到的情况一样,整个大厅我只认识大约1%的宾客,因而只能被安排在胖叔的哥哥身边,也就是我的另一位表叔,加上十来位形色不同的各个年龄层的来客。
热菜上桌之前,一位年纪最大的阿姨怒气冲冲地找来服务员,质问他们为什么把没人喝的茅台酒拿走,不管服务员怎么解释,阿姨不为所动,态度强硬地表示就算酒不喝也不能离开她的视线。大家都不做声,专注地咬动手里夹住的各色海鲜冷菜。场面一度十分难堪,直到贵重的茅台酒被沉重地拿回来。
才上了一个菜,坐在我身旁另一位年纪稍轻的阿姨就打翻了我的椰汁,顺带压飞了我还没动过手的酱油碟,飞溅起来的混合物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缠上了我的拉夫.劳伦牌白衬衫。她有些做作的说了句,啊呀,溅到你了啊,我也顺势虚伪地回应了她,没事,不要紧的。但那一刻,我的内心是再也松不下来了。
这家汤臣一品让我第一次看到,除了门口的迎宾小姐特别好看以外,还有面容姣好的服务员可以一整晚端着马爹利给客人斟酒,其余的事一概不理,这可能也是酒店里的一个工种,姑且称之为马爹利小姐。可惜的是,我们这一桌没人喝的惯这样的好东西,因而也就得不到这独一份的服务。
酒店的菜式和寻常的温州酒店无甚差别,无非就是各式海鲜用各种方式烹调一番再一股脑地端上桌,能吃的爱吃的经过多年辗转不外乎就那么几样,但也足以果腹。一桌过万的酒席在温州这个爱好攀比的城市里并没有多么突出,人们挑选酒店更看重知名度,服务,以及预定的方便程度,至于酒水方面的选择,那都是后话了。
婚礼的布置,仪式,客套的致辞,游戏环节也都在中规中矩的范畴里,新郎新娘算是完满地交出了毕业后最重要考试的答卷。我在之前的文章里提到过,我特别佩服那些经历多年恋爱终成眷属的朋友们,像胖叔胖婶这样认识十几年,恋爱四年又加上异地三年的,能出席他们的婚礼对我来说是莫大的荣幸。
酒席的尾声,不那么熟的宾客会提前散场,留下即将变成残羹冷炙的食物(我们称之为盘脚)等待主人的亲属们去收拾,然后主人们总会拉着宾客说上几句“照顾不周”。可是几百个人都照顾周到的话,大家得留到第二天吃完天光才能走了。
回去的路上,我想起从前暑假在胖叔家度过的一些片段,我们一起打球游泳骑车打游戏,有时会留在他家过夜,吃很多的东西,讨论学校里哪个女孩子好看,然后半夜睡觉莫名其妙把他这个胖子踹到床下。可是印象里他只来过我家两次,吃了饭出去骑车,以及打完球回来吃饭,仅此而已。
那时候可能想当然地觉得城里会比较好玩,好吃的东西比较多,我们都不由自主的想要往里面靠。而现在,反而是我们这里有了更密集更酷炫的高楼,有了更宽敞的马路,有了更好的免费的球场,但是我们一年也见不了一次面。
我们这变得和城里几乎一模一样,去城里参加的婚礼也没看出和在我们村云天楼吃饭的差别,反而要多开半小时的车。但我仍然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坐一班高铁再开半小时的车,去给城里的亲戚和朋友送上红包还有祝福。毕竟,分享他们的幸福时刻也总能给我带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