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记得在1999年,我大概九岁的样子,或者是十一二岁的时候,我的表姐她们比我大几年级,当时我还处于懵懵懂懂的时代,她们就早已流行了所谓的谈情说爱,他们一群同学男男女女总是聚在一起玩耍,他们谈天说地,那时候还没有什么电视剧。
依稀记得流行的电视剧是【流星花园】F4组合,还有大S杉菜,那时觉得大S真的太漂亮了,五官精致眼睫毛长长的,我的大表姐三毛长得有点类似她,也是白白净净的有两个酒窝,笑起来甜甜的,像邻家女孩。
他们那时候,流行用粉笔在每家大街小巷的墙上,涂鸦写着他们所谓的爱情标语。我一直记得那句话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他们一边写这些粉笔字,一边嬉戏打闹。在他们的欢声笑语中,年纪尚小的我不懂那意味着什么。在后来的日子里,他们断断续续离开家乡去外面走南闯北,我也很少见到他们了,在我的成长岁月里渐行渐远。在那个时代里,读书读到半途中间就辍学打工挣钱的,几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他们外出打工,我们依旧待在家里读书,时常领一些手工活来家里做,赚取零花钱。在十三四岁的我们处于半开窍的年纪,我那个时候经常在学校里,跟男同学打架,我不懂这些所谓的情和爱。
当时也流行写书信来往,我们也有了一个个所谓的笔友,用笔在纸页上写一些生活琐碎小事,小秘密小八卦,也有很多不切实际的想法天马行空,最后用信封✉️装起来的。
由一个相好的中间人传递,对于这个中间人是千叮万嘱地,一定一定要亲自交到某某人的手里,并且千万不能让老师发现,一旦被发现后在班级,被老师拿着信大声宣读,又是另外一个故事版本的事故。
而这个传递人在拿到信封后呢,有没有私自打开先阅读,结果可想而知,或许不会,因为在读书时代里,友谊这艘小船不是说翻就翻的,这份信任感还是可歌可泣宝贵至极的。
那时的信封,也特别好看,各种图案五花八门的,也有特别多的颜色任你挑选。不像现在的信封,基本都是用办公室素材的褐黄色信封来代替,单调乏味且没有让人想要打开看的欲望。现在几乎人人手里捧着一部手机,哪里有用书信往来,一句话一个微信电话就搞定了。
在那个时代里,我们男男女女保持的距离,总是隔着一条很遥远的长河,更没有那些所谓的早恋情愫,在操场做操时都是几乎保持着几米的距离,那时候我们特别地纯洁,没有手牵手一起走的剧情,更没有谁和谁怎样怎样的爱情故事。
也许是,我们还没有到情窦初开的少女情怀,总是诗和远方,还有不切实际的梦想。
我总是在上课期间,用课本夹着一本小人书,那是五花八门的言情小说,里面有很多傻白甜、男总裁、很脑残的故事情节。一天平均看两三四本,一个学期看五百多本。那时候,总以为灰姑娘的故事,就像书本里写的那样,到最后都逆袭成为人生赢家,但是现实生活中,哪里有那么多的灰姑娘,灰姑娘最终也没能遇见属于她的青蛙王子。
或许是我当时比较个性化,对这些也是懵懵懂懂傻乎乎地状态,属于晚熟的人。那时超级女声海选大赛,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她们唱的歌,李宇春、周笔畅特别受欢迎。我和冰丽、奕珊剪了和李宇春、周笔畅一模一样的“菠萝头”的头发,穿的衣服也是男生的,像个假小子。那时,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对着镜子撸前面的头发用发胶,直直的站立起来,因为这样子看起来很酷。
那时收到一封署名的情书,同学指名拿给我的时候,可谓是惊讶万分以为是恶作剧开玩笑,也没有当回事,甚至当着我一群玩得要好的同学面上,在我家老房子门口的空地上,我们一群人围在一起,拿出信纸大声吆喝说来读情书。开头忘记写了什么,只记得那句话告白词是这样写的:“我爱你,就像牛郎爱织女”。
我们一群人听到后哄然大笑,笑的前仰后翻,说太俗气了,现在还有这么土的告白。之后,我知道了这个告白者是谁后,在学校见到后都是绕路走,避免尴尬装做不认识也就不了了之,没有后续。时间算起来也有十七八年没有见过了,后来,听说他和初中同学一起结婚了,女孩子特别漂亮,他们生活得很幸福。
在读书时期流行抄写歌词,买一本厚厚的笔记本写在本子上,把喜爱的歌曲用文字把歌词一遍遍的抄写下来。
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王心凌的【第一次爱的人】【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丁香花】等等很多流行歌曲,我们几乎都会随口来哼唱一两首,我那时候是班长,在课间休息的时候,经常在讲台上,旁边放着收音机,带领跟着全班的同学一起歌唱。
我们唱着青春年少、激情澎湃、热烈可爱的模样,这些歌词代表的是,我们当时的心境与青春最可爱的模样。
我们的音乐老师外号叫“美国”,他眼睛很深邃有神鼻子挺拔、皮肤白白的,有点像外国人。他每次来上课时就带着收音机用磁带,播放着歌曲目,教我们唱流行音乐,老师也最喜欢我们合唱【丁香花】这首歌了。
也许,是丁香花这首歌背后的故事凄美又心酸。
那时在校园里,还有另外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就是我们,总会去学校门口旁边的小卖部,买五毛钱一瓶的可乐,塑料罐装的可乐都是冻成冰块的,特别冻。每次下课铃声一响,或放学时间,教室里总是响起叮叮当当叮叮咚咚敲冰的声音,我们把冰敲碎了,放在那个小小的瓶盖下吃冰,那个小小的冰块上,一口口清清凉凉的感觉放进进喉咙里,瞬间感觉特别清爽又止渴。
那时候是我们认为最好吃的零食,特别是对于炎热酷暑的大夏天。
在那个青葱岁月里,那些大我们几岁的哥哥姐姐们,后来都不知道他们的故事里,只是隐隐约约听到有一个叫婉颖的,她跟同村的一个男孩子早恋了,他们很般配郎才女貌,我表姐那群人老是把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写在墙上,然后宣扬他们是一对情侣,后来,他们分道扬镳黯然离场……
之后,听说婉颖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最后又以旁人无法理解的方式“离开”。勇敢的人总是先享受世界,这种敢爱敢恨的女孩,活得清醒自我,目标明确。十几年前的女孩放到现在,也是独特的魅力,至少,有的人缺乏了那种勇气和魄力。
梧桐虽立 其心已空 待发于春 实葬于冬
虽然说:婚姻是一座围城,但哪怕是一片废墟,你也可以推翻重建属于自己的城堡,做自己的大女主。
后来,听说这个女孩过得很好,故事怎样,取决于讲诉者,旁人未知全貌,不予评价。
能从暴风雨里走出来的人,靠的不是那把破伞,而是那颗坚定的心!
真正把故事演绎淋漓尽致的,是引语了开头那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岁月是一台老式的留声机,陈旧富有年代感,播放的每一首歌都让人陶醉其中,越品越有味道。时间如流水潺潺流过,记忆也逐渐淡忘过去,唯有文字无声,却震耳欲聋,把青春书写成一本本的回忆录。
忘记过去的花,去爱有结果的树。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
人生的道路有千千万万,唯有自己心里的路,最为艰难。一切以按照自己真正的意愿,去生活为标准。
我在一点点的自我修复,内心早已千疮百孔,但经过岁月的洗礼,我早已百毒不侵,练就钢铁般的我。
曾经以为遇见了一道光,就会惊艳了整个岁月,后来发现,所谓的光,只不过是多了你自带光环笼罩下的滤镜,后来发现,自我成一体的宇宙才会永远闪闪发光。
做自己的那道光永远不会暗,黑暗将会迎来曙光,新的一天又是明媚而敞亮。未来,在遍布鲜花的路上,荆棘早已除掉,只会一路繁花盛开。
【“所有我们到达过的,亲眼见过的,亲自丈量过的地方,都将化作永恒的载体,时间会残忍地带走我们的身躯,几百年后白骨化灰,可是土地上穿过的风里将蕴含着我们燃烧过的灰烬。”这段话,分享给你,祝你永远洒脱自由。】
{百年后没有你 也没有我 此生至诚 活的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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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段话是在刷抖音评论看到的,文字总是最能击穿人的灵魂深处,震撼又触动人心。
戎马半生,回头发现自己才34岁,还有许多的路等我去走远去探索。早已习惯了悲欢离合,缘起缘灭。往事不堪回首,那些风轻云淡,随着时间的沉淀,时而轻描淡写时而刻骨铭心。回忆像蒲公英一样,四处漂泊没有归宿。
每个人都有不可诉说的故事,表面看到的不一定就是你以为想象中的幸福。未来不可预测,谁又能估计后果,在所有芸芸的世界里,我们笑看风云变幻潮起潮落……
【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这本书写道:人生之难,一山又一山,祝愿你像鸟一样飞往属于你自己的山,迎接自己勇敢而热烈的人生。你还年轻,我希望你走过山山水水,自由或庄重,飘摇自在的活着,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
不必祝她开花 她不必慷慨也不必乖 祝她鼎沸好了 祝她把世俗的眼光一裁再裁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苏东坡
“永远不要因为别人的言论而怀疑否定自己,即使单枪匹马也要勇敢无畏”
无论时间消逝多久,都能清清楚楚,记得某年某月某日的宿醉,独自反复嚼着回忆的痛在撕扯,在黯然落泪的感觉。虽然说酒不醉人人自醉,但凌晨的清茶反而让人更加清醒,我非常清楚自己在干嘛,也更加笃定的要过自己想要过的人生。拿过去回忆的钝刀,反反复复擦拭,就是折磨自己,但又何妨,因为你只会更加坚定地选择,你认为对的那道路,苦难也并非值得歌颂,所有看得见看不见的,总有一天,时间会给出答案。
无法预知片刻的价值 直至这个片刻成为回忆。有些记忆,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才会被赋予意义。
致自己.雨涵.碎碎念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