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自认对同性恋爱并无歧视,直到我最好的朋友J有一天告诉我,她喜欢上一个女生。
第一反应是:从小一起玩到大,也没见你喜欢我啊?第二反应就是:你爸妈怎么办?
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说明J并不是天生的同性恋。读书的时候,大多数人还沉浸在青春期懵懂爱恋的羞涩与暧昧中,J却毫不隐瞒自己对某男生的喜欢,追一个男生搞得轰轰烈烈、人尽皆知,这做派正是武侠小说中我最欣赏的女子类型——敢爱敢恨、坦坦荡荡。反倒是男生在这样炽烈的情感面前显得畏缩,若干年后方得知,原来彼时那男生喜欢的是一个娇娇小小、甜美可爱的女生,170+、英姿飒爽的J便自然败下阵来。
于是,男女审美旨趣的差异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或许大多数男人把自己当成一棵擎天大树,愿有美丽的丝萝缠绕为自己更添魅力,若比肩的是另一棵树,他们便要争夺阳光、雨露、土壤,那样的生活想来不会愉快。可自舒婷开始,女人就公然宣称要做一棵树了,有人喜欢,也有人不喜欢,但无论如何树是不会再变回丝萝的。J是受此打击而转向对同性的喜欢吗?想来不至于,她大学后分明也谈了恋爱,甚至一度谈婚论嫁,若不是男生劈腿,现在娃儿都能打酱油了。若说情路坎坷对她没有影响,我也是不信的,可我既拿不出证据,也揣摩不出她的心理,只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猜想,那女生必定带给了她之前男友所不能及的东西,安全感?自我认同?爱?
从前听人说,绝大多数人其实是双性恋,之所以没表现出来是因为还没遇到特定的那个人,遇到了、爱上了,性别也就无所谓了。J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撇开她天性猎奇、冒险的一面不论,她并非因为喜欢女生而成了所谓的“同性恋”,只因为喜欢的这个,恰好是个女生。站在纯粹私人的立场来看,这是个无法反驳的理由,甚至以爱之名,这理由莫名显得高尚起来。她们既没有强迫、交易,也没有违反法律,用传统社会的眼光来看,“伤风败俗”或许是逃不掉的指责,但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认定同性婚姻合法的现代社会,这样的批评显得不痛不痒,甚至散发出一股陈旧没落的气息。更为“时尚”的表态或许是高举自由的旗帜,“喔,这是你的事情,我尊重你的选择。”
可为什么落到我朋友身上,这么简单的话我却开不了口?甚至相反,我一再劝她与对方分手,回到“正常”的道路上来,结婚、生子……这里就涉及前面所提的第二个问题:爸妈怎么办?或者换一种表述——《论“出柜”的家庭与社会风险》。
共同成长的经历让我看到的她不仅是我的朋友,也是父母的女儿、老师的学生、领导的下属,她不是纯然超脱于这社会而活的独立个体,交错重叠的身份决定了她的“自由选择”终究会带来不自由的后果。这或许是每一个“出柜”的人都要承受的代价,而这样的人正越来越多,多J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这种磕绊的痛感在她的人生体验中或许也是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我已见她摔过不少个跟头了,为什么就这一次说不出:“你就折腾吧,仗着年轻输得起。”
因为在我看来,这一次是“输不起”的。这不是摔一跤、揉揉跌疼的脑袋又站起来的那种挫折,而是投下一枚炸弹,将一个家庭炸得粉碎的那种。偏她母亲是要强、急躁的性子,简直不敢想,知道这件事后会气成什么样。我曾问过我妈,在“我不结婚”和“我是同性恋”之间,她更不能接受哪一个?我妈几乎想都没想就选择了后者。而J母亲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很可能是“我都不接受!”
J曾经辩驳的理由之一是父母要子女结婚,无非不想子女孤单过一辈子,那既然有人照顾,他们大可放心,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呢?可就我妈的反应来看,在大多数父母眼中,婚姻的社会意义要强过,或至少是不低于它的实际功能。一想到子女要孤单地活下去固然心痛,但他们若知道子女喜欢的是同性,那恐怕心、肝、脾、肺、肾,哪哪儿都要痛了。毕竟,“孤独怪”听上去比“变态”总要“正常”一些,保守了一辈子的父母恐怕无论如何也不愿在晚年赶这样一趟“潮流”。
换作不保守的父母呢?譬如我们这一代,在经历了各种“见怪不怪”后,未来我们是否能对自己的子女表现出足够“宽容”?我想象不出,正如我朋友的例子一样,对同样一件事情,身处其中与置身事外给出的评价会截然不同,于是假设便没了意义。唯一能确定的是,不管支持还是反对,我想确保的无非是孩子的幸福。“天下父母没有不希望子女好的。”这道理大概放之四海而皆准,吊诡的是,出于对“好”的理解不同,强迫子女按照自己意愿行事的,棍棒相加、恶语相向的,收买与威胁并重的,都可称之为“为了你好”。
对孩子来说,这恐怕“不太好”。
亚当·斯密早已指出:“个人是自身利益最好的看护者”。这话不仅对成年人有效,即便对咿呀学语的孩童来说,这也是自然女神赋予他们的天性。小孩饿了自然会吃,渴了自然要喝水,每次看年轻父母打仗似的追着孩子喂饭喂水,深感养娃不易。但毕竟父母的照顾只是一时,过分的保护甚至会阻碍孩子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对已成年的子女来说,这种“保护”更成了一种“干涉”,即便完全是出于爱,却也显得不合时宜了——当中多少有“不信任”的意味,我不相信你能照顾好自己,不相信你能有比我更高明的见解,不相信你走的路对你会有好处……
写到这忽惊出一身冷汗,原来这正是我对好友的态度,我将自己的判断强加于她之上——说到底我认为同性相恋注定是要悲剧的,不管此刻有多幸福,未来的狂风暴雨也不是她所能承受的。
可支撑我判断的依据是什么呢?
没有依据,我只是和众人一样,本能地排斥自己所不能理解的事物而已。
所以J,你有你的选择,我也有我的。我选择相信你作为一个成年人的判断力,如我们约定的那样,如果两年后你依然认定和她在一起是幸福的,我会站在你这边。
或许从此我也会相信,对于爱而言,性别并没有那么重要。